作者 應克復 寫於 二零一六年
毛澤東時代以來所積累的病毒,迄今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診治,盡管十八大後反腐敗的輝煌戰績和體制改革的壹些進展,獲得了民眾的認可,在壹定程度上加強了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但恰恰是這些業績,掩蓋了嚴重的政治危機和社會矛盾。我認為,與其沾沾自喜於國家眼前的繁榮和強盛,不如認真地探索危機的真相和矛盾的根源,尋求解決與克服之道,使國家得以長治久安。
許多朋友都曾談到,目前我國社會最顯著的矛盾是經濟迅速發展,政治卻依然僵化。對照歷史和實踐,這個判斷不無道理。1987年中共十三大曾決定開展以黨政分開為首要任務的政治體制改革,以逐步建立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治體制。但“8964”後卻被束之高閣,以致專制惡政,愈演愈烈;而經濟則因改革開放的閘門已經打開,得以循著市場的規律,不可遏止地奔騰前進。於是,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和專制主義的極權政治,分裂日益嚴重。十八大以來的許多改革措施、政策口號,歸根到底,都是為了彌縫這個裂口,使政治和其他上層建築,能夠適應經濟基礎的需要。但由於沒有找到真正的裂隙所在,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有時甚至還起了治絲益芬的作用。
專制政體的基本特征,是權力的不受制約與監督,上自毛澤東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下至當今的城管和截訪、拆遷的“臨時工”,都有權行使專制職能,剝奪公民的基本權利,這是人所共見的事實。但政治權力之所以不受制約與監督,根源不在於權力本身,而在於意識形態,在於指導權力運行的理論思想和價值觀念。只有撥開意識形態的迷霧,才能建立起符合於歷史規律和社會需要的權力運行機制。
經過六十多年的教育灌輸而形成為傳統觀念的主流意識形態,實際上是壹團誰也說不清楚的迷霧。從所謂的“四項基本原則”到“三個代表”,為了宣揚這些充滿謬誤的意識形態,不知道浪費了多少國家財富,消耗了多少人的時間和精力。正因為誰也說不清楚,所以誰都可以隨心所欲地逞意遐想,那些禦用文人更是把它說得天花亂墜,頭頭是道,實際上華而無實,似是而非。但它發揮了壹個至為重要的功能,那就是鞏固專制統治。
這些主流意識形態的謬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不理解中國現階段所處的歷史方位,同當代歷史潮流相悖,違反歷史規律。
從清末洋務派引進西方先進思想理論以來,中國就逐漸進入了壹個以反封建反專制為主旨的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民主和專制的矛盾,成為這個歷史時期的社會基本矛盾。在壹百多年來的鬥爭中,民主和專制互有勝負,但每次搏鬥的最終結果,卻總是專制壓倒了民主。這是因為,專制主義在我國歷史悠久,影響深遠,無遠勿屆,無孔不入,而民主主義卻只有壹百多年的歷史,受其影響的,主要是壹些知識分子和城市居民。所以,直到現在,整個社會,從城市到農村,從首都到邊疆,朝野上下,體制內外,依然彌漫著濃重的封建專制主義,以及由它派生的奴隸主義。這個事實表明,我們目前仍然還處於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時期,只有在社會上消滅了封建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才可以說是完成了民主主義革命,走完了這個歷史階段。和民主革命的歷史階段相適應的意識形態,應該是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
但是,主流意識形態卻反復告訴我們,中國已經完成了社會主義革命,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應該堅持的是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壹個彌漫著封建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的社會,居然要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而且對這個虛無縹緲、連鄧小平也承認自己沒有搞清楚的社會主義,充滿自信。這是多麽荒唐!為什麽會這樣?
五十年代的中國社會,是以所謂的“社會主義革命”載入史冊的。但是,當時的中國社會,既沒有社會主義的物質條件,也沒有社會主義的精神條件。在意識形態領域,只有歷史悠遠的專制主義和習染未久的民主主義。而按照社會主義本來的理論涵義,它是要取代資本主義的。所以,集合在社會主義旗幟之下的,只能是資本主義的天敵——封建專制主義。換句話說,社會主義革命的推行者,只能用封建專制主義的眼光去觀察社會主義,理解社會主義。所以,經過“社會主義革命”,實現的不是社會主義制度,而是封建專制主義的復辟。迄今為止,官方文獻和媒體所喧嚷的堅持社會主義,實際上是在堅持封建專制主義。
不論是文獻上的社會主義,還是實質上的專制主義,都不符合於現階段的社會實際:社會主義是消滅封建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之後才有可能出現的未來歷史階段,離現在還很遠;專制主義雖然目前仍頑強地存在於社會的各個角落,但它是將要被歷史淘汰、被民主主義取代的意識形態。主流意識形態打著社會主義旗號,卻充滿著封建專制主義的內涵,同現實社會脫節,同正在蓬勃發展的市場經濟脫節,完全不符合我國歷史發展的需要。
(二)違背意識形態自身的發展規律,打壓不同的意識形態,造成了社會精神領域的貧乏和畸形。
意識形態是人類物質生產條件和社會生活條件在人們頭腦裏的反映。物質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多樣性,人們對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同需求和渴望,反映在意識形態領域,必然呈現出豐富多彩的畫面,各種觀念形態爭奇鬥勝,各擅勝場。經過歷史的篩選,留下真善美,淘汰假醜惡,這是意識形態的生成與發展的自然規律。但在專制主義的政治統治之下,這種局面顯然是不利於專制極權的統治秩序的。所以,統治者總是有選擇地宣揚有利於專制統治的意識形態,而限制不利於專制統治的意識形態。可是,在專制統治比較薄弱的時代或特殊的領域,意識形態的發展規律往往能突破禁制,不同意識形態獲得壹定的傳播自由,帶來文化的繁榮和社會的進步。歷史上最典型的事例是春秋時代的百家爭鳴,諸子百家各抒己見,異說紛呈,給我們留下了無比豐厚的文化遺產,幾千年來傳承不絕,成為中華民族最寶貴的精神財富。這個歷史事例告訴我們,在意識形態的思想指導上,應該循著意識形態的自身規律,讓各種不同的意識形態都有自由表達的機會,真正做到“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在繁雜的思想觀念的交流、碰撞、評說、辯駁的過程中,擇善而從,加以弘揚。只要是有生命力的意識形態,都應該有留存於社會的價值;至於沒有生命力的意識形態,或曇花壹現,自然隕落,或被排擠向隅,漸次雕零,都不需要政治權力的幹預。
但我國幾十年來的指導思想卻和意識形態的發展規律相悖而行。初期是“以俄為師”,理論思想唯蘇聯的馬首是瞻;繼而“輿論壹律”,“反對封資修”;再則“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總之是堅持主流意識形態的唯壹性,排斥壹切非主流的觀念形態。長期違背意識形態發展規律的結果,是教育的衰落,思想的貧困,文化的畸形,理論的蕭條,甚至導致人才的雕零,道德的淪喪。錢學森的“世紀之問”:我們為什麽出不了大師級的人才?答案只能歸結為對意識形態的專制統治。
時至今日,主流意識形態由於違背歷史潮流,和社會現實脫節,日益陷於形式主義,缺乏理性的感染力和真理的說服力,因而不得不依仗政治權力,強行宣傳灌輸。官方媒體和宣傳部門、教育部門本著掌握意識形態的主動權和進教材、進課堂等指令,壹方面連篇累牘地通過媒體、教材、出版等渠道,進行蒼白無力的說教;同時,禁止關於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新聞出版自由等意識形態的討論和宣傳,把這些有利於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的價值觀念,排斥在合法的發表、出版與宣傳之外。這就應了壹句老話:“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這種指導思想的取向,是典型的文化專制主義。
(三)空洞的理論脫離社會實踐,造成人們理想和信仰的失落。
在我國的歷史上,傳統的主流意識形態曾經以它理論表面的徹底性,征服了許多誌士仁人。它所展現的完美的社會前景和倫理境界,吸引了無數的真理追求者,他們在接受與信仰的基礎上,建立起崇高的理想。但是,經過幾十年的實踐檢驗,特別是在經歷了多次以傳統的意識形態口號掩蓋兇殘的專制暴政為特色的運動之後,主流意識形態充分暴露出自己的虛妄,使許多曾經為它傾倒的人士懷疑它的真理性,看到了它的不切實際,因而淡化、疏離甚至放棄對它的信仰,拋棄建立在信仰基礎上的理念,整個社會也陷於信仰缺失、理想泯沒的迷茫混噸狀態。建立起市場經濟之後,在許多人的心目中,理想和信仰已經成了迂腐可笑的嘲弄對象,取而代之的是拜金主義、唯我主義。這個令人沮喪的趨勢,本應促使當局警惕、覺醒,改弦易轍,無奈指導思想上依然迷戀於傳統的意識形態,不可自拔地沈溺其中。官方輿論大肆鼓吹要“牢牢掌握意識形態的領導權、話語權”,“占領意識形態的戰略高地”,“守住意識形態的‘上甘嶺’”等等,以“三個自信”之類的論斷,自欺欺人。如此鼓噪,恰恰反映了對主流意識形態的缺乏自信。如果真的自信主流意識形態的優越性,何不讓非主流的意識形態也能有壹個自由發表的天地,在公平的競爭與對決中,分出高低是非?像現在這樣獨霸輿論和教育、文化等領域的意識形態陣地,所反映出來的,不是主流意識形態的強大和有理,而是面臨著嚴重的意識形態危機。
意識形態的嚴重危機特別表現在這樣的事實上:宣傳主流意識形態,依靠的不是意識形態本身的真理性和說服力,而是權力和欺騙。有些觀念形態,恐怕連宣傳者自己也不相信,怎麽能打動別人呢?有壹個常見的事例也許很能說明問題。中國共產黨每年都有大量參加者,他們在入黨宣誓時,都表示要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這是幾十年來不變的傳統,似乎沒有哪個共產黨員提出過異議。但是,如果認真分析,問題就來了。如果說,早期入黨者對共產主義還有壹定的信仰,參加共產黨是真誠地決心為共產主義而奮鬥終身,甚至願意為它拋頭顱、灑熱血的話,那麽,這幾十年來,特別是這二三十年來,有多少入黨者是真誠地決心為共產主義而奮鬥終身的?回顧我們在青年時代,確實曾經把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終身的最高理想。我們曾經以為,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積極努力,既是為了建設獨立、自由、民主、統壹和富強的新中國,也是為未來的共產主義加磚添瓦。但是,經過幾十年的實踐,大家普遍意識到,共產主義不過是對未來社會的壹種幻想,即使有可能實現,也是非常非常遙遠的未來,現階段根本無法認知,甚至連理論探討都沒有實際意義,還談什麽為它的實現而奮鬥終身呢?而現在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入黨者,入黨時都誓言願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宣誓者、監誓者都不以為非。這是盲目的欺騙,還是真誠的表述?明知不能實現,還表示要為之奮鬥終身,豈不是心口不壹、言行分裂嗎?不幸的是,這種現象不僅出現在入黨宣誓上,而且在其他情況下也屢見不鮮,帶有相當的普遍性。在意識形態成了虛無的空文,只是懸掛在文獻和媒體上的情況下,建立在它的基礎上的理想和信仰,除了自欺欺人之外,還有什麽價值?
(四)把已被全面歪曲的馬克思主義確定為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形成主流意識形態的獨斷性和排他性。
中共十八大通過的新黨章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壹個政黨需要有自己的指導思想,這是可以理解的。政黨是由壹些具有共同理想、共同目標的人結成的,為了實現共同的理想和目標,就需要有壹套相應的意識形態和理論體系,來規定自己的行為準則和行動綱領。這裏就有壹個選擇的問題。按照黨章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這些相互之間雖有聯系,但內容各異的觀念體系是怎麽捏在壹起的呢?壹種解讀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馬克思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發展,所以有些文獻就只提“鄧三科”,不提“馬毛”。還有壹種解讀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是源,其他都是流。主要根據是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裏說的:“十月革命壹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近幾年理論界對列寧主義批判頗多,所以有的文獻和文章只提馬克思主義,而不再強調列寧主義了。但指導思想的意識形態,實際上還是列寧主義,而不是馬克思主義。上溯九十多年以前,中國共產黨就是在列寧主義的指導下建立起來的。
馬克思主義通常指的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論觀點。把他們的思想命名為馬克思主義,似乎應該包括他們所有的思想觀點。但他們畢生從事研究,不斷有所創新,有所發現,新的觀點對原來的認識,既有所繼承,也有所否定。這些被否定的觀念,同他們後期的思想是矛盾的,對立的,怎麽能同處於壹個理論體系呢?有人認為,作為壹個理論體系,應該只包括正確的觀點,不包括錯誤的觀點(這曾經是對毛澤東思想的權威解讀)。但是,人們對某些觀點的看法是不盡相同的,那麽,由誰來判定這些觀點的正誤是非呢?還有,壹些觀點曾經被認為是正確的,但後來卻被證明是錯誤的;或者,現在被認為是正確的,誰又能保證它以後仍然正確呢?可見,以個人的名義來命名壹種理論體系,本身就是不精確、不科學的。馬克思曾經壹再表示自己不是馬克思主義者,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如果壹定要保持馬克思主義這個概念,那麽,比較合理的解讀,應該是以馬克思恩格斯的晚年思想為準,包括他們在晚年沒有否定的早期思想。
列寧主義是馬克思主義的變種,是用沙俄專制主義來解讀馬克思主義的產物。毛澤東思想則是中國特色的專制主義同列寧主義相結合的結果,具有更加濃厚的封建專制主義色彩。鄧小平所總結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既是是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核心,也是主流意識形態的基礎,但離馬克思已經越來越遠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傳統主流意識形態的獨斷性和排他性的根源,“五不搞”、“七不講”就是它的獨斷性和排他性的集中表現。
壹個政黨的指導思想,不應該局限於某種理論體系。即使確定某壹個理論體系作為自己的指導思想,也應該註意吸收其他理論體系的長處。古今中外,許多思想家、政治家給我們留下大量的理論遺產,壹個有遠見的政黨應該博采眾長,用於結合面對的社會現實,指導自己的路線方針政策,而不應固步自封。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馬克思恩格斯都談到自己的思想觀點的局限性,並不認為他們自己的理論觀點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因此,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基礎上的意識形態,應該是具有開放性、可容性、普世性的價值觀念。而幾十年來已經成為傳統的主流意識形態,卻以獨斷性、封閉性、排他性為特征,這個事實,說明這些占主流地位的意識形態,都已離開馬克思主義。
(五)結論
為了從根本上驅除傳統的主流意識形態的霧霾,探尋國家發展的正確途徑,首先需要找準我們所處的歷史方位,在民主與專制的意識形態博弈中,選取、弘揚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批判、清除假冒偽劣的社會主義,即封建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的意識形態。其次,遵循意識形態生成和發展的客觀規律,推行“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實施憲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開放報禁、書禁,取消會禁、社禁,讓“優勝劣汰”的自然規律,在意識形態領域,也能發揮作用。再次,在意識形態領域,廢除壹切獨斷的、封閉的、排他的法規和指令,還意識形態以自由。最後,對現有的價值觀念,如去年提出的12條社會核心價值,作出民主主義的解讀,不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等模糊不清的概念,給它塗上封建專制主義的色彩,這是最符合於馬克思主義的抉擇。
以上所論當否,尚請識者指教。
最近讀到資中筠研究員的文章《<財富的責任與資本主義演變>自述》。這篇文章似乎是她為自己新出版的《財富的責任與資本主義演變》壹書所作的序言或前言。我無緣閱讀她的這部著作,但對她提出的“資本主義演變”的命題,卻產生了壹些興趣,覺得這同馬克思所說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自我揚棄,似有共同之處。考慮到這個問題在傳統的意識形態領域,特別是在壹些自命為馬克思主義者的理論工作者中間,仍然存在著明顯的誤區,感到有必要在這裏回顧壹下馬克思關於這個問題的論述。
資中筠研究員在此文的結尾指出:外國的基金會最想“和平演變”的,是他們的制度。這個觀點其實在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裏已經有所論述。但是,壹百多年來,人們記得並強調其中的消滅私有制、暴力革命、兩個徹底決裂等等觀點,卻很少有人註意那裏有關資本主義自我演變的論述。
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裏指出:“資產階級如果不使生產工具經常發生變革,從而不使生產關系,亦即不使全部社會關系經常發生變革,就不能生存下去。”這裏說的使生產關系和全部社會關系經常發生變革,意味著資本主義制度的和平演變;“就不能生存下去”的論斷,則表示這個變革存在於整個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也就是說,資本主義只有不斷變革自己的生產關系和全部社會關系,才能繼續生存下去。這裏,顯然隱含著同《共產黨宣言》的主旋律——暴力推翻資本主義私有制不甚協調的因素。
在《資本論》第三卷裏,馬克思通過對股份制的剖析,進壹步論證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的變革或演變過程,他把這個演變過程稱之為資本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自我揚棄。馬克思認為:股份公司的資本“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的形式,而與私人資本相對立,並且它的企業也表現為社會企業,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範圍內的揚棄。”“這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範圍內的揚棄,因而是壹個自行揚棄的矛盾,這個矛盾首先表現為通向壹種新的生產形式的單純過渡點。”所以他又說,資本主義的股份企業,“應當被看作是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化為聯合的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
資本主義演變和揚棄的結果,是徹底的自我否定,最終將演變成為社會主義。馬克思在《資本論》第壹卷裏論述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時,介紹了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馬克思把它稱為個人所有制),如何被以剝削他人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殘酷剝奪和逐漸消滅的歷史。然而,在否定個人所有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私有制,在發展的同時卻醞釀著對自身的否定。馬克思指出:生產資料的集中和勞動的社會化,必將達到同資本主義外殼不能相容的地步。“資本主義生產由於自然過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對自身的否定。這種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馬克思在這裏說的私有制的兩種形態,即占有生產資料的獨立勞動者的私有制和剝削他人勞動的資本主義私有制,他把前者稱為個人所有制。這個劃分是解開所謂“消滅私有制”這壹理論謎團的鑰匙。鑒於目前理論界和社會上對於這個問題的認識十分混亂,我準備就此另寫壹篇文章,供各界參考。)
從《共產黨宣言》和《資本論》的這些論述裏,我們不難發現:
(壹)資本主義自身存在著自我否定、自我揚棄的因素。資本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社會生產發展的必然產物,它從誕生的第壹天起,就帶有推動生產和進行剝削的雙重性質,也可以說是具有兩種相互對立、完全不同的功能。它的自我揚棄,主要就體現在這兩種性質和功能的相互消長上。總的說來,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生產關系的調整,它推動生產發展的功能逐步增長,而進行剝削的功能則不斷削弱,也就是說,它的生產性得到持續發揚,剝削性則漸次摒棄,從而促進社會的進步和文明。股份制的出現,正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演變和揚棄的重要裏程碑。它標誌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內部的生產性的擴展和剝削性的削弱,也標誌著生產關系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範圍內的變革,甚至還帶動著社會關系的變革——大量普通勞動者和社會公眾成為特定企業的股權所有者,和資本家分享企業利潤。
(二)資本的性質,從私人資本到具有社會資本的形式,再到社會資本,是資本揚棄所呈現的主要形式。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生產性和剝削性相適應的資本特征,是它的社會性和私人性。資本主義初期的私人資本,以殘酷剝削勞動者為特征,只是它通過生產為社會提供產品,客觀上具有壹定的社會性。當社會生產規模的擴大為單個資本家力所不及,多個資本家合作的股份公司應運而生時,它所集合的資本就越出了個人資本的範圍,而具有社會資本的形式。按照馬克思的解釋,社會資本就是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早期股份公司的資本雖然有著資本聯合的形式,但它來源於資本家的私人資本,就其性質來說,仍然是私人資本,所以馬克思說它只具有社會資本的形式。社會生產的進壹步發展,特別是信用制度的發展,把股份制的範圍擴大到廣大的社會公眾,在資本市場上流通運轉的,主要是獨立的個人的資本。這些來自社會公眾的資本,在投入資本市場之前,還是屬於他們個人的私有財產,但壹旦投入資本市場,不論是直接購買股票,還是通過中介機構,它就由私有財產轉化成為社會資本了。不過,盡管它具有更加鮮明、更加廣泛的社會形式,而且帶來了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的顯著變革,卻還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社會資本。因為,首先,此類資本雖然來自社會個人,但他們分散在社會的各個角落,沒有“直接聯合起來”,而是外在於它所投資的企業。其次,他們所得的利息,固然是合法的資本收益,可是其中也有壹部分是不勞而獲的收入。再次,從馬克思關於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的論述來看,“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指的是企業內部的員工,只有全員持股的企業資本,才是真正完整意義上的社會資本。資本性質依次變革的過程表明,資本通過股份制的形式,實現著和平演變和自我揚棄,削弱了自身的私人性和剝削性,增強了社會性和生產性。這個轉變過程,意味著資本剝削的逐步減輕以至必將最終消除。其最終結果,將是企業內部的勞動者掌握企業的全部生產資料所有權,資本徹底褪去它的私人性和剝削性,而成為單純發展生產、服務社會的工具。
(三)資本主義可以通過股份公司這種形式,和平過渡到新的生產方式,而不需要通過暴力革命。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裏曾經斬釘截鐵地表明,無產階級將運用暴力來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但是,壹方面是歐洲大陸在經歷了1848年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疾風暴雨之後,革命高潮迅速消退,這不能不引起馬克思對暴力革命的重新思考;另壹方面,馬克思在潛心研究資本主義經濟的過程中,發現了股份制將成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變為新生產方式的過渡點,股份公司便是這壹轉變的過渡形式。也就是說,資本主義生產發展可以通過股份公司這種形式,和平地發展成為新的比資本主義更高級的生產方式,用不著任何流血犧牲的暴力革命。由此可見,對於股份制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變革過程中的作用的充分估計,實際上否定了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裏提出的通過暴力革命消滅私有制的主張。恩格斯在1895年發表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導言》裏說:“歷史表明我們也曾經錯了,我們當時所持的觀點只是壹個幻想。歷史……消除了我們的迷誤,……1948年的鬥爭方法,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經陳舊了。”“歷史清楚地表明,當時歐洲大陸經濟發展的狀況還遠沒有成熟到可以鏟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程度。”這是馬克思恩格斯在經過畢生的革命實踐和深刻研究的反思後所得出的結論。
(四)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和平演變和自我揚棄,最終將導致自身被新的生產方式所取代。造成這個結果的動力,不是外在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革命暴力,而是資本主義生產的“自然過程的必然性”。前面所引《共產黨宣言》裏的“資產階級如果不使生產工具經常發生變革,從而不使生產關系,亦即不使全部社會關系經常發生變革,就不能生存下去”的論述表明,資產階級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只有經常變革生產工具、生產關系以至全部社會關系,才能生存下去。這個變革過程,作為“自然過程的必然性”,必然導致資本主義向新的更高級的生產方式轉變。理論界過去在解讀馬克思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喪鐘敲響了,剝奪者就要被剝奪了”的名言時,壹般都理解為無產階級起來革命,敲響了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喪鐘,通過革命來剝奪資產階級的生產資料,這是《共產黨宣言》的邏輯。而根據馬克思關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和平演變和自我揚棄的論述,特別是關於資本主義積累的歷史趨勢和股份公司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敲響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喪鐘的,不是無產階級,而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長期演變和自我揚棄的結果;剝奪剝奪者的,不是外在的革命者,而是剝奪者自身的“自然過程的必然性”。
(五)按照馬克思的預測,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演變和揚棄的結果,將是在協作和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這個發展前景是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私有制作了全面考察後得出的結論。他認為,所謂私有制,指的是“勞動資料和勞動的外部條件屬於私人”的所有制,“但是私有制的性質,卻依這些私人是勞動者還是非勞動者而有所不同。”馬克思把勞動者的私有制稱作個人所有制,非勞動者的私有制就是資本主義私有制。在個人所有制的條件下,勞動者占有屬於自己的生產資料,享有充分的個性自由。但獨立勞動的小生產規模,限制了生產的發展,因此,個人所有制發展到壹定程度,就不能不被資本主義私有制所吞並、所取代,“個人的分散的生產資料轉化為社會的積聚的生產資料,從而多數人的小財產轉換為少數人的大財產”。建立在殘酷剝奪小生產者的基礎之上的資本主義私有制,有效地發展了社會生產,卻剝奪了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個性自由。這兩種私有制的優越性和缺點是如此明顯而對立,未來的生產方式將集中它們的優越性,排除它們的缺點,既能更有效地發展社會生產,又能讓勞動者享有個性自由。這就是“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的含義所在,也是馬克思為資本主義演變和揚棄所描畫的前景。
多少年來,在我們的輿論、文獻和教科書裏,資本主義被認為是必須被消滅、而且將必然被消滅的剝削制度,而這個生產方式和社會制度對社會發展所作的巨大貢獻,卻被人們有意無意地加以漠視。對它的演變和自我揚棄的意義和前景,就更少有人註意。在意識形態領域,資本主義始終是壹個被蔑視、被醜化的概念。本文主旨在於提供馬克思關於資本主義的變革和揚棄的壹些看法,說明資本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都是歷史的產物,是任何社會都必不可免地需要經歷的歷史過程,它的發展變化有它自身的規律。所有意圖超越這個歷史過程、違逆它的發展規律的嘗試,都是不利於社會健康發展的,都是不可取的。
改革開放以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高潮叠起,曾經成為改革反改革、民主反民主的矛盾與鬥爭的重要形式。但進入新世紀後,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概念似乎逐漸淡出輿論。十八大把自由列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憲法第二章的公民自由權利相輝映,自由在人們的心頭留下深刻的印記,對自由化的感受就更淡漠了。
最近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重提“資產階級自由化”,而且提到立場的高度,重新引起人們的註意。因此,從意識形態和理論的角度,對這個概念進行壹些剖析,當前還是十分必要的。
什麽是自由?
自由化是自由和化這兩個詞組成的復合詞,因此,在讀懂自由化前,應當先正確理解自由。
從理論上說,自由是天賦人權。法國1789年的《人權宣言》第壹條就明確宣告:“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註1)但是,在封建專制主義的統治下,天賦人權的自由卻無法實現。誠如盧梭所說:“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註2)為了爭取人的自由,把自由權利從王權、神權的統治下解放出來,中世紀的思想家、革命家高舉自由平等的大旗,向封建專制進軍。爭取自由、人權、平等,成為近現代世界歷史的主旋律。直到今天,自由依然是反封建反專制的強大思想武器。
自由從天賦人權到民主革命的理論武器,是壹個寬廣的意識形態領域。由於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每個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之中,因而,個人自由權利的實現,就必須符合於社會的共同利益,符合於社會的自由。為此,歐洲啟蒙時代的思想家們提出了壹些關於自由的限制性規約,以保證自由的爭取與實現能夠促進社會的正常發展。這些規範性內涵,構成自由作為價值理念的主要特征。它包括:
(壹)自由以理性為基礎。英國的洛克說:“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意誌來行動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為基礎的。”(註3)羅爾斯在《正義論》裏多次引述康德所說:“人是壹種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註4)馬克思也認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質”,它“使人們成為理性的存在物。”(註5)
(二)自由以不損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人權宣言》第四條:“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壹切無害於他人的行為。”(註6)孟德斯鳩說:“政治自由不是願意做什麽就做什麽”,“在壹個有法律的社會裏,自由僅僅是:壹個人能夠做他應該做的事情,而不被強迫去做他不應該做的事情。”(註7)盧梭則指出:人們不應當“把與自由相對立的那種放蕩不羈當作自由”。(註8)
(三)自由以法律為準繩。還是在《人權宣言》第四條裏,明確規定:“個人的自由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會上其他成員能享有同樣權利為限制,此等限制僅得由法律規定之。”(註9)孟德斯鳩說得更清楚:“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壹切事情的權利;如果壹個公民能夠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註10)馬克思則強調“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註11)
古典自由主義關於自由的這些規範性內涵,為後來的自由主義者和思想家所公認。馬克思除接受這些內涵之外,還提出兩個重要論斷:(壹)自由的實現程度取決於社會的發展水平。他說:“人們每次都不是在關於人的理想所決定和所容許的範圍之內,而是在現有的生產力所規定和所容許的範圍之內獲得自由的。”“權利永遠不能超過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文化發展。”他在晚年還指出:“生產者不占有生產資料是不能獲得自由的。”(註12)(二)人的自由發展是未來社會的基本形式。馬克思認為:未來社會將是壹個“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這個社會將建立“自由平等的生產者聯合的制度”,以“自由人聯合體”為生產單位,在這個聯合體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壹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註13)自由,是馬克思設想的共產主義的最高目標。
由以上所列的材料可以了解,自由必須以理性為基礎,以不損害他人自由為前提,以法律為準繩,凡是符合這些條件的,就是自由;凡是不符合這些條件的,也就是說,凡是非理性的、損害他人自由權利的、違反法律的言論和行動,就不是自由,也就沒有自由。這是自由的內涵,也是自由的特征,任何社會,任何個人,都是如此。在不同國家、不同社會之間,只有由於社會發展不平衡而產生的自由實現程度不同,除此之外,沒有什麽資產階級自由、無產階級自由,或西方自由、東方自由之分。
什麽是自由化?
先說什麽是“化”。“化”的意思是由此及彼的轉化,它包括兩個涵義,壹是轉化的過程,壹是轉化的完成。毛澤東在《反對黨八股》裏說的“‘化’者,徹頭徹尾徹裏徹外之謂也”(註14),指的是轉化的完成;但在諸多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裏,更多的卻是轉化的過程。可以說,全部社會發展過程,都是壹個“化”的過程。所謂“進化”,就是社會從落後向進步轉化,各個民族、各個社會的歷史,都是進化的歷史。
中共十八大提出的12條核心價值觀,也都有壹個“化”的問題。這些價值觀的價值所在,不僅在於須從理論上認識並接受它們的價值內涵,更重要的,是賦予它們以實踐的意義,在社會生活中實踐這些價值觀,進入“化”的境界。這就是國家的富強化、政治的民主化、社會的文明化、自由化、平等化等等。只懂得這些價值觀的涵義,卻不去爭取它,實踐它,換句話說,不去“化”它,這些核心價值觀就毫無意義,毫無價值。
所以,作為核心價值觀的自由的意義和價值,不僅在於認識它,理解它,更重要的,是要爭取它,實現它,爭取實現的過程,也就是“化”的過程。自由化意味著從不自由到自由的轉化,就個人來說,它是爭取實現與生俱來的自由權利的過程;就國家和社會來說,它是反對壓制自由的封建專制主義的過程。自由的價值觀念,已被歐洲先進國家證明是反封建反專制的利器,它也可以成為落後國家反封建反專制的武器。自由化,就是反封建反專制的民主革命的壹個重要形式。在這裏,“化”的涵義,就是使國家和社會從封建專制轉化為自由民主。
前面已經談到,自由並無資產階級自由、無產階級自由之分。所以,資產階級自由化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也就沒有任何理論合理性,卻只能暴露它的虛偽實質。為什麽這樣說呢?自由化既意味著由封建專制向自由民主的轉化,是社會發展的合乎規律的進程,就沒有反對的正當理由。把自由化加上“資產階級”的帽子,正是為了掩蓋反對、批判自由化的不合理、不正當的實質。這裏有著深厚的意識形態根源。
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合理性、正當性,存在於對社會主義的自信之中。社會主義的使命就是要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消滅資產階級。所以,反對、批判資產階級自由化,當然是社會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問題就在於,當前我國的社會性質屬於社會主義嗎?充斥於社會的,有多少社會主義因素?不用什麽深入的考察,誰都可以從自己切身的生活感受中體驗到,彌漫於整個社會的,不是什麽社會主義,而是專制主義及其派生物奴隸主義。
這種違反歷史潮流的扭曲,可以追溯到毛澤東發動的社會主義革命。毛澤東在1945年曾經高調宣稱:“只有經過民主主義,才能到達社會主義,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註15)但是,在取得全國政權僅僅幾年之後,他就拋棄了“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急急忙忙地發動社會主義革命,希圖建立社會主義社會。但根據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學說,社會主義只有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社會高度文明的條件下,在資本主義全部成就的基礎上,用毛澤東自己的說法,“只有經過民主主義”,才有可能實現社會主義。而當時的中國社會,資本主義尚處於十分幼弱的階段,根本不具備社會主義的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遠沒有“經過民主主義”。毛澤東要消滅資本主義,要消滅資產階級,就只能召喚封建專制主義。所以,中國經過“社會主義革命”後所建立的社會制度,只能是封建專制主義,而不可能有任何社會主義的因素。
壹些反自由化人士自我標榜,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是為了捍衛社會主義。但既然這個社會主義不過是封建專制主義的遮羞布,那麽,他們所捍衛的就只能是封建專制主義,而反對的卻是民主自由,社會進步。進壹步分析可知,他們反對自由化,源於對自由民主的恐懼。因為,封建專制制度,是他們富貴榮華的源泉。社會的自由化、政治的民主化,勢必摧毀他們借以安身立命的基礎。這是他們不遺余力地反對自由化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自由化和反自由化的歷史回顧
在現當代的中國歷史上,有過幾次比較顯著的爭取自由民主的自由化高潮。
第壹次是毛澤東發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指導方針,推動了文化知識界的思想自由,費孝通把它形容為“乍暖還寒的早春天氣”,美國的中共黨史研究專家麥克法誇爾直截了當地稱之為“在知識界的自由化政策”,(註16)加上共產黨的各級組織壹再號召、動員人們“幫助黨整風”。於是,在全國範圍掀起了“大鳴大放”的高潮,廣大知識分子對共產黨執政以來的方針政策,提出了大量的批評和建議。如果共產黨能夠虛心聽取這些意見,認真克服缺點錯誤,就可以開辟民主自由的新局面。不幸的是,這些知識分子的善良願望,卻被認為是向共產黨猖狂進攻,自由化的高潮被消滅於殘酷暴虐的反右派運動之中。
第二次自由化高潮是文革結束後掀起的思想解放運動。體制內的真理標準討論和理論工作務虛會,體制外的街頭論壇(以“西單墻”為代表),相互輝映,推動了整個社會的自由化、民主化,也促進了十壹屆三中全會的成功召開。以致葉劍英在壹次講話時說:“十壹屆三中全會是黨內民主典範,西單民主墻是人民民主典範。”(註17)理論務虛會上對共產黨在歷史上所犯錯誤的揭露和批判,加上西單墻上壹些比較激進的文章,引起了專制維護者的恐慌,於是就有了“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提出,切斷了轟轟烈烈的思想解放運動。
第三次自由化高潮以學生運動為主要形式,出現在1986年,主要是在幾個大城市裏,有些學生走上街頭,呼求民主自由。運動遭到各地鎮壓,胡耀邦因所謂“自由化的保護傘”的罪名而被迫下臺。這個變故大大激勵了反自由化的士氣,那些頑固堅持專制傳統的遺老遺少,興高采烈地開會發文章,由北京延伸到幾個大城市,掀起壹場反自由化的高潮,中宣部甚至發布正式文件,宣稱1987年全黨的中心任務是反對自由化。鑒於他們把矛頭指向改革,1987年5月13日,當時的總書記趙紫陽在鄧小平的支持下,在宣傳、理論、新聞、黨校四大系統的幹部會議上作了壹次報告,對反自由化作出嚴格的限制,(註18)把這場反改革的反自由化高潮消弭於無形。
第四次自由化高潮就是胡耀邦逝世所引發的“八九”民主運動。廣大青年學生提出的民主訴求中,最主要的是反對腐敗和開展政治體制改革。這些出於良好的愛國情懷的要求,卻被4月26日的《人民日報》社論歪曲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學生們以靜坐、絕食等方式,表示了對這壹定性的不滿,要求當局承認學生運動的進步性質。然而,這個和平的抗議活動,卻遭到血腥的鎮壓。繼而開展的清查運動,把體制內外的民主力量壹網打盡。
反自由化的勢力為民主運動被鎮壓而興高采烈,彈冠相慶。接著發生的蘇聯東歐的崩潰,為他們提供了反自由化的新切入點。壹場以“反和平演變”為主題的反自由化鬧劇於是開鑼。有人提出:和平演變的社會基礎,壹是占據領導崗位的實用主義者,二是歷次政治運動中被整的人,三是知識分子。還有人認為改革就是和平演變的具體形式,“是資本主義復辟”,“走資派還在走”“應該再來壹次文化大革命”。面對這些猖狂的反改革叫囂,鄧小平被迫南下,提出社會主義也有市場經濟、不爭論、誰不改革誰下臺等強有力的論斷,震懾了這股反改革的風潮,剎住了改革倒退的逆流。
在這幾次自由化高潮中,體制內外的人員都提出了許多有益的批評建議,包括大量對於自由民主的期望,這些批評建議如果得到認真的采納,就有可能使我國社會走上民主自由的大道。遺憾的是,由於這幾次自由化的群眾運動都具有反封建反專制的民主主義革命性質,結果都被封建專制勢力撲滅。
(四)結論
自從西學東漸以來,中華民族的先進分子高舉自由民主的大旗,堅韌不懈地開展反專制反封建的鬥爭。由於封建專制主義有著兩千多年傳統的深厚積累,而自由民主卻只有壹百多年的歷史,所以在兩者的長期博弈中,自由民主最終屢居下風。六十多年來四次較量,更是鮮明地展現出這個特點。自由民主的力量屢戰屢敗,關鍵在於掌握政治權力者站在封建專制的壹邊。然而,這裏的情況是非常復雜的。第三、四兩次自由化高潮被鎮壓後掀起的反自由化高潮告訴我們,反自由化的矛頭必然指向改革,這也是當局所無法容忍的,所以這兩次反自由化的高潮也遭到壓制。這可以幫助我們意識到,只有在朝野齊集在自由民主的旗下,中國才能走上健康發展的康莊大道。但是,當權者什麽時候能完全站到自由民主壹邊呢?
從目前體制內外的情況看來,對於這個問題有著清醒認識的人還不多。什麽是自由?什麽是自由化?在思想認識上普遍存在著模糊的蒙昧狀態。我很希望社會上能開展關於自由和自由化的大討論,既然自由已經被收入核心價值觀,就應該被排除在“妄議”之外。
《人民日報》理論版曾發表壹篇“熱點辨析”,題為《牢牢把握馬克思主義新聞觀這個“定盤星”》,副標題是“走出西方新聞觀的迷思”。讀罷全文,不禁啞然失笑,我的天!這明明是反馬克思主義的新聞觀,哪裏有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味道?作者自己深陷於東方專制主義新聞觀的迷思,卻想讓讀者“走出西方新聞觀的迷思”,豈不太滑稽了?
同壹版面還有壹篇題為《深刻把握正面引導與輿論監督的辯證統壹》的文章,也再三強調“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用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來指導”。看來,如何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還真是需要好好“辨析”壹下。
前壹篇文章的作者說:“要做好新聞輿論工作,必須牢牢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自覺抵制西方新聞觀的影響。”那麽,什麽是“必須牢牢堅持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什麽是要“自覺抵制的西方新聞觀”呢?
作者在以“從理論上深刻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為小題的壹節裏說:“黨的新聞輿論媒體的所有工作,都要體現黨的意誌、反映黨的主張,維護黨的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做到愛黨、護黨、為黨。”並且認為“這是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原來,作者是把“媒體姓黨”歸之為“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他還進壹步解釋:“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中,以喉舌觀、黨性觀、真實觀、效益觀、職業道德觀等為基本內容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是做好新聞輿論工作的基本遵循。”這就是作者“從理論上深刻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成果!
那麽,什麽是西方新聞觀呢?作者批判某些新聞工作者認為“只有西方新聞觀才能保證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並且指出:“西方媒體的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只是他們自己標榜的”,其實不過是在“兜售西方價值觀”罷了。在這裏,作者羞羞答答地把“西方新聞觀”概括為“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似乎是表現出某種不得已的表達困窘。因為他既不能肯定、承認作為新聞觀的“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又不敢否定、批判它,於是便用“只是他們自己標榜的”來掩蓋理論上的難言之隱,真難為他了!
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最本質的特征,恰恰是被這位作者稱為“西方新聞觀”的新聞自由。這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1卷第壹、三兩篇文章中,說得非常清楚。馬克思在那兩篇文章裏談的是出版自由。書報的出版自由當然包括新聞自由,就像我們憲法第三十五條裏的出版自由包括新聞自由壹樣。
在那兩篇文章裏,馬克思認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類的本質”,出版物則是“精神的最自由的表現”, “自由出版物的實質,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質”。 “出版物是歷史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開表露”,“出版物是個人表現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法。它不知道尊重個別人,它只知道尊重理性。”馬克思還指出“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認為 “出版自由是壹種迫切的需要”,“沒有出版自由,其他壹切自由都是泡影”。
馬克思認為“書報檢查制度是反對人類成熟的壹種最現實的工具”。他抨擊普魯士的書報檢查令“哪裏還存在出版自由,它就剝奪這種自由”。“書報檢查制度存在的事實就推翻了出版自由”。他諷刺道:“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政府的理智是國家的唯壹理性”。他還生動地形容說:“每壹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耀著無窮無盡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陽,無論它照耀著多少個體,無論它照耀著什麽事物,卻只準產生壹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所以,他主張取消書報檢查制度:“治療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因為這種制度本身是壹無用處的,可是它卻比人還要威風。”
馬克思強調出版法對於出版自由的重大意義。他說:“出版法就是出版自由在立法上的認可。”“出版法是真正的法律,因為它反映自由的肯定存在。”“沒有關於出版的立法就是從法律自由領域中取消出版自由。”
馬克思譴責普魯士當局對出版物的控制。他說:“出版自由絕不是妳們從同輩中拼湊壹批官方作家就可以取得的。”他在評論普魯士的書報檢察官時說:“國家總是盲目地挑選最無能的人去擔任最艱巨的職務”,並且像舊時代那樣,“只讓宮廷醜角享有思考和述說真理的權利”。請看,這不就是對當代中國新聞出版領域的惟妙惟肖的描畫嗎?
由以上所引的馬克思關於出版自由的論述可知,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最基本的涵義,應該就是堅持新聞自由,反對書報檢查。而那位作者卻把“愛黨、護黨、為黨”看作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或者,至少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他居然能把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新聞自由,“豐富和發展”成“愛黨、護黨、為黨”,成為“媒體姓黨”的神主牌。不知道這是出於他對個人利益選擇的大膽,還是由於理論的蒙昧與無知?
《人民日報》19日的這兩位作者都強調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但他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卻同馬克思所主張的新聞自由背道而馳。把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解釋為“體現黨的意誌,反映黨的主張,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做到愛黨、護黨、為黨”,或者,簡化為“媒體姓黨”,決不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相反是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背叛與汙辱。
如果真的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就應該拋棄“媒體姓黨”、“愛黨、護黨、為黨”壹類非馬克思主義、甚至是反馬克思主義的新聞觀,高舉新聞自由的旗幟,落實憲法第三十五條的出版自由,開放報禁書禁,取締書報檢查制度,起草、頒布保證新聞自由的《新聞法》、《出版法》,徹底改變像馬克思所說那樣“只準產生壹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的文化專制主義、新聞專制主義。這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所在,社會健康發展的希望所在,不知道當政者是否能看清這裏面的是非利害?
幾十年來,專政問題——無產階級專政也好,人民民主專政也好,壹直是壹個似乎十分明確、實則十分混亂的問題。它在理論上始終處於蒙昧狀態,實踐中帶給社會無窮的災難。我在2014年11月所寫的關於意識形態的第四、五兩篇文章裏,分別對無產階級專政和人民民主專政作了分析。壹年多來,我繼續思考這個問題,頗有心得,覺得有必要從另壹角度進壹步探討,現在試加論述,也許有助於澄清在專政問題上的思想混亂。
馬克思恩格斯是從縱的維度、歷史的維度考察專政問題的,思想來源於古羅馬的狄克推多傳統,列寧、斯大林、毛澤東則從橫的維度、社會的維度闡述這個問題,表面上來源於馬克思,實際上分別來源於沙俄和我國的專制傳統。因此,盡管他們用的都是“無產階級專政”這個名詞,但形成這壹概念的歷史淵源和社會基礎卻大不相同,兩者的基本涵義,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互不相容。而在意識形態領域,多少年來,人們卻把它們混為壹談,認為後者是前者的繼承和發展,造成極大的理論混亂,現在應該是徹底加以清理的時候了。
(壹)馬克思恩格斯專政觀的來源
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觀來源於羅馬共和國的狄克推多制度,即獨裁制度,也就是專政制度。我在《人民民主專政》的“試析‘專政’”壹節裏,曾經簡要介紹過羅馬的這個制度,現在照錄於下:
“公元前的羅馬共和國曾經實行過民主的專政,當共和國面臨外敵入侵或重大危機時,國家就賦予最高執政官或保民官以絕對的權力。他有權中止法律,頒布臨時法令,可以調動和指揮軍隊,成為狄克推多,即獨裁者。但這種獨裁專政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的。首先,執政官擔任狄克推多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其次,執政官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百人團會議民主推選的;第三,專政的時間以六個月為限,六個月之後,狄克推多就要交還絕對權力,作為執政官仍然受元老院的節制。據有的西方學者統計,這種專政同民主和法治密切聯系的政治制度,在羅馬共和國實行了三百多年,有過九十多次這樣的專政。”
可見,古羅馬的專政具有四個特點:1、由法律規範;2、狄克推多是由當時的最高權力機構民主推選的;3、獨裁者掌握全部國家權力;4、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只能獨裁六個月。這種專政形式既然在羅馬有三百多年的歷史,實行過九十多次,那麽,對於歐洲必然會留下深刻的影響,特別是經過文藝復興,古希臘和羅馬的藝術和學術思想重新得到重視,專政的概念也開始出現在後人的理論和實踐中。據王宏周先生在壹篇文章裏介紹,“直到十八世紀中葉,盧梭在論述專政問題還仍然是以羅馬共和國作例子的。”他還指出:法國大革命期間,“吉倫特派和雅各賓派互相責難對方渴望實行專政”。“從歷史資料看,最先贊揚專政有積極意義的是雅各賓主義者,特別是聖鞠斯特和馬拉特,他們認為‘所有的革命都需要有壹個專政者以武力挽救國家’”。(註1)由此可見古羅馬的專政對近代歐洲的影響,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專政的觀念,無疑同這個歷史淵源有關。所以,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理念,是建立在法治和民主基礎上、而且有壹定期限的專政。也正因為如此,“西方的馬克思主義者對於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能夠從專政同民主和法治相容的角度來理解。考茨基說:‘我們除了把無產階級專政了解為無產階級在民主基礎上的統治以外,不能作其他的了解。’”
(二)從支持資產階級專政到提出無產階級專政
歐洲在1848年爆發遍及許多國家的資產階級革命,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過對德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考察,提出他們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
1948年3月18日,在法國二月革命的影響下,柏林民眾聚集在皇宮前廣場上,向國王肺特力•威廉四世請願,遭到鎮壓後,很快就轉為起義,發生了流血的巷戰。柏林工人和手工業者的流血犧牲,換來了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威廉四世被迫於3月29日任命以工廠主康普豪森為首的內閣。5月18日,在法蘭克福的保羅教堂,召開了經過二次投票、普選產生的國民議會。這無疑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重大政治成果,但無論是康普豪森內閣,還是國民議會,都采取了對舊制度妥協的措施,缺乏應有的革命精神。康普豪森5月30日在國民議會演說時明確表示:新政府是“在現存制度和它所提供的合法道路的基礎上實現向新制度的過渡”,並且宣稱:“政府沒有專政,它也不可能實行專政,它不願意實行專政。”(註2) 繼他之後的漢澤曼內閣,也推行向舊制度屈服的政策,結果內閣被封建勢力奪取(國王任命他的叔叔組閣),國民議會最後也被解散。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4月到德國,,創辦了《新萊茵報》,在這份報紙存在的半年時間裏(6月—11月),他們分別寫了119篇文章,對歐洲局勢,包括德國、法國、意大利、波蘭、捷克、比利時等國的革命形勢,進行了廣泛的評述和分析,熱烈地贊頌這些國家人民大眾的革命熱情。據西方學者統計,在這些文章裏,他們曾21次提到“專政”壹詞,多數是對於反動勢力實行專政的批判。特別值得註意的是,他們譴責德國康普豪森內閣和國民議會背叛人民的利益,批評他們沒有奪取全部權力,實行專政,以致封建勢力順利復辟,資產階級革命功敗垂成。恩格斯在壹篇文章裏說:“國民議會現在就應該把全國的壹切國家權力統壹於自身。”“國民議會本來應該處處以專政的辦法反對腐朽政府的反動企圖。”“如果它不建立任何中央政權,那它就等於自動辭職。”(註3)馬克思也批判康普豪森內閣“給反革命穿上他那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服裝”(註4)。他從德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失敗中得出結論:“在革命之後,任何臨時性的國家機構都需要專政,並且需要強有力的專政。”接著還說:“我們壹開始就指責康普豪森沒有實行專政,指責他沒有馬上粉碎和清除舊制度的殘余。”(註5)
馬克思恩格斯都為德國資產階級沒有在革命勝利後實行專政而感到惋惜。他們說的專政當然是資產階級專政,而不是無產階級專政。他們雖然譴責法國鎮壓六月起義的卡芬雅克的資產階級專政,但面對德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屈從封建勢力,他們卻是資產階級專政的主張者。為什麽他們主張資產階級專政呢?因為在他們的源自羅馬共和國的專政觀裏,壹方面,資產階級革命後實行專政,鏟除封建勢力,符合於人民的利益,符合於歷史發展的進步趨勢;另壹方面,專政是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礎上的,它服從於革命勝利後的臨時任務,即撲滅反革命的封建勢力,“粉碎和清除舊制度的殘余”,壹旦這個任務完成,專政就隨之取消。
馬克思恩格斯正是從德法兩國資產階級在革命勝利後沒有實行專政,以致封建勢力得以很快復辟,感悟到無產階級專政的重大意義的。這在馬克思1850年為總結法國革命而寫的《1848年至19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書裏,有了進壹步的論述。
1848年2月22日,法國爆發了由資產階級共和派和小資產階級激進民主派領導的民主革命,國王路易•肺力普於24日逃出巴黎,壹個由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代表組成的臨時政府宣告成立,法蘭西成為統壹的完全的共和國,是為第二共和國。5月4日,召開了主要由資產階級共和派組成的立憲會議。新政府沒有致力於清除封建勢力,卻采取壹些不利於民眾的政策。5月15日,無政府主義者布朗基領導巴黎民眾沖擊立憲會議,被軍隊驅散。6月22日,立憲會議下令解散建立未久、有十壹萬多工人的國立工場,激起工人暴動。經過4天的武裝對峙,26日,起義的工人遭到軍隊的殘酷鎮壓。12月10日,取代立憲會議的立法會議,選舉拿破侖的侄子路易•拿破侖•波拿巴特為第二共和國的總統。在由750名議員組成的立法會議裏,小資產階級民主派有180個代表。他們為抗議路易•拿破侖的政策,在1849年6月13日舉行了有3萬人參加的示威遊行,被軍隊驅散,民主派從此壹蹶不振。但資產階級共和派同路易•拿破侖的關系也漸趨緊張。因立法會議拒絕修改總統不得連選連任的憲法,路易•拿破侖於1851年12月2日夜裏逮捕共和派的頭面人物,接著解散立法會議。共和派發動的起義,被路易•拿破侖的軍隊所鎮壓。壹年之後,奪取了全部國家權力的路易•拿破侖宣布自己是法國皇帝,自稱“拿破侖第三”。
法國在這幾年裏的激烈動蕩,成為馬克思恩格斯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直接來源。在《1848年至19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中,馬克思認為,二月革命產生的臨時政府,“只能是各個不同階級間的妥協。”由於法國的工業尚不發達,法國工人階級當時“還沒有能力實現自己的革命”。“臨時政府在它整個存在的時期都是在不斷對無產階級的要求進行鬥爭的。”巴黎工人的六月起義遭到血腥鎮壓的事實表明,無產階級“要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範圍內稍許改善壹下自己的處境都只是壹種空想。”因此,必須提出壹個“大膽的革命戰鬥口號”,這就是“推翻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專政!”馬克思在分析各種政治力量和各種社會主義時指出,能在理論上代表無產階級的,只有以“宣布不間斷革命”、“實現無產階級專政”、“根本消滅階級差別”為主要內容的革命社會主義。(註6)
(三)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觀
馬克思在1852年3月5日給好友魏德曼的信中,對無產階級專政作了比較完整的論述:“至於講到我,無論是發現現代社會中有階級存在或發現各階級間的鬥爭,都不是我的功勞。在我以前很久,資產階級的歷史學家就已經敘述過階級鬥爭的歷史發展,資產階級的經濟學家也已對各個階級作過經濟上的分析。我的新貢獻就是證明了下列幾點:(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壹定歷史階段相聯系;(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註7)這裏的第二點,指的是階級鬥爭的結果,必然是無產階級取得最後勝利,並掌握全部國家權力,無產階級專政是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第三點說的是無產階級將利用這個權力來消滅階級,實現從階級社會到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在這裏,“不過”壹詞包括有“全部”、“唯壹”的含義。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是消滅階級、從階級社會向無階級社會過渡的唯壹手段,反過來說,要消滅階級、向無階級社會過渡,只有通過無產階級專政。消滅階級,當然就意味著消滅階級鬥爭,同時使無產階級專政不再必要。所以,無產階級專政也是階級鬥爭的最後階段。
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所載文章來看,在馬克思給魏德曼寫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之後,將近二十年,馬克思恩格斯都沒有再談到無產階級專政。1871年的巴黎公社再次引起他們對無產階級專政的註意,從1871年到1875年,在他們的講演和文章裏,有5次提到無產階級專政。接著,又是15年沒有提及無產階級專政。1883年馬克思去世後,恩格斯在1890年至1893年間,曾在3篇文章裏5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
在這些論述無產階級專政的文章裏,馬克思恩格斯進壹步闡明了他們的觀點。
首先,提出消滅階級的具體途徑。馬克思1871年9月在紀念國際成立七周年大會上講話時說:“通過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的辦法,消滅現存的壓迫條件,從而迫使每壹個適合於工作的人為保證自己的生存而工作。這樣,我們就會消滅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唯壹的基礎。但是必須先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才有可能實現這種變革,而無產階級專政的首要條件就是無產階級的軍隊。”(註8)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將建立自己的武裝力量,並憑借這個武裝力量,剝奪剝削者的生產資料,“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使所有“適合於工作的人”,包括原來的資本家,都成為平等的勞動者。這樣壹來,當然就沒有階級了。
其次,“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將是壹個短暫的過程。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裏曾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壹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壹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註9)這個“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過渡時期”,在他看來,也不是壹個漫長的歷史階段,因為過渡時期的任務,就是“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從而消滅階級。這個任務壹旦完成,過渡時期也就結束了。
第三,在消滅階級的同時,也消滅自己的階級統治,即消滅國家。早在1847年,馬克思就在他的《哲學的貧困》壹書裏談到:“工人階級在發展進程中將創造壹個消除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聯合體來代替舊的資產階級社會,從此不會再有任何原來意義的政權了。”(註10)1850年6月,馬克思針對《新德意誌報》責備他“維護了工人階級的統治和專政”,發表了致該報的聲明,指出他在“1848年二月革命之前發表的”《共產黨宣言》裏,就已經表明,無產階級在“運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系”的同時,“就消滅階級對立存在的條件,就根本消滅壹切階級,從而也就消滅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註11)恩格斯在1872年寫的《論住宅問題》裏說:“德國科學社會主義的觀點,即關於無產階級必須采取政治行動,必須實行專政以過渡到廢除階級並和階級壹起廢除國家的觀點,這種觀點在《共產黨宣言》中已經申述過並且以後又重述過無數次。”(註12)在1893年為馬克思的《法蘭西內戰》所作的導言裏,恩格斯更是明確地說明:“國家無非是壹個階級鎮壓另壹個階級的機器……國家最多也不過是無產階級在爭取階級統治的鬥爭勝利以後所繼承下來的壹個禍害,勝利了的無產階級也將同公社壹樣,不得不立即盡量除去這個禍害的最壞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壹代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為止。”(註13)
第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裏,強調的是階級專政,而反對個人專政。這特別表現在他們對布朗基主義者的專政觀的批評上。恩格斯在1874年寫的《流亡者文獻》第二篇《公社的布朗基派流亡者的綱領》裏指出:布朗基主張的起義成功以後實行的專政,“不是整個革命階級即無產階級的專政,而是那些實行了變革的少數人的專政,而這些人又事先服從於壹個人或者幾個人的專政。”就像1848年他和馬克思都主張德國資產階級的國民議會應當掌握全部政治權力,實行專政壹樣,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中,繼提出“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之後,要求將“把壹切政治權力集中於人民代議機關之手”寫進社會民主黨的綱領。(註14)可見,他們認為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應該是人民代議機關,而不是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的任何集團。
第五,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壹書的初稿裏指出:“公社並不取消階級鬥爭,……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環境,使階級鬥爭能夠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經歷它的幾個不同階段。”(註15)我在前面分析馬克思致魏德曼的信時已經指出,在馬克思的專政觀裏,無產階級專政是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和最後階段。因此,取得統治的無產階級,必將“提供合理的環境”,“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實現無產階級專政。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雖然以武裝力量為後盾,但采取的方式,卻應是“最合理、最人道”的,換句話說,應該是通過法律的規範,采取合法的、民主的,也就是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
根據以上馬克思恩格斯談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過程,他們論及這個問題,集中在三個時期,分別間隔19年、15年。前兩個時期談論無產階級專政,是分別從法德兩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和巴黎公社的經驗教訓出發而談的;恩格斯在後壹時期重提無產階級專政,是因為德國民主黨內外有人反對無產階級專政。所以,他們每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都有著明確的針對性,指的是革命勝利後需要采取的措施,就像古羅馬的狄克推多所做的那樣,而不是必須建立的政治制度。考茨基在1918年出版的《無產階級專政》壹書中指出:馬克思說的無產階級專政,“指的不是壹種政體,而是指壹種在無產階級奪得政權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現的狀態”,是在局勢已平靜時就應該讓位給民主的權宜措施。(註16)列寧後來在《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壹文中,曾批判考茨基的這壹說法。但我認為,考茨基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解,比起列寧的認識,更符合於馬克思的原意。
(四)列寧的專政觀
列寧和毛澤東都生活在東方專制主義國家,沒有經歷過像西歐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那樣的革命運動,沙皇和中華帝國的封建專制傳統,對他們浸染極深。因此,他們不可能正確理解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只能從封建專制主義的角度來解讀無產階級專政。
歷史地考察列寧的專政觀,我們不難發現,他早期主張的是“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這是同1903年俄國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綱相壹致的。那個黨綱規定,黨的最低綱領是“推翻沙皇專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度”。所以,列寧提出“臨時革命政府不外是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只有建立起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才是民主革命的徹底勝利。”“當革命已成為事實,而且連革命的勝利也成為事實的時候,我們就會用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專政,即完全的社會主義革命的口號來‘代替’民主專政的口號。”(註17)
列寧壹方面繼承馬克思恩格斯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是無產階級階級鬥爭在新形式下的繼續。”(註18)無產階級專政的主要任務是消滅階級,“沒有無產階級這壹被壓迫階級的專政,便不能消滅階級。”“無產階級專政是……消滅階級的唯壹方法。”(註19)但另壹方面,又對無產階級專政作出違反馬克思的原意的解釋。
首先,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是長期的鬥爭。他指出:資產階級由於被推翻而“兇猛十倍”,而且因為“習慣的力量,小生產的力量”而更加強大,因此,必須“進行長期的、頑強的、拼命的、殊死的戰爭”,才能“戰勝資產階級”。他還認為,消滅階級“意味著要消滅小商品生產者”,“這只有通過很長期、很緩慢、很謹慎的組織工作才能做到。”(註20)
其次,他賦予專政以殘酷、血腥的、外在於法律的涵義。他認為:“專政的科學概念無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絕對不受任何法律或規律拘束而直接憑借暴力的政權。”“專政是壹個重大的、殘酷的、血腥的字眼,這樣的字眼表示出兩個階級、兩個世界、兩個歷史時代的妳死我活的無情鬥爭。”“專政,這是壹個殘酷的、嚴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這樣的字眼是不能隨便亂講的。”(註21)
第三,他無限擴大無產階級專政的內涵。他說:“無產階級專政是對舊社會的勢力和傳統進行的頑強鬥爭,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軍事的和經濟的,教育的和行政的鬥爭。”(註22)“專政固然非有暴力不可,但它不只是暴力,而且是比先進的組織更高效的勞動組織。”他在談到“無產階級專政對我們說來具有了新的意義”時還說:“要無產階級起壹個組織者的作用”,要善於“組織經濟”,“組織工業”,“給農民精神上的影響”(註23)
第四,他把階級專政解釋成為壹黨專政、領袖獨裁。他在執政未久的1920年所寫的小冊子《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評德國共產黨內有人把階級專政同黨的專政對立起來,他說:“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通常是由比較穩固的集團來主持的,而這個集團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來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組成的。”(註24)這就是有名的四段公式:群眾專政——階級專政——政黨專政——領袖專政的由來。
第五,在以上認識的基礎上,列寧把無產階級專政上升為國家性質,國家制度。他在《國家與革命》裏寫道:“在資本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時期,……必然是階級鬥爭空前殘酷、階級鬥爭形式空前尖銳的時期,因而這個時期的國家就必須是新型的民主國家(對無產者和壹般窮人是民主的)和新興的專政國家(對資產階級是專政的)。”(註25) 在這裏,他不但把無產階級專政說成是壹種國家性質,而且賦予無產階級專政以新的內涵,成為後來毛澤東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的理論根據。
(五)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專政觀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初就全盤接受列寧和蘇聯共產黨的理論主張,包括無產階級專政在內。在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裏,“本黨綱領”的第二條就是“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註26)但關於專政的說法,此後有壹個變化的過程,這大概是同共產國際的指導有關。1928年的六七月間,在莫斯科召開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通過的《政治決議案》指出,中國的社會性質仍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黨的總任務是“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實行土地革命,建立工農民主專政”。(註27)1934年1月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就宣稱當時的蘇區是“中華蘇維埃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註28) 1936年9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抗日救亡運動的新形勢與民主共和國的決議》,提出“民主共和國”的口號,取代“工農民主專政”(註29)毛澤東在1939年冬季所寫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裏,首次提出新民主主義,並且指出新民主主義革命所要造成的,是“各革命階級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統壹戰線的專政”。接著,他在1940年1月的《新民主主義論》裏,全面地論述了新民主主義的理論和政策,把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的“國體”,規定為“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註30)在1948年的中共中央九月會議上,毛澤東進壹步明確指出:“我們政權的階級性是這樣: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但不僅僅是工農,還有資產階級民主分子參加的人民民主專政。”(註31)接著,他在為新華社寫的壹九四九年新年獻詞《將革命進行到底》裏,向全國人民宣布,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主體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註32) 同年“七壹”前夕,毛澤東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全面地論述了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論內涵。他說:“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壹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註33) 這個論述迄今為止已成為中國共產黨人專政觀的基本內涵,壹是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二是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三是成為長期的國家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壹條,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也就是說,從1954年制訂憲法算起,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國家的基本制度,已經有62年的歷史了,相對於羅馬共和國的為期不超過6個月的專政,已有124倍之多,不知道它還要實行多久?
從形式上看,人民民主專政同無產階級專政似乎有著根本性的差異,但是,在毛澤東的理論認識和思想指導上,卻不存在實質性的區別,最多也只有策略上的意義。早在1949年2月初,毛澤東就對來中國訪問的米高揚說:“這個人民民主專政,究其實質是無產階級專政。”(註34)1953年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當時黨內就傳達“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是無產階級專政”。但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依然肯定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文革期間兩次修訂的憲法,都把人民民主專政改為無產階級專政。1979年3月鄧小平發表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提出的也是“我們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在1980年12月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他又談到“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並且說明: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也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但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提法更適合於我們的國情。”(註35)
(六)理論的困境和實踐的謬誤
從馬克思恩格斯所處時代的社會背景來看,由古羅馬的三百多年專政歷史引申出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有它的必然性。壹方面,經歷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無產階級,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水深火熱之中,激起許多仁人誌士為尋求消除階級對立、建立平等社會而嘔心瀝血,上下求索,從歷史上探尋有益的經驗教訓;另壹方面,法國大革命及此後幾十年的歐洲大陸,反封建反專制的革命風雲激蕩,高潮此起彼伏,無產階級投身於歷次革命,為革新社會流血犧牲,但最終卻仍然壹無所有。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背景和和歷史根源。可是,他們誤判了當時的階級格局和階級鬥爭的發展前景。在他們的觀念裏,交織著作為思想家的出於理性的深思熟慮的理論判斷,和作為革命家的出於感性的鬥爭狂熱與壹廂情願。如果說,古羅馬的專政經驗和無產階級的悲慘處境,構成他們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客觀來源的話,那麽,他們的這種既矛盾又統壹的復雜思想,就是產生這個理論的主觀因素。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形勢的變化,馬克思恩格斯壹生都在不斷地修正自己的理論成果,他們雖然始終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但這個理論本身卻已隨著其他理論的轉變而逐漸喪失其理論意義。馬克思在《資本論》裏從股份制改變著資本的性質,使資本由私人資本轉化為社會資本,判定股份制是由資本主義轉向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這就意味著消滅階級可以通過和平的方式,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逐漸變化而實現,用不著無產階級專政。從政治形勢的發展來說,馬克思逝世後,恩格斯從德國社會民主黨在議會選舉中取得壹次又壹次的進展中,看到無產階級通過選舉和平獲取政權的可能性,甚至可以利用原來的國家機器,而不必立即摧毀它。恩格斯在1895年3月所寫的《卡•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書導言》裏承認:“歷史表明我們也曾經錯了,我們當時所持的觀點只是壹個幻想。歷史做的還要更多:它不僅消除了我們當時的迷誤,並且還完全改變了無產階級進行鬥爭的條件,1848年的鬥爭方法,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經陳舊了,這壹點是值得在這裏較仔細地加以研究的。”(註36)
淵源於西方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在西方已經逐漸沒落,恩格斯生前最後重提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因為德國社會民主黨的內外都有人不贊成這個理論。但是,這個理論在仍然彌漫著封建專制主義的東方,在沙皇俄國和中華民國,卻有死灰復燃之勢。這是因為,東方國家的許多有誌之士,都苦於社會的不平等,努力探尋解救之道。包括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在內的馬克思主義,向他們展示出嶄新的魅力。壹方面,處在不平等的階級社會裏,所有被剝削被壓迫的廣大人民群眾所受的苦難,都帶有壹定的共同性,所以,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的馬克思主義,能夠給東方的革命者帶來新的啟迪。但另壹方面,由於封建專制主義的長期熏染,東方國家的各民族各階級,包括最先進的知識分子在內,無不深受其影響。因而,他們在理解、接受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必不可免地以東方的封建專制主義的思維方式來讀取,並加以實踐。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則因為它更適合於加強專制統治的需要,而被這些為奪取政權而鬥爭的革命者所鐘愛。所以,西方的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它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被註入了東方封建專制主義的靈魂而得以復活。結果,在蘇聯和東歐各國,在中國和朝鮮、越南,都給人們帶來無窮的災難。
考察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它在馬克思恩格斯的時代,始終停留在理論領域,是壹個幻想,壹個神話,是意識形態的烏托邦;在列寧、斯大林、毛澤東的時代,卻被用於實踐,成為戕害民族的毒物,屠殺生命的利器,成為專制統治的神主牌。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旗幟下,專制統治揚威肆虐,數以億計的生靈死於非命。遺憾的是,迄今為止,人們對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上的是非和實踐中的得失,沒有反思,沒有研究,沒有討論,依然處於混噸的蒙昧狀態,甚至列為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拜倒在這個理論圖騰面前。這種不利於社會健康發展的現象,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
為了澄清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是非和實踐得失,應該打開禁錮,對這個曾經在人類社會的思想史上留下明顯痕跡、給許多國家帶來深重災難的理論偶像,進行全面的反思和深入的研究,從中得出有益的教訓,以消除它的影響。特別是執政者,應當拋棄對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的迷戀,認清它的理論是非和實踐得失,作出正確的選擇,果斷地拋棄人民民主專政,使社會得以擺脫壹黨專政的枷鎖,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健康發展。茍能如此,則中華民族幸甚!人民大眾幸甚!
專政的起源與專政的歷史
(壹)專政的涵義
“專政”這個概念,在馬克思恩格斯那裏只是表明應該掌握全部政治權力,並沒有更多特殊的涵義。他們在評論1848年歐洲大陸的資產階級革命時,曾經批評德國的國民議會和康普豪森內閣“沒有實行專政”,把全部政治權力掌握起來,“粉碎和清除舊制度的殘余”,以致難以避免封建專制復辟。馬克思由此得出結論:“在革命之後,任何臨時性的國家機構都需要專政,並且需要強有力的專政。”馬克思在1850年所寫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文中總結法國革命的經驗教訓時,認為,無產階級不可能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範圍內改善自己的處境,因此,必須“推翻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專政”,也就是“實現無產階級專政”。以上這些“專政”的概念,所指涵義都是掌握全部政治權力。這是他對德意誌和法蘭西兩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失敗所得出的重要結論。德法兩國的資產階級因為沒有掌握全部政治權力,以致最後仍然導致封建王朝復辟。所以,無產階級將來奪取政權後,壹定要把全部政治權力掌握在自己的手裏。他在1852年給好友魏德曼醫生的信中,正式提出他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壹定歷史階段相聯系;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在這無產階級專政三段論裏,核心是第二段,但迄今為止,由於列斯毛把專政涵義暴力化的影響,還沒有人對這個論斷作出準確的解讀。其實,它的涵義十分簡單,無產階級在同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中,必然會取得勝利,奪取並掌握全部政權。這個論斷裏並沒有暴力鎮壓的意思。在馬克思恩格斯談及無產階級專政的十多處論述中,沒有壹處把無產階級專政同暴力鎮壓聯系起來,這是很能說明問題的。
(二)“只是壹個幻想”
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是他關於階級鬥爭理論的延伸,也是建立在他誤判當時階級形勢的基礎上。他壹方面認為無產階級不可能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範圍內改善自己的處境,只有推翻資產階級,奪取政權,實現無產階級專政,才能解放自己;另壹方面,還認為無產階級有可能在不久後奪取並掌控全部政權,而對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生命力和發展前景,缺乏足夠的估計。十分顯然,他最初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這個前提是不確切的,後來的事實證明,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和工人運動的開展,無產階級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的範圍內完全有可能改善自己的處境。恩格斯在馬克思去世後的1895年為馬克思的上述關於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文所寫的導言裏承認:“歷史表明我們也曾經錯了,我們當時所持的觀點只是壹個幻想。”“歷史清楚地表明,當時歐洲大陸經濟發展狀況還沒有成熟到可以鏟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程度。”我在三年前寫的壹篇文章裏據此指出:根據恩格斯晚年的反思,我們不難理解,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實際上是馬克思恩格斯的幻想的產物。他們在社會不具備鏟除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條件下,幻想用暴力推翻資本主義,建立無產階級政權;又幻想在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後,只要采取專政的辦法,很快就可以消滅階級、消滅國家。所以,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盡管在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史上占有壹席之地,也可以給我們提供壹些思考和研究的養料,卻絕不是我們應該繼承的馬克思主義的精華。由於我國有著歷史悠久的封建專制主義的傳統,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壹旦進入中華大地,就不可避免地會淪為專制統治的工具。歷史已經充分地證明了這壹點。
(三)巴黎公社專政的教益
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無產階級奪取政權的嘗試,雖然最後終於失敗,但仍被馬克思恩格斯奉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典範。從他們對巴黎公社的評價,我們不難看出無產階級專政的積極涵義。馬克思在1871年的《法蘭西內戰》壹書裏明確指出:“公社給共和國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礎。”恩格斯在20年後為這本書所寫的導言裏說:“先生們,妳們想知道無產階級專政是什麽樣子的嗎?請看巴黎公社吧,這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在公社所采取的種種措施中,最為馬克思恩格斯所稱贊的,是公社為防止政權機關由社會公仆蛻化為社會主人而制定的制度:1、公社由普選產生的代表組成,“這些代表對選民負責,隨時可以撤換”;2、法官也“由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並且可以撤換”;3、“壹切公職人員,都只應領取相當於工人工資的薪金”;4、“壹切學校對人民免費開放,不受教會和國家的幹涉”。這個經驗給予我們很大的啟示,無產階級專政也好,“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礎”也好,最重要的任務是防止本來應該是社會公仆的公職人員,蛻化成為淩駕於社會之上、騎在人民頭上的老爺。這個思想的深刻性在於,革命可以摧毀舊制度舊秩序,但舊的文化傳統、舊的意識形態卻不可能隨著舊制度舊秩序的被摧毀而消失,它繼續不斷地影響著人們循著舊的觀念來思考,沿著舊的軌道來行動。特別是具有壹定權力的公職人員,最容易接受它的影響和誘惑,把為民眾服務、為社會服務的公共權力,轉化成為統治民眾、管制社會的特權。所以,馬克思恩格斯把防止公職人員蛻化變質的巴黎公社,看做無產階級專政的標本是很有道理的。我認為,這是馬克思恩格斯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中唯壹值得我們珍視和學習的精神遺產。
現在提出並且拼命維護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有多少人真正理解無產階級專政的這個真諦?誰能理解無產階級專政的最重要的任務是防止黨政幹部做官黨老爺?按照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巴黎公社的經驗總結,所謂無產階級專政,就是人們有權把最優秀的人才選進國家機關,同時也有權把那些騎在人民頭上的權貴官僚拉下馬來。這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實質所在。考茨基認為應當“把無產階級專政了解為無產階級在民主基礎上的統治”,可以說是道出了無產階級專政的真諦。
(四)列寧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
無產階級專政理論進入列寧主義階段後,有著兩個顯著的特點,壹是把無產階級專政解釋為暴力統治。他曾多次申明:“專政是壹個重大的、殘酷的、血腥的字眼”;“專政的科學概念無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絕對不受任何法律或規律拘束而直接憑借暴力的政權”;“專政就是……直接用暴力來統治”。另壹個顯著特點是把無產階級專政上升為政黨專政、領袖專政。他在1920年寫的《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評德國有些人把階級專政同黨的專政對立起來,他說:“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通常是由……領袖所組成的比較穩定的集團來主持的。”這就是群眾專政——階級專政——政黨專政——領袖專政的四段公式的由來。從列寧時代開始,暴力鎮壓和壹黨專政(領袖獨裁),就成為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主旋律。斯大林、毛澤東、金日成及當年東歐的“社會主義國家”領導人,無不奉列寧的專政觀為圭臬,以無產階級專政的名義,屠殺異己,鎮壓無辜。出現這種歷史現象的意識形態根源,在於他們雖然打著社會主義的旗號,但無論是蘇聯和東歐諸國,還是中國、朝鮮,社會的發展程度遠沒有提供任何社會主義的原素,彌漫於整個社會的,是歷史悠久的封建主義、皇權主義、專制主義,名義上的社會主義既然要反對資本主義,打倒資產階級,就只有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這些意識形態可供利用。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恰好是容納這些歷史渣滓的最適宜的載體。理解這個道理,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什麽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會成為厲行暴力鎮壓、堅持壹黨專政的政策依據了。
(五)利用過渡時期的理論
列斯毛除了在專政的性質問題上不同於馬克思的主張外,在理解專政的特征方面,也同馬克思有很大的差別。馬克思認為專政帶有臨時的性質,他在評論德國資產階級革命時說:“在革命之後,任何臨時性的國家機構都需要專政”。他用“臨時性”這三個字來規範需要專政的國家機構,顯然是為了強調專政的臨時性質。恩格斯也談到,“革命的專政”所要建立起來的是“暫時的革命秩序”。但是,列斯毛等卻把無產階級專政列為長期的國家任務,他們主要是利用了馬克思關於過渡時期的理論。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裏曾經說,在資本主義社會轉變為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過渡時期裏,國家政權的性質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在給魏德曼的信裏也說過,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由於對當時形勢和社會發展前景的誤判,馬克思恩格斯都認為這個過渡時期是很短暫的。但是,這卻成了列斯毛長期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壹大理由。文革期間張春橋等提出“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壹個重要的根據,就是我們要向共產主義過渡是壹個漫長的歷史時期,在這個漫長的歷史時期裏,都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在這裏,他們耍了壹個移花接木的理論花招。且不說關於過渡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是馬克思恩格斯誤判形勢的烏托邦,即使其中包含有合理的成分,也同蘇聯、中國無關,因為蘇聯和中國都沒有達到可以進入過渡時期的社會發展水平。1917年的俄國“十月革命”,推翻了幾個月前剛成立的資產階級臨時政府,就其性質來說,不是什麽社會主義革命。由於當時的俄國不具備社會主義的條件,摧毀資產階級政府之後,應該重新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實現列寧曾經宣傳多年的社會民主主義。否則,盡管打著社會主義的旗號,實際上只能是倒退到前資本主義——專制主義。從“十月革命”後打壓孟什維克和社會革命黨、迫害知識分子、鎮壓克瑯施塔得水兵等動作裏,都可以看出專制主義的影響。這樣壹個資本主義很不發達,專制主義遠未消除的國家,離過渡時期還很遠,根本談不到無產階級專政。中國就更不用說了,毛澤東的“社會主義革命”,摧毀了誕生才幾年的民主共和制度,建立起在列寧主義和中國自身的封建專制傳統雙重影響下的專制政權,倒退到前資本主義,因而也和無產階級專政無關。但列斯毛卻都把自己所處的時代,說成是應該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過渡時期,使它成為他們維護終身獨裁專制的法寶。所謂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秘密就在這裏。
人民民主專政
中國共產黨成立時,在黨綱上明確宣布:“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90多年來,無產階級專政已成為中共意識形態的支柱,支配著、困擾著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把人們束縛在意識形態的枷鎖裏。無產階級專政雖然後來被改稱為人民民主專政,但實質上是完全壹樣的,文獻上和媒體裏常見“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的提法,就可以充分說明這個問題,只是“人民民主專政”這個概念有著“人民”、“民主”的前置詞,更具欺騙性。因此,為了打開意識形態枷鎖,把思想從這個理論迷霧中解放出來,就需要在剖析無產階級專政的基礎上,進壹步對人民民主專政進行比較全面的考察。
(壹)概念來源
人民民主專政這個概念的來源,也可以追溯到列寧。他早期宣揚社會民主主義,提出無產階級應該成為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的領導者,主張“實行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中共在抗日戰爭前的蘇維埃區域裏,也曾經提出過“工農民主專政”的口號,抗戰開始後,曾把根據地建立的政權,稱為“各革命階級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統壹戰線的專政”,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裏,把“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確定為未來的民主共和國的“國體”。1948年底,毛澤東發表《將革命進行到底》,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主體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並且在接著不久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再次申述了這個主張。1949年6月30日,毛澤東在為紀念建黨28周年所寫的《論人民民主專政》裏,全面地闡述了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論。他說:“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壹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同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總綱第壹條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為中國的獨立、民主、和平、統壹和富強而奮鬥。”兩天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從此,人民民主專政就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直到現在。
(二)歷史回顧
六十多年來,關於人民民主專政的提法經歷過壹些大幅度的波動。1953年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後,黨內曾經傳達“人民民主專政就是無產階級專政”的說法,大概是為即將開展的“社會主義革命”,首先在黨內準備輿論條件。但在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和1956年中共八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章》總綱裏,提法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毛澤東在1957年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裏,也仍然用人民民主專政來解釋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明顯的改變發生在文化大革命時期。1969年中共九大和1973年十大通過的黨章,在總綱上都有“用無產階級專政代替資產階級專政”的說法,已經沒有“人民民主專政”了。十大黨章總綱還增加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內容。1977年十壹大的黨章總綱仍有“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的記錄。1982年的黨章才在序言裏恢復了“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等提法,並且寫入了包括“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在內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與黨章相適應,1975年的憲法不僅在序言裏三次提到“無產階級專政”,兩次提到“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而且憲法總綱的第壹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裏還分別有“無產階級必須在上層建築其中包括各個文化領域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的專政”、“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條文。1978年的憲法對總綱第壹條沒有改動,序言裏也繼續提到“無產階級專政”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直到1982年的憲法,才把總綱第壹條的“無產階級專政”改為“人民民主專政”,序言裏也再現“人民民主專政”而不再有“無產階級專政”了。
這個歷史過程表明,無產階級專政和人民民主專政雖然都為鞏固專制統治服務,沒有什麽實質的差別,但在那些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卻曾經在人們的心頭投下有所不同的陰影。記得文革期間有文章說,人民民主專政是新民主主義國家的國體,無產階級專政則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文革最後的幾年裏和文革結束之初,都有許多文章論述“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現在看來,這些討論是多麽無聊!其實,人民民主專政也好,無產階級專政也好,不過是專制統治百寶囊裏的同壹個法寶。對於壹部分人來說,它是獵取功名利祿的大好機會;而對多數民眾來說,卻是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不知道哪壹天會落在自己的頭上。
鄧小平在1979年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把“無產階級專政”列為四項基本原則之壹。但自從1982年的黨章和憲法恢復“人民民主專政”的提法之後,人們已經很少談論無產階級專政了,“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也被改為“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前幾天看到壹篇文章,說1975年的憲法是最好的憲法,根據之壹是那個憲法明確規定中國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看來,對無產階級專政感情深厚的,還是大有人在。但主流意識形態還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因為這個概念裏既有“人民”,又有“民主”,似乎帶有現代色彩,可以沖淡甚至掩蓋專政的殘酷性,但這個概念經不起深入的推敲。
(三)試析“專政”
“人民民主專政”這個詞組是否合理,關鍵要看“專政”的涵義。如果按照古典的專政概念來理解,專政指的是掌握全部政治權力,它和民主是具有相容性的。公元前的羅馬共和國就曾經實行過民主的專政,當共和國面臨外敵入侵或重大危機時,國家就賦予最高執政官或保民官以絕對的權力。他有權中止法律,頒布臨時法令,可以調動和指揮軍隊,成為狄克推多,即獨裁者。但這種獨裁專政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的。首先,執政官擔任狄克推多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其次,執政官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百人團會議民主推選的;第三,專政的時間以六個月為限,六個月之後,狄克推多就要交還絕對權力,作為執政官,仍然受元老院的節制。據有的西方學者統計,這種專政同民主和法治密切聯系的政治制度,在羅馬共和國實行了三百多年,有過九十多次這樣的專政。後來許多國家的“軍事管制”、“緊急狀態”,都可以說是這種專政的延續,但並不都是同民主和法治相聯系。
羅馬共和國的專政歷史,在西方思想界、特別是歷史學界留下壹定的影響,這應該是馬克思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重要思想來源。所以西方的馬克思主義者對於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能夠從專政同民主和法治相容的角度來理解。考茨基說:“我們除了把無產階級專政了解為無產階級在民主基礎上的統治以外,不能作其他的了解。” 可見,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專政,不是沒有可能的。但是,像列寧、斯大林、毛澤東、鄧小平那樣,把專政解釋為只憑暴力的鎮壓和血腥的屠殺,專政就不可能同民主相容,更不可能與法治同行。
毛澤東提出的人民民主專政,其中的“專政”,就是列寧主義意義上的依靠暴力的專制統治。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裏,對這個詞組作了最權威的論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壹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後來他還說:“人民民主專政有兩個方法。對敵人說來是用專政的方法,……對人民來說則與此相反,不是用強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概括壹句話,就是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
對這壹組概念和它的涵義細加分析,便不難看出它的不合邏輯、不近情理,並且與法治精神相悖。
(四)不合邏輯
人民民主專政,主語是人民,民主是人民的民主,所謂主權在民,人民當家作主,也就是憲法裏規定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但是,“對人民”民主,或“給人民”民主,“讓人民”民主,則意味著人民之外另有壹個主體,它對妳民主,或給妳、讓妳民主, 妳才能有民主。這個主體不言而喻就是共產黨。這就完全違背了“人民民主”的本意。專政也是如此,專政的主體是人民,人民委托給誰,就由誰來執行專政的任務。但現在卻是先驗地確定要由工人階級通過共產黨來領導,這個程序的顛倒反映了主體的轉換。同民主的主體壹樣,專政的主體也由人民轉換為共產黨。人民被民主,敵人被專政,主體都是共產黨。人民民主專政,偷換成了共產黨作主的民主與專政。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國的決議再三強調要有共產黨的領導,這同人民民主專政的思維邏輯是完全壹致的。
(五)不近情理
按照人民民主專政理論,本來應該是平等的社會公民,要分為兩種不同類型的群體,壹種叫人民,壹種叫敵人。“人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等項的自由權”,對敵人則“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均毛澤東語)。那麽,由誰、按照什麽標準來劃分人民和敵人呢?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提出劃分鮮花和毒草的六條標準,“這六條標準中,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道路和黨的領導兩條”。後來據此確定的劃分右派分子的六條標準,最重要的也是這兩條,所以被稱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問題在於“反黨反社會主義”並沒有定性定量的尺度,完全由掌握權力者權衡自己的利害所在而定,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在政治運動中,只要掌握實權,上至毛澤東、鄧小平,下到基層支部書記,都可以把自己不喜歡或有嫌隙的人劃成敵人,實行專政。為了坐實“反黨反社會主義”罪名,還要發動、強迫甚至威脅所有家庭成員、親戚朋友揭發批判。於是,會上的批評,會下的議論,平時的閑言碎語、玩笑牢騷,成文的日記書信、著作文章,都可以從中挖掘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鐵證”。這些違情悖理的揭發鬥爭,極大地破壞了中華民族傳統的親親友善、誠信謙和、明德知恥、實事求是、求仁仗義、嚴己厚人等等美德,導致親朋疏離、化友為敵,甚至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人倫澌滅、道德淪喪。反右、文革、8964,都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典型。毛澤東、鄧小平把人民民主專政發揮到了極致,傷天害理,無情逆倫,給中華民族造成無窮的災難。
(六)有悖法治
人民民主專政同法治精神相違背是顯而易見的。列寧曾經明確無誤地指出:“專政的科學概念無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絕對不受任何法律或規律拘束而直接憑借暴力的政權。”毛澤東、鄧小平都毫無保留地接受了專政的這個定義,他們厲行專政,從來沒有遵守過什麽法律。他們把公民劃分為人民和敵人有什麽法律依據嗎?沒有。毛澤東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固不必多說,在他的獨裁統治下,幾百萬無辜公民被他們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各類“分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在社會底層和勞教場所備受淩辱,折磨至死。鄧小平調動軍隊,圍剿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更暴露出不受法律約束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猙獰殘暴真面目。
專政和法治的不同功能,充分表現出兩者的互不相容。專政把公民劃分為人民和敵人兩類,如何劃分,怎樣處置,全憑掌權者的是非好惡來確定。他們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視法律如兒戲,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上。法治則以法律為依據,公民無罪有罪,罪大罪小,如何處罰,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容許任何個人恃權幹預。專政不需要法律,不可能實現法治;法治不允許專政,違法專政者還應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兩者從各自的本質來說是相互排斥的,不可能同時實行。從兩者的關系來說,幾十年來的歷史,總的說來是專政壓倒法治的歷史,毛鄧之輩壹貫厲行專政,置法律於不顧;他們的倒行逆施,違憲違法,不受憲法和法律的任何限制;他們所犯下的嚴重罪行,從來沒有受到應有的審判和處罰。這個歷史教訓,應該很好總結。
但是,近幾年來,兩者卻出現了奇異而畸形的結合。專政以維穩的形式出現,把壹些發表不同政見的知識分子,為維護自己或他人的權益而上訪示威的維權者,為受害者據法辯護的律師等各界人士,加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社會秩序”、“聚眾尋釁滋事”等罪名,跟蹤監控,拘捕關押,甚至威脅逼供,判刑入獄。此類公民是改革、維權、啟蒙三大革命運動的積極參加者,過去作為“敵人”被“專政”,現在改為“依法”被“專政”。這個轉變令人匪夷所思,但謎題也不難破解。兩者本質上相互排斥的事物,能夠轉而協調壹致,只能是壹方屈從於另壹方,為另壹方服務。上述事實的奇異而畸形之處在於:形式上是專政向法治屈服,有關當局放棄專政,轉向法治,對前述公民依法處置;實際上卻是法治屈服於專政,為專政服務,以“法治”的形式,實現了“專政”的功能。這是壹個非常危險、非常有害的趨向,在大力提倡“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今天,千萬不要以“依憲”、“依法”之名,行“專政”之實啊!
所謂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
說明: 我為什麽要把討論意識形態問題的微博繼續寫下去呢?二十多年來,我通過反復思考而深深感到,在意識形態領域的許多根本問題上,是非混淆,真偽顛倒,人們被偽裝先進而實際上違背歷史規律的謬論牽著鼻子,摸著石頭,跌跌撞撞地在布滿荊棘的歧路上蹣跚前進,卻自以為已經走上光明的坦途。說得明確壹些,是把封建專制主義奉為社會主義,盲目堅持而難以自拔。而要走出這條錯誤的路徑,首先需要把意識形態領域的許多理論問題搞清楚,理論上清楚了,才能解放思想,豁然開朗,走上符合於歷史規律的光明大道。
壹些微博將要關閉的信息傳來,盡管真偽莫辨,我卻寧可信其真,因而決心把關於意識形態的微博寫下去。因為我自從闖進微博這個園地,發現這是壹個更有利於宣傳我的觀點,並且能夠與他人交流思想的新天地,而且傳播及時,讀者眾多。以騰訊為例,晚上寫的微博,當晚至第二天,每條讀者少者幾千,多者幾萬。就以壹個多月前開始的關於意識形態的二十來條長微博來說,每條幾百上千字,讀者少則四五千,多者超過壹萬,加上幾十博友轉播,又可增加壹些讀者,比起發布博客和上網,讀者要多得多。微博壹旦封閉,這個大好的宣傳陣地就沒有了,我將會失去幾萬讀者。我是很在乎讀者多少的,更何況是這麽大量的讀者。當然,眾多的讀者不可能都接受我的觀點,但能讓這麽多的讀者知道我的觀點,引起他們自己的反思,我的期望就達到了。所以我力爭在微博被封之前(我在搜狐的微博已經被封近20天了),盡量多寫壹些。雖然這些問題在我過去寫的文章裏多曾論及,但讀者範圍不大,現在有了能讓更多讀者接觸我的思想觀點的機會,而這個機會有可能很快就會失去,我當然不能放棄。
鬥爭的實質
現在許多談論意識形態領域的鬥爭的文章,都把著力點放在同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鬥爭,而把自己放在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的位置上。可是,我們極目四顧,哪裏有什麽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在近現代的中國,彌漫於整個社會的思想形態,是已經在社會上流布幾千年的封建專制意識,加上上世紀二十年代初開始由共產國際不斷灌輸的列寧主義和斯大林主義,這些混雜的觀念形態,由於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而得以發揚光大,形成了現當代中國的意識形態新傳統。把這些中俄傳統混雜的皇權專制主義,當作社會主義和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用來批判資產階級意識形態,豈不是太荒唐了!
資產階級意識形態有落後腐朽的壹面,如追名逐利、唯利是圖,特別是近二十年來,由於貧富拉開距離和階級的分野而產生的金錢拜物教,加上權錢的相需為用而產生的權力崇拜,使錢和權成為衡量社會地位的兩大標準,這就構成中國當代資產階級意識形態中的落後腐朽的壹面,具體說來,就是權貴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當然是應該反對、應該批判的。
但是,目前官方輿論所謂的資產階級意識形態,主要是資產階級在反對中世紀的皇權神權和封建主義專制主義的鬥爭中產生的自由、平等、人權、法治等等具有人類社會普遍意義的價值觀念。它在十九世紀中期開始流傳於中國,啟動了近現代中國的民主和專制的矛盾與鬥爭。現在那些反對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大塊文章所批判的,正是這些在民主和專制的鬥爭中體現著民主進步的思想形態。而批判的武器,則是已成為專制統治遮羞布的四項基本原則及其派生形態。由此可見,所謂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實際上是搬出封建專制主義的意識形態,來反對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的特征
意識形態問題,是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問題,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歷史觀、政治觀等等,都是思維領域的問題。人類思維的資源無限廣泛,但接受程度卻受到各種各樣的限制。壹方面,古今中外,天上地下,都有可供人類思考認識的資源;另壹方面,任何個人的思維眼界都無法超脫所處環境和地位及歷史經歷的限制,難以準確無誤地積累起反映客觀世界的知識。因而,同樣的客觀世界,反映在人們的認識裏卻有許多不同的理解,形成許多不同的觀點。這就使人們的意識形態具有多樣性的特點。如何在豐富多樣的意識形態中探求符合於客觀世界的真理,這是壹個需要嚴肅對待、深入探討的問題。意識形態的這種特征,要求以寬容的精神對待所有與自己的見解相同、相異或大同小異、大異小同的觀念形態,在研究、探尋、討論、爭辯的過程中切磋交流,相互補充,擇善而從。而不應該采取鬥爭的態度,更不應該用階級鬥爭的手段去對待它。
其實,就階級鬥爭的原本涵義來說,指的只是為奪取統治權力而進行的鬥爭,馬克思把它系統化,賦予它更為廣泛的涵義,但也沒有把意識形態領域的爭論納入階級鬥爭的範圍。列寧斯大林為了鞏固專制統治、排斥異己的需要,才把階級鬥爭擴大運用於意識形態領域。毛澤東繼承了列寧斯大林的遺產,甚至提出“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把壹切問題都歸納為階級鬥爭。他在1957年的壹次講話中說: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在意識形態方面的誰勝誰負問題,還沒有真正解決,政治戰線和思想戰線上的階級鬥爭還很尖銳。對階級形勢的判斷,成為他在意識形態領域發動階級鬥爭的理由。
歷史的回顧
即使“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這個概念可以成立,那它也是我國壹百多年來民主和專制的矛盾與鬥爭在意識形態領域的反映。在毛澤東當政的年代裏,中國社會確實可以說是充滿著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發動意識形態的階級鬥爭,是毛澤東的拿手好戲,五十年代初的批判《武訓傳》已開其端。接著而來的反胡風、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直到文化大革命,都是從意識形態的階級鬥爭開始,以打擊甚至消滅異己的政治暴力告終。壹系列從意識形態到政治取向的階級鬥爭,破壞了隨著全國解放而建立起來的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和廣大民眾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加劇了意識形態和政治領域的封建專制主義和奴隸主義。那些年代社會意識形態的最大特點,是毛式思維——毛澤東思想處於統治地位,壓倒了壹切開放的進步的思維;從社會基本矛盾的角度來說,是專制主義壓倒了民主主義。
文革過後,胡耀邦平反冤假錯案和農民自發包產到戶,解放了被壓迫、被剝削的賤民階級和農奴階級;他發動的真理標準大討論,推動人們擺脫個人崇拜和奴隸主義;大量西方理論著作的引進,使多年處於閉關鎖國環境下的公民得到啟蒙。在這些社會歷史條件的綜合作用下,社會意識形態活躍而豐富,雖然鄧小平提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堵塞了思想繼續解放的大道,但反封建、反專制、反壟斷、反腐敗的民主主義思潮,依然不可遏止地洶湧澎湃。八十年代成為我國現當代史上相對自由民主的年代,不同意識形態在比較寬松的環境下得到壹定程度的發展。民主和專制的矛盾與鬥爭,經過“清除精神汙染”、“反自由化”等博弈,互有勝負。但好景不長,1989年的民主運動遭到殘酷鎮壓,文革後培育成長的老中青民主力量,幾乎被壹網打盡。於是,在意識形態領域,毛式思維——毛澤東思想重新占有支配性的霸主地位,以迄於今。
小結
歷史表明,所謂意識形態的階級鬥爭,實際上是處在統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為了鞏固其專制統治而發動的鎮壓異己的借口,它反映了專制主義對民主主義的壓制與摧殘。進入新世紀後,盡管主流意識形態嚴密控制輿論,宣傳壹律,“五不搞”、“七不講”,但民間的非主流意識形態,民主主義的意識形態,仍然在歷史潮流的催動下,違抗專制統治者的意願而沛然叢生,暗流洶湧。這才又壹次地出現“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之類的喧嚷。形勢是嚴峻的,但是,歷史是無情的裁判者,用階級鬥爭的手段來處理本應從容探討的問題,未必能夠勝券在握。
關於公有制經濟的探討
自從中共十三大以來,每次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都把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規定為“以公有制為主體”,這是壹個偽命題。公有制是所有制的壹種具體形式,是壹個經濟學名詞,它表明生產資料所有權的歸屬。然而,構成“以公有制為主體”這樣壹個概念,就成了意識形態問題了。它從理論到實踐,都是壹個虛構的偽命題。
(壹)關於社會主義所有制的理論考察
把生產資料公有制和按勞分配規定為社會主義的特征,是列寧首先提出來的。在蘇聯實現農業集體化之後,斯大林進而說明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高級形式,集體農莊是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初級形式。我國在經過五十年代的“社會主義革命”後,也照貓畫虎地把國有企業稱為全民所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高級形式;農村人民公社則是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初級形式。八十年代開始改革開放,容許民間發展個體經濟和工商企業,為了表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原則立場,所以在代表大會的決定上都突出地寫上“以公有制為主體”。從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到第十八次代表大會,無不如此。
把國有經濟看做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或者說是“全民所有制經濟”,是理論上的壹大敗筆,壹大謬誤。
官方輿論都宣傳:國有經濟就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內容之壹,其實大謬不然。這個論斷同馬克思主義可謂風馬牛不相及。不錯,馬克思恩格斯都說過由國家沒收資本家的企業歸社會所有之類的話,這同《共產黨宣言》裏提出的用暴力消滅私有制是壹致的。但馬克思後來在《資本論》裏,卻描述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通過股份制等形式,和平過渡到社會主義的可能性和必然性,這就否定了他在二三十年前的采取暴力由國家沒收資本家企業的主張。至於社會所有,這是壹個比較含糊的概念,壹個企業、學校、社區、村莊、機關、團體等等,都可以被認為是壹個社會,由於這些社會的交叉存在,壹個公民可能同時是幾個社會的成員。所以,“社會所有”同“全民所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馬克思對於取代資本主義制度的未來社會生產方式的設想,是“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他是在分析私有制的兩種不同形態之後得出這個認識的。按照他的論述,私有制指的是生產資料和其他勞動條件屬於私人所有的社會制度,包括兩種性質不同的形式:壹種是以勞動者和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個人所有制,壹種是以剝削他人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共產黨宣言》曾談到,所謂“消滅私有制”是要消滅後壹種私有制,而不是前壹種私有制)。前者由於生產資料屬於自己所有,因而有條件發展本人的自由個性,但這種小生產的方式排斥生產資料的積聚和生產過程的分工協作,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後者則由於生產資料的集中和勞動的社會化而提高社會生產力,必然排擠甚至吞並個人所有制的小生產。然而,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生產資料私人占有和生產社會性的矛盾日益尖銳,資本主義私有制必將為新的生產方式——公共的、集體的所有制所取代。這種新生產方式的理論形態,不是馬克思憑空想象的產物,而是他經過縝密的考察與研究,通過對私有制的揚棄而獲得的結論:在資本主義時代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它具有兩種私有制的的優點,卻沒有兩種私有制的缺陷:個人所有制的優點,是勞動者占有生產資料所有權,並且得以自由發展個性;缺陷是小生產的規模和獨立的勞動形式,限制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優點是生產資料的集中和分工協作,可以有效地發展社會生產力;缺點是勞動者沒有生產資料所有權,資本和勞動者處於對立地位。把這兩種私有制的優點集中起來,就是在大生產的條件下的個人所有制:生產資料是公共所有、集體所有,但每個勞動者都占有壹份屬於自己的生產資料所有權,人人有產,實現無產者向有產者的轉變。勞動者作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管理、決策、監督和利潤分配,成為企業的真正主人,同時也就有了成為社會主人、國家主人的經濟基礎,重新獲得個性自由。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資本主義私有制向新生產方式、即社會主義生產方式過渡,是壹個相當長期的發展過程,而且是和非經濟領域的進步密切地聯系在壹起的,如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自由化,社會的平等化、生態的合理化等等。我們現今的國有企業,不僅自身不具備社會主義因素,而且同它緊密聯系的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也沒有任何社會主義因素,把國有經濟當作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無視社會主義本身的性質和特征,是十分荒謬的。
需要指出,“社會主義公有制”這個名號是很不科學的,於光遠認為應該叫“社會所有制”,深圳萬豐村的潘強恩認為應該叫“共有制”。我認為這兩個名稱都比“公有制”好,更符合於社會主義所有制的性質和特征,不會像“公有制”這樣容易產生歧義。潘強恩在九十年代曾經組織專家撰寫專門論述共有制的文章,出版了八九種書,大力提倡。遺憾的是由於當政者和社會上的傳統觀念,都非常深厚而強烈,潘強恩的努力沒有產生應有的影響,這是很可惜的。
(二)作為過渡形式的股份制
從到目前為止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發展進程來考察,馬克思把股份制、股份公司看做資本主義私有制轉變為新生產方式的過渡點、過渡形式,是符合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歷史和發展前景的。股份制是資本主義生產發展到壹定程度的必然產物。當社會生產的發展需要開辟壹些規模宏大的產業時,例如鐵路、航海輪船等,個人資本無法獨立進行,股份公司就應運而生了。在馬克思的時代,股份公司的參與者主要還是壹些擁有相當財富的資本家,他們通過壹定的契約形式結合在壹起,這是股份制的最初形式。隨著生產的發展,壹方面,企業對資本的需求日益增長;另壹方面,社會成員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部分公民有可能把超過生活所需的余錢投入生產。於是,股份制就越出了資本家的範圍,出現了股票市場,這是進壹步走向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再向前壹步,就是職工持股了。科技進步在有力地促進生產發展的同時,也提高了勞動者的素質和他們在生產過程的作用,這就使職工持股成為可能。這是股份制的第三種形式,股份制發展的第三個發展階段,也是資本主義轉向新生產方式的第三個過渡點,第三種過渡形式。
股份制所導向的經濟發展前景,即社會主義的前景,都是國有經濟不具備的,最顯著的前景有二:壹是資本的社會化,從剝削工具轉化為生產動力;二是勞動者有產化,從無產者轉化為企業主人。這兩項是社會主義所有制的重要特征。
先說資本的社會化。資本從產生以來,就兼具兩種特性:剝削性和生產性。資本家通過資本剝削勞動者,同時又推動了社會生產的發展。股份制的發展,生動地反映出資本的質的變化,從私人資本到具有社會資本形式的私人資本,再到間接的社會資本、直接的社會資本。在這個過程中,資本的剝削性逐漸消減,其生產性則逐漸加強,呈現出壹幅復雜而壯麗的圖景。1、股份制的第壹種形式,雖然股份公司是由資本家的私人資本集合而成的,但這些私人資本推動了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集中,使資本的生產性得到進壹步的體現,而資本的剝削也由集中獨占轉變為分散,所以,盡管私人資本的本質沒有變化,卻取得了社會資本的形式。2、在股份制的第二種形式裏,股份的承擔者多數是普通市民,資本並非來源於剝削,這就使資本具有社會性,這類資本從形式到內容都是真正的社會資本。在這種資本形式裏,資本扮演著推動生產的更為重要的角色,它的社會性消除了自身的剝削原罪,使剝削在很大程度上轉變為合理收入。但由於股份持有者還不是企業內部的勞動者,生產是由來自企業之外的資本推動的,所以就資本性質來說,是間接的社會資本。3、股份制的第三種形式,勞動者和資本所有者合而為壹,資本成為直接的社會資本。資本的剝削性已經完全消除了,單純作為勞動要素而存在於生產過程;資本和勞動力——勞動兩要素之間的矛盾也不再存在。資本的剝削、資本與勞動者的矛盾,都將成為歷史的陳跡,被記載於社會經濟發展史和經濟學說史。
再說勞動者有產化。股份制的發展趨勢所帶來的另壹個社會主義因素,是勞動者向資本所有者轉化,無產者向有產者轉化。這是生產資料所有權的轉化,也是所有制的轉化。這個轉化過程主要開始於股份制的第二階段。在第壹種股份制形式裏,資本所有者從壹個資本家到幾個資本家,企業所有制沒有本質性的變化。第二種股份制形式就不同了,資本所有者既有資本家,也有普通市民,資本家和普通市民共同占有股份公司的生產資料所有權。這個發展,無論從企業所有制的內涵來說,還是從資本的性質來說,都已經超越了馬克思建立剩余價值理論那個時代的資本主義,它意味著對資本主義原有經濟體系的突破。但是,由於持股者不是本企業的勞動者,資本和勞動力的對立和矛盾依然存在。股份制的第三種形式則是進壹步的突破。在這種形式的股份制裏,員工持有本企業的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資料所有權,勞動者成為企業的真正主人。只有完成了這個突破和轉化過程的企業,才有資格被稱為社會主義所有制企業。
(三)癡人說夢和啼笑皆非
通過股份制的發展與完善,實現資本性質和所有制性質的轉化,達到社會主義,是壹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它不但需要生產力的高度發展,還需要與之相適應的政治、文化、社會以至意識形態等等各個領域的發展與進步。目前在全世界範圍內,還沒有哪壹個國家的國民經濟已經完成這個轉化過程,中國就更不用說了,也許需要壹兩百年時間才能完成資本性質和所有制的轉化。然而我們卻在不具備任何社會主義因素的情況下,把國有經濟說成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而且是國民經濟的主體,是不是有點癡人說夢的味道啊?
至於被認為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初級形式的集體經濟,成為主體就更荒謬了。以土地制度來說,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毛澤東推行合作化、公社化,剝奪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使農民淪為農奴,實際上是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主義回歸,不是什麽社會主義的集體所有制。七十年代末期農民自發搞包產到戶,掙脫人民公社的枷鎖,當時能獲得當局承認,壹個主要理由就是土地還是集體所有的。經過五六年後,包產到戶對於農業生產的積極作用已經發揮殆盡,應該及時把土地所有權還給農民,因為小農經濟最適合於我國農業發展水平,也最便於融入市場經濟。但當時朝野上下都沒有認識到這壹點,仍然以土地的集體所有標榜著“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以迄於今。這種土地制度把農民同土地所有權隔離開來,給基層的貪官汙吏提供“發財”的大好條件,卻損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阻礙了農業的發展。在土地政策上,現在費盡心思分別處理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就是為了維護這個虛假的“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招牌。其實,在現階段,實現“耕者有其田”,把土地還給農民,是最有利於發展農業生產,最有利於使小農經濟融入市場經濟的土地所有制。目前堅持土地的集體所有制,不是什麽社會主義,而是地地道道的“莫非王土”的封建主義。
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的壹個重要內容,是認為股份制、股份公司是資本主義的私有制企業轉向新生產方式的過渡點、過渡形式。恩格斯曾經指出:有了歷史唯物主義和剩余價值理論,才有了科學社會主義。如果說,用暴力剝奪資本家的企業,以消滅私有制,是剩余價值理論產生以前的《共產黨宣言》時代的共產主義的壹個主要內容;那麽,通過股份制等過渡形式,實現資本主義所有制經濟的和平轉變,就是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科學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馬克思在揭開剩余價值的秘密之後,進而探尋剩余價值的發展趨勢的過程中發現的。遺憾的是,迄今為止,許多自命為馬克思主義者的研究科學社會主義的學者,無視早期共產主義和科學社會主義的這個重大差別,仍然把暴力消滅私有制的思想列入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卻看不到資本主義經濟在股份制出現後的變化,看不到股份制對於私有制經濟的導向意義,看不到資本性質和所有制的逐步轉化的歷史必然性,因而也看不清社會主義的本質所在,以致屈從權力和傳統,仍然把“以公有制為主體”當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更有壹些斯大林主義的盲從者,至今還認為經濟體制改革、發展民有經濟是“復辟資本主義”,把馬克思的“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批為“私有化”。是非顛倒,壹至於此,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結論
這幾天在微博裏堆壘這麽多文字,意在說明“以公有制為主體”的謬誤:我國現階段遠沒有實現社會主義公有制(或共有制、社會所有制)的條件,只有經過股份制等過渡形式的長期實踐,才能逐步積累社會主義因素。目前這些被稱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包括壹些壟斷資源、壟斷價格、壟斷進出口市場的大企業集團,許多已經蛻化成為權貴資本主義經濟,成為各級大小官僚私人財富的來源,我們的國民經濟還要以這些經濟成分為主體,在這個經濟基礎上建立政治的、文化的上層建築,那我們的中華民族還有希望嗎?
認同民主社會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歐美左派主張的混合所有制和員工持股,是改變這種局面的良方。為了推進這個經濟領域的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其他領域的密切配合。九十年代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因為指導思想的失誤,不但沒有推動國有企業走上資本社會化和勞動者有產化的道路,相反地,卻成了培育權貴資產階級和豪強資產階級的搖籃,成了為貪官汙吏擺設的盛宴。這個教訓應該記取。目前雷厲風行的反腐敗運動,為混合所有制的推行提供了有力的保證,但這還遠遠不夠。由於主流意識形態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人們難以沖破傳統的思想壁壘。目前在推行混合所有制和員工持股時,有些地區和部門或者猶豫觀望,或者匆促應付,反改革的權貴集團及其代言人也有了抗拒改革的大好借口。這就很難保證這項改革的順利進行,甚至有可能重蹈九十年代股份制改革的覆轍。為了促使改革健康發展,避免可能出現的弊病,應該在排除權貴集團的幹預阻礙的同時,使所有改革的參與者都能理解:混合所有制和員工持股的意義,在於促進各類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資本性質和所有制的轉化,使所有企業都能融入市場經濟,在市場的平等而自由的競爭中求得發展。即使是少數必須保持國家壟斷的企業,也應該在盡可能的範圍內,實現所有制的轉化,讓全體員工享有本企業的壹部分生產資料所有權,使他們成為名副其實的企業主人。
中共建立的國有經濟在實現混合所有制雖然名義上是公有制、全民所有制,但勞動者無權參與企業的決策、管理、監督和利潤的分配,全民就更不用說了。這個事實充分說明,國有經濟的“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完全是虛假不實之語。而且,由於它同政治權力密切結合,得以壟斷資源、壟斷生產、壟斷價格,淩駕於市場之上,幹擾、破壞市場經濟,成為比資本主義所有制更為落後的所有制形式。許多國有企業,實際上已經蛻化成為官有制企業、權貴所有制企業。
中共政府實行非民選的極權的代議制,各級人大是名義上的從中央到地方的最高權力機關,政府名義上代表國民管理全民資產,但壹黨體制下,人大代表不是自由選舉產生,皆為黨政系統的人,黨管幹部(公務員)的法律架構使得人大機構及也置於黨權之下,中國沒有政治的民主化,中共不允許獨立工會的存在,中國屬於共產極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