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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政治流氓本質

Posted: Mon Oct 18, 2021 1:54 am
by 左翼反共人士
作者 何清漣 寫於 二零零八年



第壹章 中國黑社會組織概況



中國地方政府行為黑社會化是個值得高度關註的政治與社會現象,在中國的政治經濟領域中,這壹趨勢今後將會越來越明顯,並成為了解中國政治的關鍵。而要探討中國政治黑社會化,必須先了解近20年中國黑社會組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以及黑社會組織如何向中國政治領域滲透的概況。



壹、中國黑社會興起概述



自1978年以來,在中國曾經銷聲匿跡幾十年的黑社會組織又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零散化到組織化的過程。現在中國各省、區都有黑社會組織,東北三省、四川、廣東、廣西、雲南、山西等省的黑社會勢力尤為活躍。

從現有資料來看,1982年9月深圳市所發布的《關於取締黑社會組織的通告》,可算是地方政府最早懲治黑社會組織的法律文告,以後中國各地每年都取締和打擊所謂“黑社會團夥”(中國官方對黑社會組織的稱謂)。廣東省人大1993年11月16日通過的《廣東省懲處黑社會組織活動規定》,是中國首部承認中國有“黑社會組織活動”存在的地方性法規。進入90年代以後,中國大陸的黑社會勢力由於有腐敗官員在背後撐腰,膨脹極為迅速。統計資料表明,1992年至1999年8年間,全國警方共查獲並依法懲處各類犯罪團夥100余萬個、涉案人員376萬名,其中有相當壹部份是黑惡勢力。1 有趣的是零星見諸於報端的地方性數據與“最高人民法院報告”的匯總數據差距極大。以2001年為例,這壹年四川省打掉黑惡團夥901個,抓獲團夥成員3,737名。2《人民日報》報道,2001年吉林省共打掉涉黑犯罪團夥379個,抓獲成員1,820人,“治爆緝槍”成果顯著,共收繳各類非法槍支4萬多支,9萬多公斤爆炸物品。3 而200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則指出,2001年全國共審理黑惡勢力案件350件1,953人,而這壹據報比2000年各“增加了6.3倍和3.8倍”的數據明顯低於上述兩省任何壹地的數據。4 中國統計數據之不真實於此可見壹斑。

但即便如此,從《中國法律年鑒》提供的數字還是可以看出中國有組織犯罪在迅速上升,1988年,破獲的有組織犯罪為57,000起,1989年則上升至91,000起。此後從1990年至1998年,每年均在10萬以上。1993年與1994年兩年,每年破獲的有組織犯罪均為15萬起。這些有組織犯罪當中,包含的大多是黑社會組織。5 自1998年開始,經過幾年“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之後,到2001年仍然高達73,000起。6

中國黑社會組織從死灰復燃到向高級形態的發展,大體上可以10年為壹個階段:20世紀90年代以前為第壹階段,這壹時期內,中國的黑社會組織以暴力犯罪為主,規模小,無經濟實力,存續時間短,在政府官員眼中亦被視為刑事犯罪集團;90年代以後,黑社會組織的發展進入第二階段,這壹階段的黑社會組織中的大部分之組織形態與80年代沒有大的區別,但有少部分開始介入經濟活動,規模較大,存續時間長,並以各種手段與政府官員建立保護與被保護的利益關系;2000年以後,中國黑社會組織的發展進入第三個階段。與此前相比,呈如下特點:1、數量更多,組織化程度更高,有不少以公司與企業形式出現;2、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之間的政治保護關系已經非常普遍,黑社會組織頭目采取各種手段滲入政府組織,並參與操縱地方的經濟活動;3、少部分已經形成跨省市犯罪活動。



二、黑社會組織類型



鑒於本研究報告涉及範圍,本章先簡要介紹中國黑社會組織的幾種主要組織形態與分布狀態,再重點介紹黑社會組織的高級形態――以現代公司形式出現並與政府官員之間形成緊密的政治保護關系的黑社會組織。

從近年來公布的眾多黑社會案例來看,中國各地已形成為數不少的黑社會組織,按其類別分析,最主要的是“地緣型”黑社會組織。中國的地緣系統是按國家-―省─―市─―縣(或大區與小城鎮)――鄉――村(或居民區)――鄰裏七級劃分,人們的生活基本上也以地緣為紐帶,黑社會組織因此也多以省或市或縣或鄉或村組成。

這些地緣型黑社會組織的基本成員是城市工廠原職工、待業青年或農民,成員間基本關系是朋友、熟人關系,有部份黑社會組織已形成了較嚴密的仿直線制組織結構,並制訂了嚴格的組織紀律,成員之間等級較明顯,並常以虛擬的血緣關系作為維系組織的紐帶,成員間彼此間以兄弟、義父、義子互相稱呼。此外還有血緣型(基於成員間的血統關系或生理聯系而形成的)與業緣型(基於成員間的某種犯罪職業的聯系而形成的)黑社會組織。隨著這些黑社會組織的規模擴大,最後往往發展為“地緣型+血緣型”。

這些組織的基本特點如下:



(壹)地緣型黑社會組織



以地緣關系形成的犯罪組織,其組織成員多為同學、朋友、同鄉等關系的人為主組織起來的犯罪組織。這類組織中既有低級形態,如河南鄭州的“吳龍幫”,其幫主吳龍是開封杞縣的壹名普通農民,1998年到鄭州打工,因嫌打工太辛苦,便糾集在鄭州市租住的杞縣老鄉們,組織了壹個多達46人的黑幫。72006年審結的湖南婁底劉俊勇黑社會組織,其成員也多為宗族、同學關系。8

而高級形態的地緣型黑社會組織的情形就很大不同,這類組織的頭目壹般能量極大,且與當地政府官員有極為廣泛的聯絡,形成壹個巨大的社會關系網絡支撐系統。他們的組織往往以公司名義出現,在壹個地方壟斷市場,插手民間糾紛,敲詐勒索。其中能量極大者有時候還能幹預當地官員任免,左右地方基層政權的選舉。其中不少在當地被稱為“第二政府”、“第二派出所”、“第二法庭”。比如廣西二程黑社會組織、9遼寧省鞍山市的曹傑等。10



(二)血緣型(亦稱家族型)



所謂“血緣型”,指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形成的黑社會組織。在中國,這是有組織犯罪的壹種基本類型,從黑社會組織在中國死灰復燃開始直到現在,這種組織形式壹直是壹種僅次於地緣型的主要類型。如1990年代遼寧營口市蓋州縣蘆屯鎮的段氏四兄弟為首的黑社會組織,就是壹個血緣型黑社會組織的典型代表。段氏四兄弟連同其母親為核心,親友5人為骨幹,網絡地痞流氓20多人,組成黑社會組織,並擁有武器和現代化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豢養了10多條狼狗,在當地無惡不作11;2002年曝光的甘肅蘭州賭王陳氏兄弟組成的黑社會組織;122004年被破獲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張執文、張執新兩兄弟為首的黑社會組織;13均屬於這種以血緣型為紐帶的黑社會組織。



血緣關系之所以成為黑社會組織的主要形態,原因不僅僅是家庭成員之間容易形成共同利益,更主要在於家庭成員之間發生內訌的可能性較小,即使彼此之間有矛盾、有沖突,另立爐竈,相互背叛的可能性也不大。



(三)血緣+地緣型



上述兩種形態的黑社會組織有時混合壹體,以血緣為主再加上地緣。如2000年在中國轟動壹時的湖南安鄉人張君以兄弟姐妹關系(血緣)與同鄉關系(地緣)組織起來的犯罪集團。在當下的中國農村,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關系與同鄉關系,仍然是中國農民與外界建立聯系的主要管道。張君集團的主要成員大多與張君有親屬或同學關系:李澤軍是張君的親外甥,陳世清是張君的同學,趙正洪的妻妹是三陪女,在坐臺時結識了張君;王雨是張君的表侄,嚴若明是張君的表妹夫。張君集團的3名最重要的成員:張君、李澤軍和陳世清,均出自安鄉縣安福鄉14。

從1994年至2002年,山西武鄉縣以趙效良為首的趙氏父子黑社會犯罪集團,依靠家族勢力,在當地壹些官員的支持下,網羅親信、以暴力手段逐步壟斷和霸占武鄉3條客運主幹線路,任意提高票價,使武鄉汽車站變成趙家壹手遮天、瘋狂斂財的地盤;與此同時,趙氏父子還壟斷經營武鄉東部鎮煤礦,從事高利貸活動。從其成員構成來看,這完全是壹個由血緣+地緣型的黑社會組織。15



上述這些類型的黑社會組織,幫會型與血緣型的黑社會組織多以流民為組織成員,其組織方式和組織結構比較簡單,人數少,少則3至5人,多則數十人。這類組織黑社會組織經濟實力小,與政府官員的聯系少,存續時間也不長,從公開資料來看,這類低級的黑社會組織從其產生到滅亡也不過3—5年,象貴州省六盤水市青龍幫這種存續時間長達20多年的黑社會組織比較少見。16其活動地域有限,壹般不跨地區作案。

但地域型與地域型+血緣型的黑社會組織中的情形有所不同,其內部結構相對復雜,人數亦較多,存續時間長,這壹類型的黑社會組織在積累了壹定經濟勢力之後,有壹些最後向高級形態發展,成為雄霸壹方的勢力。

黑社會組織成員的年齡結構呈年輕化趨向,其中有相當部份是負案在逃、批捕在逃、勞改釋放或解除勞教的人員,有很多人犯過命案,他們年輕氣盛,完全不受道德約束,行事果斷,手段殘忍,有職業罪犯的冷血特徵。還有部份成員是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退役軍人,這些人往往是黑社會組織的骨幹成員,因為他們懂武器使用和作戰知識,了解警方慣常的破案方式,並且容易利用“戰友”關系和“白道”(政府組織)建立關系。



三、中國黑社會組織的分布狀態與組織特點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遍布城鄉各地,但每個區域的分布密度不壹樣。從黑社會組織涉足的行業來看,首要是黃、賭、毒,再延伸至其它部門,這就需要當地有較發達的經濟為其提供生存基礎。已經破獲的黑社會組織案例也證明了這壹點:黑社會犯罪比較嚴重的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和城市,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在經濟次發達地區(如中原、東北、華南和西南的某些地方),黑社會性質組織相對要少;而在經濟落後地區,黑社會組織則很稀少。

盡管中國現階段的黑社會組織與1949年以前的黑社會組織沒有任何組織上的繼承關系,但由於地域歷史文化總是會沈澱並化成人們的集體記憶,所以各地的黑社會組織在興起之初,多少都從當地的歷史文化中借鑒了舊有的組織形式。







中國黑社會組織的地域特點



如四川省歷來就有幫會傳統,1949年以前袍哥、青紅幫等各類形式的秘密會社是當地民間社會常見的組織形式,非常流行,甚至形成了壹套特有的話語體系,對當地民俗影響非常大。到了20世紀80年代,中國社會控制有了松動,新的黑社會組織就借助於當地的歷史文化記憶重新興盛起來。這類形式的黑社會組織壹般都沿用舊幫會的名稱和頭銜。如重慶市涪陵地區以高峰為首的黑社會組織,完全借鑒了幫會的組織形式。該組織成員達40多人,內部有嚴格的等級和幫規,並設立“舵爺”、“龍頭”、“大哥”以及“天王”、“金剛”等頭銜。該組織從事盜竊、搶劫、殺人、敲詐勒索、組織賭博、流氓鬥毆等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四川省黑社會組織之盛,讓四川省政府頗感頭痛。2006年3月四川省省委副書記李崇喜公開說,該省共有181個市、州、縣,但目前僅2個市州和很少幾個縣沒有黑社會組織。17

與地處西南的四川省相比,東北三省(遼寧、吉林、黑龍江)黑社會組織的組織形式有完全不同的地域特點。中國人崇拜權力,畏懼暴力,而1949年以前遍地土匪的東北,更是養成壹種對力量的崇拜與懼怕。而所謂“力量”,既可以是權力,也可以是任何種類的暴力。壹些熟悉東北地域文化的人士總結說,“東北人對權力的崇拜是難以想像的,無論多麽蠻橫霸道的人,在權力面前,都異常乖順。”而對權力的服從也表現為對暴力的服從,而權力在任何社會都是稀缺之物,但暴力則只需要大膽妄為即可,所以東北地區形成這種風氣,如果壹家有幾兄弟且均為亡命之徒,即可以成為地方壹霸。而成為地方壹霸要想長久,只需要與當地政府官員尤其是警察勾結即可達到目的。於是在全國的黑社會組織中,東北地區的黑社會組織與權力的結合最早。部分政府基層組織本身軟弱渙散,行政不力,於是動用黑幫成員介入收費、征糧、拆遷等棘手事務,替代正常的行政執法。 時間壹長,不僅黑社會組織坐大,更為特殊的是,東北地區已經出現這樣的現象:壹些應該由基層政權所掌握的社會管理職能為黑社會組織所取代。在中國東北地區,民間往往流傳“找政府不如找黑社會管用”,許多黑社會組織因為用暴力介入公共事務,故此往往被稱為“第二政府”。近十多年來,東北地區涉及黑社會組織的大要案層出不窮, 轟動全國。 壹些黑社會組織的頭目本身往往就在政府部門占據要職,比如2000年長春梁旭東案,梁本人是警察;2001年沈陽劉湧案,案件主角劉湧是沈陽市嘉陽集團董事長、市人大代表。其他如2003年哈爾濱“姜氏家族”、遼寧盤錦劉曉軍黑社會組織、吉林“三於”家族式黑社會組織案、吉林通化田波黑社會組織;2004年齊齊哈爾“張氏兄弟”黑社會組織,以及號稱中國黑社會第壹女老大的李淑珍,18都是東北地區的產物。這些黑社會組織的頭目都與當地政府官員結成盤根錯節的保護與被保護關系。中國官方曾公布壹份“2003年部分省市政府官員職務犯罪壹覽表”,其中顯示,中國東北遼寧省的職務犯罪案件高達8,486宗,涉及金額最少4.8億元人民幣,位列表上諸省市第壹;而黑龍江官員職務犯罪案件高達2,327件,位列表上諸省市第二位。涉及金額1.7億元。19由此可見東北地區黑社會組織的興盛與官場腐敗有直接關系。

但在東南沿海地區,由於有香港、澳門、臺灣等地區以及國外黑社會對中國的滲透,黑社會組織則另有特點。其生存主要有下列幾種:壹是通過投資辦企業在大陸發展黑社會勢力;二是黑社會成員直接來大陸發展黑社會組織;三是與中國黑社會組織相互勾結從事跨地區的犯罪活動;四是黑社會成員直接入境進行犯罪活動。壹般地說,這種從事跨國犯罪活動的黑社會組織,往往從事綁架人質,敲詐勒索,組織偷渡,販賣人口,走私武器、香煙、汽車、毒品以及在海上搶劫、殺人等犯罪活動,與中國內地如四川及東北地區的黑社會組織所從事的活動不太壹樣,擾民及參與地方政治不是東南沿海黑社會組織的主要生存方式與利潤來源。2003年披露的廣州麥國慶黑社會組織即屬於此類。20



(二)黑社會的組織結構與管理方式



從總體上看,對傳統民間幫會和舊有黑社會組織的繼承,再加上對國際成熟狀態的黑社會犯罪方式的模仿,形成了現階段中國黑社會組織的獨特形態。這種專業化的犯罪組織,與國外尤其是港、澳、臺壹些黑社會組織沒有什麽區別。只是中國政府不肯承認現實,非得采取掩耳盜鈴的方式,規定媒體只能談“黑社會性質犯罪活動”而不許說“黑社會組織”。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有如下特點:



1、內部管理已經自成體系



從已有的調查材料與破獲的黑社會組織來看,進入九十年代中後期以來,中國大陸的黑社會組織的犯罪組織化程度越來越高,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組織規則”與管理方式,其特點比較明顯:基本成員固定,並且多是職業罪犯;有壹套分層級呈金字塔型的組織指揮系統,實行垂直領導。居於最高層次的是被稱為“老大”或“領導”的首惡,在其之下壹般還有“老二”、“老三”等,依此方式排定座次;職務分工各有不同。

吉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梁旭東,集老板、警察和黑社會老大等身份於壹身,操縱、指揮組織成員進行殺人、搶劫、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勒索錢財近千萬元。其骨幹成員每月均能領取800元至3,000元的工資,每周有壹次“例會”,討論幫中事務,並給成員分配任務。若有成員違犯幫規,將受到極其殘酷的懲罰。21

四川省公安廳刑事偵察局幾年前曾發表壹份調研報告,指出現在有的黑社會組織開始模仿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比較典型的是該省宜賓縣的“狄紹偉集團”,他們制定了《員工手冊》共四章十七條,儼然是他們的“刑法”,內容含對出賣、背叛、損害組織利益,不服從命令的處以割舌、挖眼、切指、斷雙手、斷雙腿等處罰,直至處死22。而四川資陽“黑豹”集團內就設有“總管”、“打手”、“殺手”、“後勤”、“踩點”等職務稱謂,有時候還有“降職”或“撤職”等處罰。“老大”身邊常有專門為其出謀劃策的“智囊團”或“顧問團”,由這些“軍師”決定行動計劃。下面則有人專管殺人搶劫,也有人經營合法產業,為他們洗錢;有壹套按等級分配的財產與福利保障制度,有嚴酷的幫規和保密制度,違反者或變節者將受到殘酷鎮壓。23



2、黑社會組織頭目犯罪的幕後化



中國黑社會組織絕大多數頭目直接指揮和參與犯罪活動,但隨著組織化程度的提高與經濟實力的增漲,黑社會組織的頭目躲在幕後操作的越來越多。根據公安部的調查,1993年曾調查55個黑社會組織,發現有96.4%的組織頭目直接指揮和參與具體犯罪活動,只有3.6%的頭目躲在幕後操縱;而1997年對33個黑社會組織的調查分析則表明,只有63.4%的組織頭目直接指揮和參與具體犯罪活動,而躲在幕後操縱的組織頭目則增至36.6%。這壹變化說明,中國黑社會組織犯罪逐步趨向於成熟。



四、黑社會勢力向中國政治領域的滲透



從九十年代中期起,黑社會組織開始成立各種以“公司”名義出現的企業,逐步滲透到各經濟領域。從已經曝光的資料來看,凡是有利可圖的行業,黑社會組織必然涉足。這些用公司、企業身份掩護的黑社會組織經營的生意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其經營手段壹是以合法外衣掩護非法的經濟活動;二是用非法手段經營壟斷正常的經濟活動。比如制造、運輸、販賣和走私毒品,偽造貨幣,制造和販賣假酒、假煙等。規模與勢力大的黑社會組織往往采取非法與合法混合經營。有的開辦地下賭場和各種娛樂設施,聚賭抽頭,敲詐勒索賭徒,組織、容留、強迫婦女賣淫,從中漁利;有的控制某種行業和強占某壹市場,進行不正當競爭以及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有的涉足金融市場,欺詐、蒙騙、盜竊、搶劫。



但在中國的制度環境中,由於政府壟斷了主要資源,這些黑社會組織要想獲取巨額的經濟利益,並且保證自己那些合法與非法的經濟活動長期存在下去,必須獲得政治保護,得到政府官員的支持與保護。因此,通過利益交換購買政治保護,將勢力滲透到權力部門,是中國從九十年代以來黑社會組織發展與壯大必不可少的手段。

這些高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往往通過賄賂手段,與政府部門和執法機關內部的腐敗分子相互勾結,編制了壹張秘密保護網,並在其保護下,從事走私、逃稅等犯罪活動,使國家蒙受巨大損失,每年獲得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的收入。



從中國已被破獲的黑社會有組織犯罪的案例來看,有相當數量的黑社會組織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了政治保護關系。這種政治保護關系處於初級階段時,多發生於公安司法部門與黑社會組織之間;但發展到後來,壹些黑社會組織往往能夠成功地將這種政治保護關系延伸到其它政務部門,如工商、稅務、行政、國土、金融,以及掌握某類稀缺資源的政府部門。而且這種保護者之間往往以黑社會組織為圓心,最後發展成壹個較大的網路,互相保護照應。如浙江溫嶺張畏黑社會組織被揭露以後,與其有賄賂關系的國家幹部多達數十人甚至上百人。這種以黑社會組織為中心,各個政府權力部門均與黑社會組織建立了保護與被保護關系的現象,在歐美國家的黑社會組織中幾乎不曾有過先例。



黑社會組織的“公司化趨勢”,使中國黑社會組織的社會功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由於中國的政治權力是種壟斷壹切的權力,黑社會組織為了生存與發展,必須與政府官員之間建立政治保護關系。隨著這種政治保護關系的深化與廣泛,中國基層政權出現黑社會化趨勢,最後導致中國政府行為黑社會化。

這是本研究報告分析的重點。







第二章 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的制度環境



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緣於近20年以來中國黑社會組織的興盛、黑社會組織向經濟領域內的強力滲透,以及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之間形成的那種普遍性的非制度性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

上述幾個問題之間有因果關系。而要分析中國政治黑社會化這個“果”,就得先分析黑社會組織興盛及其發展壯大這個“因”。

中國為什麽會成為黑社會產生的沃土?壹般解釋是兩個原因:壹是中國長期以來就有秘密會社(即黑社會的傳統),二是中國底層社會成員過於龐大。

這兩個原因都能部分解釋當代中國黑社會組織興盛的社會背景,但未能解釋中國黑社會渴慕政治權力的特點,以及黑社會勢力為何能夠得到政府官員的大力庇護。與其他國家黑社會相比,中國黑社會組織與官員的結盟涉及的領域要寬廣得多,而且黑社會組織並不滿足於依靠官員的庇護獲得金錢,更喜歡超常規地在民間社會使用權力與炫耀權力,壹些黑社會頭目除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榮譽性政治銜頭之外,還要為自己謀求官職,不少黑社會組織在當地被稱為“第二政府”。

筆者認為,有兩個原因為研究者所不曾觸及到:

第壹,黑社會組織之所以在近20年以來大量興盛,與中國的社會結構特點有直接關系。因為中國社會在現代以前是壹個龐大的倒T字型社會結構。經歷過20多年“改革開放”現代化歷程之後,這壹社會結構在中國的農村還未改變,只是在城市社會中出現了金字塔形社會結構,形成了少量中產階級。

這種倒T字形的社會結構非常容易產生“結構性緊張”(structural strain )。而中國易於成為黑社會組織滋生的沃土,可以從社會的“結構性緊張”中得到解釋。

第二,中國特色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使黑社會組織與政府官員形成利益結合有了可能。這種非制度化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既存在於政府的科層組織之中,也存在於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之中。在中國政治運作中,制度往往流於形式,真正起作用的反而是這種盤根錯節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



壹、黑社會組織大量產生的溫床:中國的社會結構緊張



1、何謂“社會結構緊張”



這裏先解釋壹下“社會結構緊張”這個詞。在社會學中,最早提出“結構緊張”概忥的是美國社會學家默頓(Merton)。他認為,所謂“結構緊張”(structural strain )是指這樣壹種社會狀態,即社會文化所塑造的人們渴望成功的期望值,與社會結構所能提供的獲得成功的手段之間產生了壹種嚴重失衡的狀態。比如,某壹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過於強調金錢、致富的重要性,而與此同時社會所能夠提供給人們的掙錢手段又不多,這時候,社會就處於壹種“結構緊張”的狀態,默頓認為,這時社會矛盾、犯罪、沖突就會激增( Robert K. Merton, Social Structure and Anomie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3, No. 5 ,Oct., 1938, pp. 672-682.)

後來,斯梅爾塞(Smelser)還進壹步分析了“結構緊張”的社會後果。與默頓的觀點相似,斯梅爾塞認為,當人們對於生活水平、社會狀況的期望得不到滿足時,結構緊張就會發生。斯梅爾塞提出,在結構緊張的狀態下,人們會產生非理性的信忥或行為,例如造反,人們會用這種非理性的信忥來解釋社會狀況。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比如種族暴力行為,人們的反應是發起集體行動,如果該行動不能被社會控制的因素所阻止,就會出現混亂的集合行為甚至社會運動(NeilJ. Smelser, Theory of Collective Behavior. New York: The Free Press,1962.)。

默頓與斯梅爾塞分析的情況在中國歷史與現實中是常見現象。但中國還出現了“社會結構緊張”的另壹種社會產品,即黑社會組織,這是社會成員無法通過正常渠道進入主流社會之後所能選擇的另壹種成本較小且能夠持續下去的謀生之道。



2、中國社會結構的特點:倒T字型社會結構



而溯源中國歷史,以秘密會社最為興盛的明清兩代來說,就是壹種倒T字型社會結構。這位學者研究中國明清歷史,然後很驚訝地發現,中國是壹個缺少中產階層的社會,除了龐大的社會底層之外,社會上層按等級構成壹根立柱。而整個社會交換與階層流動只能通過壹條異常狹窄的通道――科舉制。當時中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是升官發財,光宗耀祖。在中國,做官與發財往往聯系在壹起,商人雖然能夠致富,但在有抑商傳統的中國,商人的法律地位比較低下。清代為了緩解財政困難,特開捐官壹途,讓有錢人能夠出資買官做。由於這條向上流通的通道異常狹窄,許多人根本擠不過去,只能無望地留在社會底層。到了清代乾隆時期,中國人口超過壹億,並迅速突破三億大關,人口嚴重過剩,形成了龐大的流民階層。人口過多與工作機會稀缺,許多社會底層迫於生存壓力,往往需要結成秘密會社(又稱江湖幫會,類乎於現代的黑社會組織),依靠江湖幫會維護生存權利並獲得社會尊重。清代執掌大運河運輸的漕幫就是這類組織。24

這種社會結構歷經幾百年始終未曾改變,即使是中國共產黨建政以後也未曾改變。這是黑社會滋生的社會基礎。



3、毛澤東時期的統治特點:嚴格限制人口流動



但倒T字型社會結構只是黑社會組織產生的壹個基礎條件,黑社會組織的大量產生還需要另壹個必要條件,即政府統治無法達到的社會邊緣與社會夾縫。否則就無法回答壹個問題,即毛澤東時代中國也是這種倒T字形的社會結構,也存在數量相當龐大的社會底層,何以卻未產生黑社會組織?

政府統治無法控制的社會夾縫與無法延伸到的社會邊緣,在中國封建王朝的專制統治下壹直存在,只有到了毛澤東時代的共產黨統治下,這些社會夾縫才被完全消滅。而各種社會夾縫能夠被消滅,乃是因為中國共產黨建立了控制壹切資源的計劃經濟,並實行了戶口制度,城市居民由單位與居民委員會管理,在農村,則由人民公社管理所有農民。凡離開居住地都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人口流動受到異常嚴格的管制。25

那時農村的人民公社制度與城市的居委會制度都使共產黨的統治能夠延伸到社會的神經末梢,即每壹個家庭,人們甚至喪失了自由遷徒的權利,95%以上的社會成員往往從出生到死亡,都生活在同壹個地方,不能夠遷往其它地區。而且毛澤東東極力鼓勵人民(包括親人)之間互相監督、檢舉揭發,時刻留意階級鬥爭新動向。在壹個熟人社會中,任何外來人進入城市或者農村的社區,不可能不受註意與監督。這種嚴密的監督之下,任何黑社會勢力都不可能生存與發展。當時只有在中國的雲南及邊境地區,存在著極小部分遊離於社會邊緣之人,這些人當中,有由於政治原因,不見容於當時社會的人士;也有由於經濟原因,在居住地無法生活下去的人。他們被迫離開家鄉,到邊境從事“走私”、包括倒賣當時購買糧食布匹所需要的票證(布票、糧票)等地下經濟活動,被冠之以“投機倒把”罪名。壹旦這些社會邊緣人物被警察抓住,壹律被冠之以“社會渣滓”(好聽壹點則為“社會閑散人員”)這壹名稱而判以重刑。

在這種異常嚴密的極權統治下,黑社會組織喪失了壹切生存條件――這就是毛統治下的中國社會結構雖然也呈“倒T字型狀態”,卻未產生黑社會組織的原因。



二、改革開放後的社會流動為黑社會滋生創造了條件



1、人口流動增加



自鄧小平時代開始的改革開放,壹是鼓勵人們發財致富(讓少部分人先富起來),這壹鼓勵的結果,是逐漸將整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引導到以追求財富為人生最高目標;二是社會的流動性增加。城市居民的流動始於居委會功能的弱化――江澤民統治時期,中國政府曾壹度想恢復居委會的功能,但卻因整個社會的經濟結構發生巨大的變化,尤其是就業制度的松動,使居委會控制轄區內人口的功能大大減弱,因此這壹目標未能完全實現。而農村人口的流動始於讓農民離土不離鄉,外出務工。從1982年開始,大量農民流入城市,在中國每個大中城市的邊緣區域,都生活著大量既不屬於城市社會,也不再屬於農村社會的邊緣化人口。

而此時的中國社會結構雖然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從總量上來說,底層人口在中國總人口中的比例不僅未見減少,人數更是迅速增加。在80年代與90年代前期,中國社會向上流通管道曾出現壹段短暫的暢通時期。那壹時期,中國因“文革”造成專業人才奇缺,而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又急切需要各種專業人才,底層社會成員只要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就可以得到向上流動與升遷的機會。但這壹段生機勃勃的時間只是曇花壹現而已,到90年代末期,中國過早出現了知識型勞力過剩現象,大學生與研究生畢業即失業的現象逐年增加,底層社會通過讀大學而向上流動的機會日見稀少。26



2、社會結構緊張依舊:階層向上流通管道受阻



中國新的社會結構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逐漸成形。壹個最大的變化是在城市人口中出現了中產階級。構成城市中產階級的人口,除了在黨政事業機關工作的人員之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與私營企業主,這些人構成了中國中產階級的主體。不過,從20世紀末開始,整個社會向上流通的渠道變得比毛澤東時代更為狹窄――毛時代提供了參軍與升大學兩條管道,而從80年代中期開始,向上流通的管道只剩下升大學這壹條了,而這條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因大學畢業後就業困難而開始發生梗阻。而農村裏則隨著人口的增加、耕地的減少,以及受教育機會的稀缺,底層人口仍然非常龐大。筆者首次使用“‘金字塔型’社會結構”壹詞,是在1994年發表於《東方》雜誌的“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壹文裏,這篇文章後來經修改後作為《現代化的陷阱》壹書的第五章。我用“金字塔型社會結構”描述那種頂層呈尖端狀,上層階級人數很少,中間階級呈過渡狀,而下層階級數量龐大的社會結構。到了2000年,筆者再次在“中國社會結構演變的總體性分析”壹文中使用這個詞,將中國城鄉人口放在壹起分析,指出中國社會居於金字塔底層的人口高達社會總人口的83%,中產階級11%多壹點,中上層占4%多,而上層只有1%左右。27



這壹結構迄今為止沒有改良的跡像。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強根據2003年壹項抽樣調查資料,將中國的城市階層結構定義為“金字塔結構”,指出城市底層人數比例共計55.3%,中層共占26.5%,高地位群體組占18.2%。但農村則呈倒丁字形(倒T字型)社會結構,相比之下上面農村社會有96.7%處於底層,即倒T字的那壹橫。28



李強這壹研究表明,中國社會結構緊張毫無緩解跡像。正好出現了默頓所言的那種“結構緊張”狀態:社會文化所塑造的人們渴望成功的期望值,與社會結構所能提供的獲得成功的手段之間產生了壹種嚴重失衡的狀態。而社會的整個價值觀是鼓勵人們升官發財,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有大量希望向上流動而苦無出路的人存在。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對社會的控制相對放松,以及大量遊離於社會邊緣的底層人士存在,就使得中國黑社會組織滋生成為可能。

在中國,由於勞動力的供給處於絕對失衡狀態,龐大的過剩人口為黑社會提供了源源不斷後備力量。對於大多數受教育嚴重不足的社會底層人員來說,每壹條生存之路上的競爭都非常殘酷激烈,依靠單個人的力量幾乎無法應對巨大的壓力,於是拉幫結派、互相扶持以減輕社會壓力就成了社會邊緣人士自然而然的壹種生存選擇。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有組織犯罪迅速上升,自1983年開始“嚴打”,每年全國都要摧毀各種犯罪組織數萬個,甚至十多萬個 。29但有組織犯罪並未因此減少,舊的還未消失,新的犯罪組織又滋生並發展起來。

從已有案例分析,許多黑社會組織中的壹般成員在該組織中從事的都是危險性極大,生命風險很高但報酬偏低的活動。從其動機來說,這些普通成員參與加黑社會組織,更多地帶有就業目的。如吉林省著名的黑幫頭子梁旭東(梁本人是警察),其幫內骨幹成員均被安排在他屬下的各公司任職,每月領取800元至3,000元的工資。與當時勞動力平均報酬相比,這些成員的薪酬並不算高,但他們取得薪酬的附屬條件卻極為嚴苛,如其成員違反了該幫會的嚴厲“家規”――即組織的壹切活動均需向梁旭東請示匯報,則剁掉手指,或打斷雙腿。1996年6月,壹名成員因違反幫規,被砍掉左手無名指。1997年,壹名成員又因違反“家規”被打斷雙腿。30



三、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的原因――保護主義政治



前兩節分析了中國黑社會組織滋生的社會背景,本節將專門探討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的原因,即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出現的政治社會現象——“保護主義政治”。

本文的“保護主義”是指中國政府與黑社會組織之間在“保護者與被保護者”的利益交換關系網內將公共權力私人化運用,即權力的私利化。由於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已經深入滲透中國經濟領域,這種權力的私利化往往幫助黑社會組織控制某壹地方的幾大經濟領域,而黑社會組織反過來又挾公權以自利,其經濟活動憑借權力與暴力的雙重保護。這些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與壹般的企業不同,往往具有掠奪與強迫性質,對中國具有的負面政治影響相當巨大。



1、中國“保護主義政治”的基本特點



在政治學研究中,西方研究者經常借用“保護主義”這壹術語來解釋發展中國家政治現代化過程中壹些特有的政治現象。這種保護主義關系指在地位、財富和勢力上不平等的兩方為了利益而形成的聯盟,是地位不平等的個人或團體之間為了利益交換而形成的非正式聯盟關系,主要存在於規模較小的社群或者地域中。在這壹社群或區域裏,地位較高的人(即“保護人”)利用其權勢及其掌握的資源保護並且施惠於地位較低的人(即“被保護人”),而後者以追隨、服務或者上貢作為回報。31“保護主義”的產生可溯源於傳統社會,但在現代發展中國家也是常見現象,只要個人擁有遊離於國家制度或正式組織控制之外的資源分配權,“保護主義”關系就會在壹定的範圍內形成。

在中國,“保護主義”的社會關系網絡與現代國家制度並存,二者各自保留其功能和價值取向。“保護主義”的社會關系網絡趨向於追求個體利益,它的興盛代表著國家制度整合社會的功能被嚴重削弱。



中國的現狀表明,“保護主義”政治關系奠基於“權力-權利”這組基本的社會關系之上。擁有權力的是政府,掌握並行使權力的是政府官員;而“權利”則指的是公民權利,包括壹些基本的經濟權利。這些權利在民主國家,屬於“天賦人權”範圍,只要壹個人是某國家公民,生而具有。但中國是壹個嚴重壓制公民權利的國家,人民處於無權狀態,權力經常侵犯民眾權利。尤其是涉及到資源分配的壹些經濟權利,民眾通過制度化管道無法得到,只能通過制度外管道得到,這就極易形成保護主義的政治關系。



如前所述,中國官場政治的特點至今仍然是社會關系網絡與現代國家制度並存。國家制度是政府的“面子”與程序規則,而關系網路才是官場中起決定作用的因素。所有官員的任免升遷,均是通過社會關系預先疏通安排,最後再利用國家制度規定的程序予以認定。自從中國的經濟改革開啟“權貴私有化”這條化公共財為私有財的通道以來,中國官場的“保護主義”關系網絡日益趨向於追求個體利益,國家制度整合社會的功能被嚴重削弱,完全流於形式;而奠基於利益之上的“保護與被保護關系”已成為中國官場的支撐體系。



在中國,這種保護主義政治關系從兩個方向延伸,壹是在政府科層組織中的保護主義政治關系;二是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這兩個方向並非孤立,而是互相影響。尤其是在近年基層政權黑社會化過程中,這種影響日見其甚。

先簡要分析政府科層組織中的政治保護關系。在政府科層組織中,由於上級對下級擁有傷害能力(譬如官職的任免、升遷考績時的評語),上級處於“保護者”地位,下級則因需要仰賴上級為其升遷提供便利,就只有出資購買“被保護的權益”,於是官場的社會關系往往體現為上下級之間的保護與被保護關系,這是近來中國買官賣官事件頻發的主要原因。32至於關系網是否牢固,主要視其保護人與被保護人之間利益關系有多深。而聰明的下級往往知道用錢打通關系必須“上送三級”,才可保自己平安為官。同時,中國官場升遷的暗箱操作方式更是決定了下級官員必須向上級官員尋求制度外的保護,通過利益交換得到上級的保護。



中國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權貴私有化進程,使得中共黨內形成了壹個個以自利為最高目標的利益集團――在毛時代,中共政府壟斷壹切領域,不允許私有經濟存在,因此也不可能存在這類以自利為目的利益集團;在鄧小平統治時期,這些利益集團還剛開始成形。到了江澤民統治時期,這些利益集團已經開始“俘獲國家”(Capture State),影響國家政策;等到胡錦濤上臺執政,這些利益集團勢力坐大,在政府的科層組織中,已經形成了壹層又壹層盤根錯節的利益保護關系,凡有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執行起來非常快;任何不利於這些利益集團的法律則形同虛設。



2、“保護主義”政治下的政府與社會關系



再來分析保護主義政治關系的第二個方向,即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這組關系奠基於“資源-機會”之上。由於中國政府掌握了壹切國家資源,包括土地、礦產、金融、重要戰略物質、投資某些行業的審批權,代表國家管理這些資源的政府部門擁有分配這些資源的權力,成了“供方”,而“中國特色”使得供方還掌握定價的權力(市場經濟的民主國家定價是由市場)。尤其是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圍繞資源的分配在需方之間必然會出現競爭關系,於是官員與企業(及民間人士)之間不平等的利益交換就會發生。需要上述資源的企業與人士往往需要通過制度外的尋租活動,以獲得使用這些資源的機會。



政府官員和企業界人士(包括其他民間人士)構成了這壹“保護主義”關系網絡的兩大主體,他們分別對應於國家和社會。國家意誌在社會的貫徹執行主要通過官員實現,政府官員是國家制度建設與功能發揮的承載者。在中國現行體制下,在官員與企業界之間,“保護主義”體現的是“施惠-受惠”的利益關系,商業界與企業界人士的致富往往不是通過市場競爭,而是通過政府(官員)施惠,而官員們則儼然成了造就國王的人。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本來就是以獲得金錢、物質利益與權力為存在目標的。如前文指出,中國高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目前已經公司化,用非法手段經營合法生意,甚至壟斷壹地區的某壹行業乃至更多行業。而在黑社會組織這壹發展壯大過程當中,各地的腐敗官員在黑社會組織起了很大作用,是黑社會勢力的政治“保護傘”。但這些官員扶助的並非那些由流動人口組成的黑社會團夥,這類黑社會組織大多組織程度低,在活動地並無官府靠山,容易被政府剿滅。但那些成為地方政治勢力的黑社會組織則因與地方政府官員有盤根錯節的關系,往往成為當地與地方政府之外的另類社會權力。如福建廈門賴昌星走私集團,就是壹種典型的黑社會組織。賴昌星的特點是利用合法的企業經營非法的走私生意,他為自己構建了壹個金字塔型的保護關系群,在好幾個層次發揮作用。該案件走私金額高達30億人民幣(也有人說數百億),涉案人員159人。從政治層級來看,中央高層到省、地、市各級官員都與賴有利益交往;從部門來看,黨、政、軍、警、海關、銀行均囊括於內:政治局委員、現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前妻林幼芳、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的兒子兒媳、以及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海關關長楊前線、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和張宗緒、廈門市常務副市長趙克明,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廈門國安局長陳耀慶及壹名副局長、九洲集團總裁趙裕昌、廈門市外資委主任張琳等高官。走私物品包括汽車、電器、原油以及槍支彈藥等等。據中共中央“420專案組”(於1999年4月20日成立,故得此名)聲稱,經過該專案組歷經9個多月艱辛努力才揭開該案黑幕壹角,顯示出遠華走私多年,背後有官方勢力大力支持,是私人企業、政府、軍方及海關相互配合的結果。北京軍方高層某些人,更是充當了遠華走私案的“保駕護航”者。於此可見賴昌星的編織的政治保護關系本身就構成異常錯綜復雜的勢力結構,正是在這壹政治保護關系下,廈門才淪為壹座“官僚黑幫控制的城市”。33



黑社會組織在政府內部尋求“保護傘”的行為,並未因為中國政府口頭向公眾承諾的“重拳打擊”而有所收斂。事實上,每壹個稍大規模的涉黑案件後面都會牽涉出官場黑幕。



四、警界成為黑社會組織保護傘集中之地



2006年5月下旬,中國公安部宣布了從3月以來三個月“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成績單:正在偵辦的涉黑涉惡案件逾1千起,移送起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達28個。全國“打黑辦”副主任杜航偉說,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中國“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出現了“企業化”、“公司化”的新趨勢,境外黑社會組織也在向國內滲透。今後要將打黑惡勢力的重點放在摧毀其經濟依托,鏟除其“保護傘”方面。34

這段講話有兩點值得註意,第壹是信息的“遲到”,因為黑社會組織“公司化”、“企業化”的趨勢早在五、六年前就已經出現,而中國的官方文件至今還只肯使用“黑社會性質組織”與“黑惡勢力”,決不肯承認中國存在“黑社會組織”;第二則是沒有言明這些“保護傘”大部分就在公安系統之內。



警界為黑社會組織撐開“保護傘”



已經曝光的許多案例均表明,中國黑社會組織的成長與政府官員、尤其是公安部門的警察之扶持有直接關系。任何壹個地區,只要壹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存在,其背後壹定存在“保護傘”。黑社會性質組織存在的時間越長,它的“保護網路”往往就編織得越嚴密。公、檢、法系統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滲透的重點,35從已有案例來看,任何黑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夠生存發展,在其初起時期,往往只需要其所在地的警察的庇護。因為警察往往直接面對黑社會組織的犯罪活動,最容易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拉攏、賄賂的對象。壹旦警察與黑社會結成互惠關系,黑社會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就無人。2004年審判的遼寧盤錦劉曉軍黑社會組織在當地活動數年,通過走私、盜竊、賭博、強迫交易等手段瘋狂掠奪財富,在1993年至2000年的10年間,聚斂財富達到3,894萬元人民幣,魚肉百姓而無人敢管,就因為背後有盤錦市雙臺子區公安分局建設派出所所長劉曉明等三名警察做其保護傘。36

這些年來,到底有多少警察淪為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中國政府從來沒有系統地公布過這類數據,只在列舉其打黑或者廉政成就時,有時會透露壹些數據:

根據中國最高法院每年3月發布的工作報告,法院幹警(幹指幹部,即官員)違紀違法犯罪數量逐年上升,從1994年以來,每年都在上千名左右,1998年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高達221名,受其他處分的高達2,291人。372003年,全中國公安機關共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5,526起,涉及民警7,716名。38而來自公安部的另壹組數據則稱,自1997年公安部推行警務督察機制至今年,9年內,全國共有10,034名違紀民警被停止執行職務,5,856名民警被關禁閉。39這些違法警察與法官當中,許多均與黑社會組織有關系。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04年1月公布的資料,從2001年4月以來,檢察機關查辦557名黑惡勢力“保護傘” ,其中就包括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其豪、周新耕等充當陳述國為首的二十四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子的“保護傘”等壹批案件。40



中國東北地區遼寧、黑龍江、吉林三省黑社會組織為禍最烈,幾乎每個黑社會組織後面都有警察及政府官員做“保護傘”,勢力大的黑社會往往以“第二政府”自居,民間甚至流傳“找政府不如找黑社會管用”。在遼寧省近幾年破獲的壹些涉黑案件中,有的民警為犯罪嫌疑人出謀劃策,有的出借槍支。遼寧省前兩年偵辦遼陽等地系列涉黑大案時,涉案的64名黨政機關人員中,有32名警察。在這些民警中,有市公安局局長、普通警察、刑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看守所民警。

412006年6月,遼寧省沈陽市又曝出驚天新聞:上百警察均涉黑社會組織販毒案,被指涉案的該市公安局高層人物能夠確定的有沈陽市現禁毒支隊隊長陳鑫、沈河分局局長前任局長曲月福、現任局長張保華,與沈陽市局禁毒支隊支隊長李錫貴。42

四川省黑社會組織為禍甚烈,與警界人士暗中充當保護傘有直接關系。從2001年到2003年6月間,四川省共查處33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涉案35人。其中有綿陽市中級法院刑事壹庭庭長李林富、綿陽市看守所副所長劉松榮;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黃正明、特管中隊隊長楊仁君、副隊長何欣、井研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的童加林、雙流縣公安局治安科科長李正行等人。43

山西省的警察敗類也慣於充當黑社會保護傘。2001年該省高平市宋魁詳黑社會組織除了拉攏市委書記張喜來之外,還有高平市公安局副政委兼城鎮中心派出所所長靳某等警官充當保護傘。442005年被稱為“三晉涉黑第壹案”的李滿林黑社會組織案,牽涉到的政府官員與警官就有多人,且不談其中有山西省委常務副書記、位列山西第三把交椅的高級官員侯伍傑與其他官員,僅警界就有好幾位警官:臨汾市公安局局長邵建偉,太原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範棟升,太原市杏花嶺公安分局副局長牛藩等多人。正是在他們的庇護下,李滿林黑幫才在太原市橫行十余年。45

海南省三亞市林洲黑社會組織2001年被列為公安部督辦大案,但奉命審理此案的公安局嚴打工作組組長吳仁超卻正好是林洲的“保護傘”。在其保護下,此案盡管罪證確鑿,但壹年半多都未取得任何進展。46

這類現象可以開列壹張長長的清單。



2、 警察自組黑社會組織



有的警察已經不滿足於僅僅充當保護傘,從黑社會組織手中分得壹杯羹,幹脆自己出馬組織黑社會。

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刑警隊偵查員梁旭東掌控著當時長春最大的黑社會組織,他揚言自己有三把“刀”:“第壹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系網,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咋樣?”47

河北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韓洪潤與其三位弟弟韓洪生等,從1998年開始先後辦起了11家企業,並以此為依托,大肆盜竊石油原油,並從事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等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保護的有滄縣公安局局長王世蘭、滄縣公安局政委袁永興等9位警察。48

2004年2月25日,廣東四會公安局經偵大隊警察龍傑鋒當街被殺,經調查發現,龍傑鋒是壹個在廣東四會橫行5年的黑社會組織“龍興社”的“老大”,其親叔叔則是廣東省肇慶市壹名區委書記。死時年為28歲的龍傑鋒1997年進入廣東省警校就讀,1999年畢業後到公安系統工作後,龍傑鋒迅速組織起以他為首的黑社會組織“龍興社”,暗中招募150多人,制定了行動綱領,建立了嚴密的組織,內部有明確分工。自2000年起,“龍興社”在四會東城、大沙、姚沙等市區、鄉鎮農村開辦賭莊、放高利貸,牟取暴利數十萬元;“龍興社”還稱霸魚市,自2004年5月起向廣寧縣多名販魚個體戶收取保護費十多萬元;自2004年開始,還向四會市區多家娛樂場所、酒吧收取保護費近十萬元。該黑社會組織橫行四會的五年當中,犯下累累血案,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當地人對其非常懼怕,2004年2月24日晚22時10分,龍傑鋒駕駛淩誌轎車途經四會市沙尾路壹酒樓時,被兩名男青年駕駛摩托車追上。其中壹名男青年持槍朝龍傑鋒頭部連開三槍,兩名路過的中學生也被流彈擊傷。案發後,警方通宵開會,部署緝拿兇手,同時對外隱瞞龍的警察身份。但與此同時,警察龍傑鋒被人“買起”(即買兇殺人)的消息在四會不脛而走,“大街小巷頓時鞭炮齊鳴,紅透了半邊天”,全城居民都在慶賀龍的死亡。據當地居民告訴《新快報》記者,那壹夜,四會幾乎徹夜狂歡,許多酒吧全免或半免對外開放。49

  由此可見,這些警察兼黑社會組織頭目的黑社會組織害民殘民之深。

3、監獄看守者與黑社會頭目壹家親  

中國監獄的不人道世界聞名,用刑事犯整治政治犯更是中國監獄看守的發明。但有壹種人在監獄裏卻與看守關系非常親密,那就是系獄的黑社會組織頭目們。

前年遼寧省大連市監獄裏發生的壹件事情驚動了中國政府最高層。壹位綽號叫做“虎豹”的黑社會頭目因私藏槍支彈藥、殺人越貨、敲詐勒索,血債累累而被投入監獄,1995年4月被判死刑。但這位鄒家衛用重金收買了以監獄長謝紅軍為首的眾多看守,不僅獲得減刑(從死刑減至15年),監獄長還為其提供壹套遠離普通牢房、獨門獨院的兩室套房,在套房內,沙發、彩電、冰箱、空調、VCD和外線電話等家具、生活用品應有盡有。監獄內壹名女獄警甚至荒唐地墜入了鄒顯衛的情網,成了鄒招之即來、共享魚水之歡的鐵桿情婦。

  2000年3月,鄒在監獄長謝紅軍的“照顧”下保外就醫。如果不是鄒家衛在保外期間又犯下打死壹人、重傷壹人的血案,鄒家衛與監獄看守們之間的勾結還不會曝光。50

  類似於鄒家衛這種情況在中國監獄裏比比皆是,中國監獄業內將這類人稱之為“關系犯”、“人情犯”和“自由犯”。這類犯人不僅在監獄裏呼風喚雨,還常常在獄內宴客召妓。這種情況的出現,等於在看守所或監獄內部形成了壹套與國家法律完全相悖的價值和秩序,從而使監獄在司法系統臭名昭著,中國國家公安部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不得不下文件,聲稱要“打掉獄中黑社會”。51



4、劣幣驅逐良幣:警界的逆淘汰規則



中國警察當中當然也有壹些良知未泯者,但他們如果要堅持良知,往往會遭遇許多坎坷,河南省駐馬店平輿縣公安局副政委董留民就是壹個例子。

董留民2002年2月接手查辦壹起由河南省公安廳督辦的涉黑案件。案件涉及的黑惡勢力頭目叫劉明理,發跡前原是平輿縣金由村的農民,靠經營偽劣產品,敲詐勒索等手段巧取豪奪而致富,並擁有平輿縣工商聯副主席,縣政協常委,駐馬店市政協委員等壹系列政治頭銜,在當地是個惹不起的人物。因此董留民的妻子從壹開始就堅決反對他查辦這個案件。但董還是接手辦案,從接辦案件之後,董留民陷入了壹種悲慘處境:遭受黑社會組織及其保護傘的瘋狂報復,從最初的誣陷壹直到人身威脅,在面臨牢獄之災威脅時,董被迫離鄉背井,並將家人轉移外地,以逃避打擊。在外流浪兩年之後,董留民通過上訪獲得上級政府官員的支持,另派員重新查辦此案,董留民的冤情才得以洗清,但因為黑社會的保護傘並未全部查辦,董遭受的迫害還在延續。52

相比之下,董留民似乎還算幸運的,因為還有人連命都丟掉,死後沈冤莫白。

5、壹位公安局長的總結:“黑社會是警察養大的”

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這個過程相當迅速。面對這種情況,人們不禁要問:是誰養大了中國的黑社會?

其實,這個問題早就有位公安局長明確回答了。這位公安局長叫鄧年炯,在湖北省松滋市任職。鄧在2001年曾親手查辦過壹個黑社會組織,由於案件涉及壹位副縣長的兒子及幾位派出所所長等警界敗類,因此盡管這黑社會組織犯下的近百件罪行證據確鑿,罪犯本人也供認不諱,但辦案過程仍然相當困難。鄧自己總結了辦案過程中遭遇到三類阻力:第壹是各種權勢者為之說情;第二是辦案人員及其家屬遇到各種威脅;第三則是造謠,比如說辦案者與黑社會本來是壹夥的,有大量貪汙受賄情形。在回答記者“是誰將黑社會養大的”這壹問題時,鄧年炯明確回答“應該說是社會和壹些警察把他們養大的”,如果沒有警察庇護放縱,這些黑社會的生存與發展均是不可能的。53

而警察之所以願意充當保護傘,當然也是為了“利益”二字。



第三章 政府行為黑社會化



中國黑社會組織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掘起,並在其所在地呼風喚雨,除了第二章中所談到的政治保護關系之外,黑社會頭目們還以各種方式滲透政府等權力部門。與西方黑社會組織相比,中國的“黑白合流”還有個特點:黑社會組織除了與警界及司法界建立關系網之外,不少政務官與事務官(工商、稅收以及銀行)都成了黑社會組織的有力靠山。這些官員們在政府內部也因為共同利害關系而互相支持保護。



壹、黑社會勢力滲透政府部門



擇要言之,黑社會勢力向政治領域滲透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首先是在政權機關內部尋找保護傘,這種形式最普遍;其次是自己進入政府部門,直接獲取國家權力;第三是捐助社會福利與教育事業,以建立社會聲譽,求取社會信任等。其中以第壹種形式最為普遍,而教育與慈善捐助,只不過是獲取政治資本的手段而已。



1、黑老大戴上“紅帽子”



黑社會組織頭目為自己塗上政治保護色彩有多種方式。最常見的形式之壹就是黑社會組織通過金錢開路,為自己謀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甚至政府官員職位,將自己身份“漂白”,謀取政治資本――在中國,這種方式叫做“戴上紅帽子”(因共產黨政權號稱“紅色政權”)。

遼寧黑白兩道聲名顯赫的黑幫頭子劉湧,共有十個頭銜,其中最為劉湧看重的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大代表,被其列於名片上壹連串頭銜之首,接下來的頭銜也都有政治保護色彩:哈爾濱市和平區政協委員、沈陽市私營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南站地區商會副會長、和平區太原街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和平區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扶貧先進個人……。劉湧之所以熱衷謀取這些政治榮銜,其動機正如他自己所說:“我想當人大代表,是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給領導送禮,是因為領導手中有權,遇到麻煩事好找他們幫忙,生意才能賺錢。” 54

浙江溫嶺的張畏,除了“黑社會老大”這壹身份之外,他還具有跨省份的8個其他身份:原湖北省宜都市政協副主席、臺州市青聯委員、浙江某報社名譽社長、臺州市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浙江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上海東盛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溫嶺恒基實業有限法定人兼總經理、臺州新世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前4個帶有政治色彩的頭銜,是張畏采取各種手段,向政界滲透並尋求庇護時得來的。張宅門前掛著“溫嶺市公安局重點保護單位”的銅匾,故當地人稱張畏領導的黑社會組織為“紅色黑幫”。55

黑社會勢力已經滲入縣、市級政府內部,在政府內部選取“代理人”,參與安排地方、人大與政協的領導人。許多黑社會組織頭目的情況也與張畏、劉湧類似。比如陳凱就是福州市身具“政協委員”頭銜的“著名企業家”;56張執文在攫取大量經濟利益的同時,還躋身政治領域,撈取政治資本。於1999年成為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政協常委。57遼寧省撫順市最大的黑幫頭子曲全國,身份同樣顯赫:既被譽為當地房地產界的明星企業家,又是撫順市新撫區人大常委,其文化水準也頗有看頭:獲有中國社科院在撫順舉辦的研究生班文憑。但這位撫順市正大房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從事的均是巧取豪奪之事。58廣東深圳市的黑幫頭子陳毅鋒還兼具大慈善家身份,曾被評為“全國扶貧狀元”、“中國扶貧基金會理事”。59

  可以說,黑社會頭目熱衷於為自己戴上“紅帽子”,最主要的動機是出於自我保護。在中國,法律與其說是規範與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勿寧說是用來懲治政治對手或者利益爭鬥的工具。中國所有黑社會組織的發家史,其實就是靠非法手段聚斂財富的過程。當他們的“政治保護傘”地位穩固時,所有法律於他們如同無物。但壹旦其“政治保護傘”失勢,他們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就是壹個很大的問題。所以,為了謀求安全感,不少黑社會組織頭目經常以慈善家的面目捐資,為的是樹立好的社會形象。及至時機成熟,再謀求諸如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這類政治榮銜。在中國,這類政治榮銜在壹定程度上能夠起到保護作用,有如投資營造“政治避風港”。  



2、黑社會組織在政府部門安插政治代理人



有的黑社會組織頭目還直接幹預政府內部的人事任命。陜西潼關為中國第三產金大縣,礦管局局長是個掌握黃金開采資源的重要位置。2001年4月,該縣調整縣直部門班子,當地黑社會組織老大李文軍要求縣委書記李紀計讓趙某當礦管局局長,李紀計居然言聽計從,臨時在縣委常委會議上動議,改變預定人選,將趙某列入幹部人選名單並提交縣委常委會任命。在該黑社會組織的幹預下,從1997至2001年四年當中,潼關縣判決的90起刑事案件當中,28%是錯案。而黑社會組織與公安警察勾結作惡,竟然到了為所欲為的程度,在黑社會支持下,29名警察動用3輛警車圍堵縣委機關,向縣委討要官銜待遇。60

在遼寧省遼陽市,黑社會組織頭目張宏東被當地稱為“地下組織部長”,意指張能夠插手當地官員的人事安排。當地壹名區幹部,在張宏東各種關系的作用下被提拔,又轉而幫助張宏東大搞房地產開發。61

山西中陽縣的“燕子幫”政治滲透的方式最出奇,除了與公安局及法院腐敗分子勾結,編織關系網和保護傘之外,還做了壹項長期投資,即有計劃地鼓勵其幫內成員報考警察學校,俟其畢業後到公安、檢察院與法院工作,為本組織提供政治庇護。在幫主馮曉春鼓勵下,“燕子幫”成員當中先後有15人考取了警察學校,在就學期間得到了該黑社會組織的經濟資助。62



3、政府公務員自組黑社會組織



由於中國的人生觀中最高境界是黑白通吃,不少在政府部門或者其它權力部門任職者,發現“以官護黑、以黑養官”這種方式最容易發財致富,於是利用自己在白道的身份作為保護身份與凝聚力,成立黑社會組織。

黑社會組織頭目本人就在政府部門任職,他們利用或操縱黑社會組織,成為獨霸壹方的壟斷勢力。比如遼寧省遼陽市佟二堡經濟特區管委會副主任曹傑,身兼特區公安分局副局長,並集省、市、縣、鎮四級人大代表、優秀青年民營企業家於壹身,進而掌管了該特區的工商、稅務等政治、經濟大權,建成了全國罕見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第二政府”,並在短短幾年時間裏,血腥壟斷,狂斂了兩億元資產,使佟二堡這壹馳名中外的“中國第壹皮裝市場”陷入絕境。當地民眾深受其苦,前後到北京上訪達五、六年之久。63

  吉林省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違法稽查分局局長展文波就是壹個黑社會頭目。他多年來利用手中掌握的工商稽查權力,網羅壹大批刑滿釋放人員,組成手下的“獵犬隊”,有組織、有預謀地從事敲詐勒索,巧取豪奪等各種犯罪活動。這位共產黨政府的局長的業績比之職業黑社會組織還要更黑:

(1)和監獄管理人員串通,多次以監獄犯人為“執法人員”,尋找各種借口,對轄地內的企業任意“執法”(實為搶劫),比如2001年5月20日,展文波以“打假”為名,動用長春鐵北、興業兩座監獄的在押服刑犯人100多人,將德惠市朝陽鄉拆車件市場15家經營業戶的價值300余萬元的汽車配件強行運走。事後被展文波變賣私分。 2003年3月27日,展文波組織壹夥人,其中包括100多名服刑人員,開著十余臺大小車輛沖進了九臺市某物資公司,十多人持沖鋒槍把住大門,然後將該廠的生產產品及生產原料1000多噸及部分設備全部搶走,連該廠職工食堂的大米、面粉、豆油都成了展壹夥人的“戰利品”。2002年,展文波在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續和扣壓清單的情況下,將長春市東大橋舊車件市場的汽車配件全部拉走,變賣後將資金據為己有。在變賣沒收物資的時候,有些物資竟然賣到了原被查處的當事人手中――這行徑已與劫匪無異,有區別的是這位展局長借政府與法律的名義公然合法行劫。



(2)逼良為娼,組織賣淫

  展文波以親屬名義開辦了“天福大酒店”、“天福洗浴廣場”、“天水洗浴中心”等色情場所,容留多達72個小姐從事色情服務。展對小姐們的管理當然是黑社會式的,小姐們稍有不從,非打即罵。

(3)私占土地,強建別墅

展文波非法強占長春凈月潭旅遊經濟開發區2萬余平方米的土地,建了兩棟豪華別墅,並圈有高墻、築有壁壘,設有專人把守大門。供電所的收費員到其家收取電費時,不僅被痛打,還被放出的狼狗追咬。後來在審查時才發現,這些土地竟然沒取得任何合法手續。

展文波的劣行當然不止上述幾端,平常敲詐勒索,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在“執法”過程中,展扣壓物品,從不出具清單,以便私吞。2003年4月17日,長春鐵北監獄所屬企業某鐵藝廠買到了被展文波私自變賣的罰沒物資(即展從該廠“執法”沒收的物品),準備以此為證據舉報。有人通報給了展文波。此後,展文波帶領大隊人馬圍攻鐵北監獄65天。

展文波這種地痞能夠當官,並且能屢屢逃脫制裁,全因其後面有保護傘。64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縣生米鎮原副鎮長李本紅任副鎮長的李本紅糾集曾令安、李誌華(李本紅兒子)等8人,承包了生米鎮客運站,壟斷了從生米鎮到縣城的唯壹壹條公路的客運市場。在李本紅的指揮操縱下,客運站欺行霸市,強取豪奪,濫施暴力。2002年,正逢中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李本紅於這壹年5月17日被捕。但李本紅被捕七天後,生米鎮黨委、政府給辦案的南昌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打黑除惡”專案組出具了壹份《關於李本紅的工作表現》的函,說李本紅“有較豐富的農村工作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主動,作風踏實”,“鎮黨委、政府對其工作比較滿意”。而後該鎮政府還委任李本紅為計劃生育服務工作的“副指揮”。李本紅在獄中11個月,工資照領不誤。這壹系列蹊蹺事引起了當地民眾的憤慨和不安,那些檢舉李本紅罪行的人擔心李將來對他們秋後算帳。據說,李本紅享受壹系列非常待遇,主要原因在於李本紅有“背景”。經查,該鎮鎮長周應洪、鎮黨委書記兼新建縣政協副主席劉國華均為其保護傘。65

而由其他類型的政府公務員及警察組織黑社會組織的情形更為常見,已經發生的案件就有多起。如漣源市農村信用聯社副主任譚和平,從1997年開始,先後籠絡並控制了以譚小星為頭目和以劉小平、潘存輝為頭目的兩個黑社會組織,爾後又與漣源城區張良平黑社會組織合並,形成壹個組織結構嚴密、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固定的黑社會組織,從事各種犯罪活動,包括違法發放貸款、強迫交易、行賄等。66廣東省河源市警察鄒文廣,亦組織、領導和參與黑社會組織,在當地為非作惡,強行占有該地某俱樂部股權進而侵占經營權等。67 而貴州省遵義縣方氏兄妹八人誘騙強迫附近農村地區的未成年少女30多名,開設地下妓院長達數年之久,也只是因為得到了其租房所在地的三名治安協管員(編外警察)的庇護。68黑龍江青岡範永光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經常在列車上搶劫並強奸輪奸婦女,也就是因為有乘警做保護傘。69



4、政府部門聘請黑社會組織成員執法



黑社會勢力的發展,使得政府官員對其依賴性大大加強。壹些地方執政能力缺乏,出現管理真空,黑惡勢力借機插手,幫助政府“擺平”。在東北農村,有的鄉鎮曾雇請黑社會組織成員到農戶家落實“退耕還林”政策,或收取衛生費、電費;至於在城市裏,黑社會組織幫助政府部門執法,比如“協助”工商局稅務局公務員執法等亦常見,而九十年代後期城市拆遷與農村征地中,地方政府更是大量借助黑社會組織力量出面,欺壓淩辱民眾(第五章專門分析)。

   在有些地區,黑社會組織成員甚至身穿政府部門制服,拿上政府的“紅頭文件”直接執法。陜西長安縣鄭衛國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為了壟斷當地土方工程,同縣土地局達成協議,每年繳納3萬元管理費,取得了長安縣韋曲境內的土地開挖、銷售的獨家經營權和用地取土的土地監察權,並經土地局的批準購買了數套土地監察服。該公司成員可以身穿土地監察服,隨意攔擋、檢查運土車輛,開車到基建工地或取土點進行阻攔和檢查;還可以和土地局壹同上街宣傳《土地法》。鄭衛國的私人轎車甚至掛有“中國土地監察”的牌子,在長安縣招搖過市。而他們打出“土地監察”旗號只是手段,目的是收取管理費、工程款,對其他工程隊進行敲詐、強迫交易。70

四川內江市中區國稅局牌樓稅務所所長賴黎明從1997年開始,聘用兩名黑社會組織頭目陳冉、鄧廷武擔任國稅局協稅員,代征國稅。這些黑社會頭目依仗暴力,威嚇商販,稅雖然征上來了,但市場卻充滿了恐怖氣氛。此事壹直持續到2001年。這壹年陳冉與鄧廷武因犯罪被捕,這壹荒唐事才算結束。71

上述所有這些公開披露的資料均明白無誤地顯示,正是在各地政府官員關系網強有力的保護下,黑社會組織才得以在中國各地發展成為壹種呼風喚雨的社會另類權力。

通過這些公共權力系統的貪汙腐敗者,社會公共權力蛻變成了黑社會魚肉百姓的幫手。這種警察與黑社會共同治理社會、“黑白合流”的局面,應該說是所有社會形態當中最糟糕的壹種社會形態。





二、黑社會價值觀忥滲透官場



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黑社會價值觀忥滲透到中國人的社會行為方式上。這方面最典型的表現是權力之爭往往借助於黑社會勢力介入。近年來頻頻發生的“官殺官”事件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比較有名的有這樣壹些案件: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程震因對原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中心總經理王家斌舉報其經濟問題懷恨在心,於1994年10月21日雇兇殺害王家斌夫婦,而案情真相直到2002年才暴露。72山西省洪洞縣原城建局局長薛文勛買兇殺死其繼任者朱其林(2000年),731995年江西安義縣縣長陳錦雲買兇殺該縣縣委書記胡次幹、副書記萬先勇;74 1997年3月廣東省陽春市委書記嚴文耀、副市長楊啟周、財辦副主任林啟菊等人密謀殺害原陽春市長等人;751999年6月28日原舞鋼市委書記李長河殺該市八臺鎮鎮長呂凈壹夫妻倆;762000年,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規劃土地管理局原局長徐建設雇兇殺害市規劃局局長李文忠77……, 這些案件都是政府官員借助黑社會手段買兇殺人,而兇手有些是黑社會成員,有些則是社會邊緣人物。

到了21世紀初,官場雇兇殺人的事情發生得更加頻繁,而且覆蓋面也更廣,從最基層的村委會選舉到縣市壹級政府,經常發生為爭奪官位或者其他爭執而買兇殺人的事情。2003年8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廷坪鄉黃埔村原村委會主任肖書浙為了保住村委會主任職務,雇兇殺害另壹個候選人肖書建。782004年陜西延安黃龍縣腰崄鄉黨委書記王某雇兇手殺死鄉長魏某79……。鄉鎮是中國最低壹級政權,村委會主任甚至不算國家幹部,為了爭奪這些微末權位而頻頻發生買兇殺人事件,除了證明中國是個極端崇拜權力的國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說明這種買兇殺害競爭者的事情在中國非常普遍。

在這些案件中,官員雇用的兇手多是有犯罪前科者與黑社會組織成員。壹個手握權柄的領導幹部雇兇殺人的直接動機,來源於權力所受到的威脅;單槍匹馬的殺手聽命殺人,無非是為了錢。但黑社會組織成員的動機則相對復雜壹些,有的是兩者之間本來就有聯系,官員本來就是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



中國官場競爭本來就極不正常,往往不是憑借本人的德行、能力、勤政、績效,而是德行、能力、勤政、績效之外的手段。這種幹部選拔機制已經讓中國社會飽受懲罰,現在引入黑社會手段更加劇了官場競爭的無序性。更重要的是,黑社會勢力介入社會政治生活的惡劣做法,使得社會各界都竟相仿效,近年來中國民間社會屢屢發生各種綁票事件與買兇殺人事件,有的後面還有警察做後臺。近幾年中國維權活動興起,基層政府對付維權人士的手法之壹,就是唆使黑社會組織成員毆打維權人士,就是黑社會價值觀滲透中國政治的反應。在中國的專制極權政治下,人們本來就缺乏安全感,黑社會這種以暴力為主要手段的社會另類權力的掘起,更加劇了公眾的不安全感。



三、政府官員在黑色經濟活動中所起的作用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目前黑色經濟活動猖獗,與腐敗的政府官員暗中支持甚至直接參予有密切關系。那些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為掠奪對象的黑色經濟活動基本上是腐敗分子所為,即便是那些走私、黃色經濟活動,也有腐敗的政府官員支持。這種狀況壹直從上世紀80年代延續至現階段。1996年6月,廣東省政協主席郭榮昌在壹個公開場合指出,沿海走私為什麽屢禁不止,其原因就在於緝私部門出現“護私內鬼”。據傳媒透露,廣東部分地區走私非常猖獗,就在1996年上半年的兩個月內,僅湛江就先後組織6次區域性聯合打私活動,查獲走私案件86宗,案值4,637萬元。廣東省政協副主席林興勝和康樂書在6月分別帶領視察組到惠東、汕尾、陸豐、惠來、湛江、雷州、徐聞等七個市縣以及走私嚴重的甲子、碣石、江洪、企水等九個鄉鎮港口、碼頭實地視察,發現問題不少,如走私案主犯、團夥頭子未抓獲歸案,緝私部門出現少數護私者等。80 如廣東惠東縣自1994年12月28日至1995年11月20日,對走私貨物罰款放行共16,691車(其中掛軍警牌車輛運載10,689車,占總車次的64%),罰款4,595.7萬元,運載走私貨物約10.9萬噸,貨值估算4.4億元,累計使走私分子逃避關稅約2.8億元。湛江市遂溪縣委副書記、縣長劉強輝之外,還有該縣打擊走私辦公室、工商局、公安局、農業銀行遂溪支行的負責人等6人,他們不僅與走私犯罪者通謀,還為走私活動提供巨額資金(貸款)。81 但由於中國政府的反腐敗運動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腐敗官員獲益極大,受懲率不到1/6,政府官員參與腐敗活動支付的“機會成本”極低,導致海關官員參與走私活動的人數越來越多。自1998年中國開始打擊走私活動以來,中國沿海地區的海關關長的倒臺更象多米諾骨牌壹樣,壹個接壹個。廣東茂名海關關長楊洪中、海南三亞海關關長黃貴興、浙江舟山關長陳立鈞、杭州海關關長耿永祥、深圳海關關長趙玉存等人貪汙受賄的案件接連曝光,人們才了解中國的萬裏海關的官員們早已成了走私活動的保駕者。82僅在2001年,全國海關系統就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40起,303位官員因涉貪汙腐敗受到處分。83

發生於1999年的“湛江特大走私案”,最生動地說明了政府官員在地下經濟活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湛江市委、市政府、海關、公安邊防、海警、船務代理、商檢、港務等壹切政府管理部門都參與了這壹大案,涉案官員竟多達259人。84 號稱“共和國第壹稅案”的汕頭、普寧共偽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7.2萬份,虛開金額共約323億元。這壹案件也是在地方政府官員直接參與及指揮下發生的,壹些基層政府領導直接指揮財政所長、稅務所長為虛假企業服務;有的稅務幹部,自己開辦多家虛假公司,騙稅數千萬元;在犯罪分子的筆記本上,記錄著向海關人員送出的巨額現金數目。中紀委“807”工作組前後檢查的1,142戶企業中,827戶是虛假企業,有虛開和偷騙稅問題的占98.33%。85 震驚世界的廈門遠華走私案被牽扯進去的官員的職務更高,人數更多,參與此案的政府官員有國家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廈門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廈門海關、廈門國稅局、廈門海事局、廈門商檢局、福建邊防總隊、銀行等金融部門的官員共達346人,其中廳級以上高官20多人。連中共政府自己也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壹起經濟犯罪案件。涉案金額之大,人員之多,案情之復雜,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之嚴重,觸目驚心。” 86

可以說,自80年代以來,黑色經濟活動在中國政府的打擊中不斷成長壯大,其原因就是各級政府官員本人就是黑色經濟活動的積極參與者與庇護者。這壹點再次證明了中國的高度軟政權化:官員們獲取利益的前提就是破壞國家法律與官員們本應遵循的職業道德。





四、政治保護:中國黑社會組織介入經濟活動的通道



到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中國黑社會組織通過公司化規模經營,完成了從低級形態到高級形態的轉化這壹過程,政府官員與黑社會組織的利益同盟關系也發生壹些變化。從已有資料來看,這壹時期分布於中國各地的黑社會組織,無論是從其組織特點來看,還是從其與政府及社會的關系,都已經不象1949年以前“前共產黨時代”的黑社會組織那樣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如上海的青紅幫,四川的袍哥,現階段中國的黑社會組織有著極其相似的政治共性與經濟特征。

所謂黑社會組織的“政治共性”,指的是這些黑社會組織頭目均與政府權力部門的官員之間建立了壹種政治保護關系。分析有關高級黑社會組織的案例,就會發現每壹個成功的黑社會組織後面都有壹張龐大的關系網――官商勾結的關系網和警匪壹家的保護網,而黑社會組織開辦的企業聯合體在其發跡之地,儼然有如壹個個享有壟斷之利的經濟王國。

中國政府官員與黑社會組織之間這種看起來令人眼花繚亂的關系,完全是由於中國社會轉型期新富人們致富的“中國特色”所註定的。剖析這種政治保護關系,可以發現這種政治保護關系建立的基礎何在:由於中國政府壟斷了國家資源,而政府的代表――官員們則成了國家資源的施舍者。

官員何以能夠成為施舍者?這是中國經濟改革當中資源分配的特點決定的。中國的經濟改革其實就是“以權力創造市場”的過程,這壹過程沿著兩條線路推進:壹條線路是將原來以“黑市”形式存在的“第二經濟”合法化;另壹條線路則是將再分配權力從某些領域撤出,讓市場力量發揮作用。在這壹進程中,國家壟斷雖有所減弱,但仍控制大部分政治經濟資源,官員仍掌握著大量再分配權力,私人經濟對國家資源的再分配權力有著強烈的依附性,其發展取決於它們與官場關系的密切程度。與國家部門做生意、從制度轉軌過程中賺取部分壟斷租金,是商人們最好的經營策略,贏利更像是國家權力庇護和施舍的結果,可以說在當今的中國,“官員是造就國王的人”。



在官員與商人相互依存關系形成過程中,市場準入等制度性障礙,是政府官員從事“尋租”活動的便利條件:

第壹,中國的行業並不完全開放,許多有穩定贏利的行業至今仍由國家壟斷,只有市場競爭極強的行業才向私人經濟開放。因此,每壹行業只要有贏利機會,立刻就會出現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過度競爭現象。這種過度競爭,使得商人之間首先面臨為獲得機會而進行的殘酷競爭,這就使掌握該行業準入資格審批權的政府官員有了尋租的機會與空間。對於官員們來說,許多資源(比如審批權,某行業的市場準入資格)並非直接以金錢形式表現,而是需要通過經營才能變成金錢,比如煤礦等各種礦產的開采權、土地的開發權、娛樂行業的準入制度,這些資源必須經過政府批準方可獲得,而經營者也必須有了這些經營權利之後方可擁有壹只“下金蛋的母雞”;這壹點使得官員與商人的結合有了基礎條件。



第二,中國是壹個窮人遠遠多於富人的金字塔型社會結構,自1978年以來,除了少數年份之外,市場需求始終處於疲軟狀態,賣方市場競爭極為激烈,僅僅依靠正常經營極難獲利,使用黑社會手段獲得利潤成了中國這種經濟環境下的必然產物。而在中國目前的制度環境下,黑社會所畏懼的只有政府權力,當它們依靠非法手段發展時,尋求政治權力的庇護也成為題中應有之義。比如某些行業則需要依靠“灰色經營”,如賭博業、陪侍服務等行業按中國現行法律屬於違法,必須要有地方警察部門與文化緝查部門做後臺,否則壹天都難以存在。2000年,中國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寫出了專門調查報告,指出中國的賣淫嫖娼相當猖獗,陪侍人員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形成了龐大而特殊的社會群體,無論是在海南還是在甘肅,無論是在省會城市還是在窮困縣,只要有歌舞娛樂場所,就可以找到“陪侍小姐”(即妓女)。而且這些色情場所的背後,壹些公安機關及其他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為不法經營者充當了“保護傘”,被稱為“白道”。87



第三,官員利用市場準入制度“尋租”所獲得的租金往往是壹次性的,而獲得特許權的企業與商家則可持續獲得。不滿足於尋租所獲得的利益還想持續攫取更多的官員們,也必須依靠代理人間接攫取,中國煤礦中普遍的“官黑結合”現象即緣於此。在官員的庇護下,企業主與商人幾乎可以不遵守任何規則,比如中國是世界上礦難最嚴重的國家,從2001年到2005年10月底,全國煤礦共發生壹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壹起;其中壹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壹起。88而這種漠視礦工生命的煤礦之所以未被查禁,就是因為嚴重的“官煤勾結”,89而不少煤窯老板為了逼迫礦工賣命,總是借助黑社會勢力。可以說,這些完全不符合現代采礦安全標準的小煤窯之大量存在,就是政府官員與黑社會組織相結合的產物。廣西南丹大廠鎮盛產錫礦,而該地就成了貪腐官員、黑社會組織橫行的天下。在極端混亂的亂挖亂采下,可開采30年的富礦最多只能開采5-6年,就成了危礦。90



在私人企業尋找權力的庇護與施舍,以及官員尋找尋租機會與攫取財富的代理人這壹過程中,具有壹定經濟實力且能力較強又能控制局面的企業實體的頭目――這些“企業”其實往往就是黑社會組織,中國官方將其稱之為“帶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能夠成為壹些大膽的政府官員選中的目標。所以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壹般都編有壹張相當龐大的關系網,如福建陳凱的關系網共有113名包括市長、市委書記在內的政府官員,即使並不太出名的哈爾濱宋永佳黑社會集團,也織就壹張牽涉近百名幹部的政治保護網,其中處級幹部20余名,科級幹部30余名。91 只有理解了上述幾點,才可能理解中國當前官黑結合、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的社會背景。



第四章 黑社會組織如何介入經濟活動



如前面兩章所述,中國眾多低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大多存續時間短,並未形成紮實的經濟基礎,因此之故,這些低級形態的黑社會組織沒有足夠的資源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起政治保護關系,其生命力比較脆弱,往往在政府開展嚴厲打擊犯罪活動的運動來臨時,這些組織就會歸於覆亡。但是,還有壹些黑社會組織成功地利用各種非法活動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並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了政治保護關系,它們對經濟活動就不只限於積極參與,往往能夠達到控制與壟斷。而形成這種控制與壟斷往往憑藉權力與暴力二者混用,合法的生意常需要借助暴力壟斷,而非法的生意更需要依靠權力庇護。

本章分析黑社會組織在權力的庇護下如何介入經濟活動。



壹、黑社會組織的經濟特征:依仗權力與暴力壟斷市場



當前中國的黑社會組織多以公司甚至集團公司的形式出現,目的在於以公司為平臺向經濟領域滲透,搜刮財富。因此,有黑社會組織背景的公司主要是兩類:壹類是從事非法經營的公司,另壹類是從事壟斷經營的公司。這兩類公司在經營中都違反法律、商業規則與社會公德,因此不可能直接訴諸合法權威的保護,對外只能依靠與政府官員建立政治保護關系,對內則根據黑道規矩來“擺平”,並在組織內部建立了這種“擺平”機制。比如廣東中山市以黃耀滿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開辦的“利群典押行”,實際上是壹個設局開賭的窩點。在賭場上輸錢的人可以將貴重物品典給“利群典押行”。“利群典押行”設定專職人員負責“講數”、“收數”,以確保贏家能拿到錢,輸家不敢賴賬。92



僅從公司組織機構的名稱來看,這些黑社會組織開辦的公司其職能系統與正規合法的公司沒什麽區別,也照設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業務員、會計、出納等職位。但與正規公司相比,這些黑社會背景的公司在以下幾方面與正規公司有很大區別:



第壹,正規公司因事設職位。而這類有黑社會背景往往因人定崗。公司內職位的職權與正規合法的公司有很大不同,其職權完全與該成員在黑社會組織中的身份地位相對應。如河南鄭州宋留根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的大本營叫做“恒業公司”,這個公司內部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老大”宋留根負責控制鄭州地區;“二號”人物馬小辮負責控制貨源地浙江“中國輕紡城”,並鏟除競爭對手;“三號”人物郝洪山負責“官場上的事”,即與政府官員拉關系。93

如果公司有事,整個組織的人馬都可以壹齊上陣,很難區分哪些人屬於公司,哪些人屬於組織本部。這些公司的“利潤”分配也與正規公司有很大差別。比如雲南楊天勇黑社會組織將殺人、搶車等統統稱為“經營活動”,每次“活動”所得,扣出總收入的20%作為“活動成本”,參加人員無須知道其用途和去向。其余的按兩個檔次分配。每次“活動”結束後,參加人員進出“公司”須經“主管”同意,不準帶其他人員出入。未經公司“主管”同意,不論是誰,讓其他人進出“公司”的,罰款1,000元充公。“活動”中所獲取的財物不在分配範圍,由公司“主管”決定處理,普通工作人員不享有公司的財產及積累權益。值得壹提的是,楊天勇本人就是昆明鐵路局公安分局東站派出所警察。94

這方面的具體例證可參見後文將要分析的浙江溫嶺張畏黑社會組織及其他黑社會組織。95



第二,這類公司盡管有企業組織的的合法外衣,但卻不象正規企業那樣通過市場競爭,依靠產品或者服務質量獲得市場份額而贏利。這類企業即使涉足合法行業,往往也依賴有組織暴力作後盾獲得市場份額或壟斷該地區的某些行業。

河南鄭州“黑道教父”宋留根,其鼎盛時期曾壟斷了號稱“中原商都”的鄭州大大小小數百個商品批發市場。而宋留根之所以能夠在商品批發市場形成壟斷地位,完全不是通過正當的市場競爭,而是通過制造無數血腥暴力事件,將競爭對手殺死或重傷致殘而強奪來的。96浙江蒼南的許海鷗也是依靠“江湖規矩”(即黑社會手段)趕走了競爭對手、另壹個黑道人物鄭道性,奪取中國最大的參茸交易市場――蒼南縣靈溪鎮城中路的中藥、滋補品市場(即民間所稱的參茸市場)的管理權。其後許維持該市場秩序也依靠“江湖規矩”:許海鷗成立了壹個“靈都參茸滋補藥品商行”,對外則稱“參茸交易所”,定期向經營戶收取每公斤0.3至2元不等的“交易費”,經營戶們則稱他們是“第二稅務所”或“黑店”。97 陜西鄭衛國黑社會組織,在西安市長安縣采取暴力恐嚇等手段,壟斷了長安縣的土方工程,如有人敢於同其競爭,就會遭到殘酷迫害。2000年5月,鄭衛國壹夥將競爭對手張某綁架,進行恐嚇、毆打,並殘忍地用開水將張某澆燙成重傷。98

正當商家與廠家因無法與這些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競爭,凡有黑社會勢力的市場,最終是正當商家在暴力脅迫下退出,黑社會公司占據了壟斷地位。



第三,任何公司的雇員有進入與退出該企業的自由,而這類有黑社會背景的公司雇員卻與“自由雇傭”無緣。從權力結構看,這類黑社會背景的公司壹般都建立了權力高度集中的組織系統,“老大”掌握絕對的權力,決定下屬的生死榮辱。如浙江蒼南的“托運部”黑社會犯罪集團內部規定所有重大事項由首領許海鷗決定,壹般事項事後也必須上報許海鷗。許海鷗甚至對內部成員享有殺生予奪的權力。敢死隊隊長董明光就因不聽組織指揮,被許海鷗以鬥毆的名義刺死。99有些黑社會犯罪集團還規定了殘酷的紀律。四川資陽的“黑豹”集團的“幫規”規定:所有成員絕對服從老大的安排,加入組織後不準退出,不得泄露組織的秘密,不準背著組織幹私事,因組織安排出了事,由組織負責營救,臨陣脫逃的要剁掉壹只手,出賣組織的殺全家。四川宜賓的狄紹偉黑社會組織制定的《員工手冊》共四章十七條,內容包括對出賣、背叛、損害組織利益、不服從命令的處以割舌、挖眼、切指、斷雙手、斷雙腿等處罰,直至處死。100其它黑社會組織也都有類似的規定。



二、壟斷賭博、娛樂、走私等非法產業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黑社會組織迅速開始其公司化進程。盡管這些有黑社會組織背景的公司有各種合法經營作掩護,但其利潤來源仍然主要依賴於非法經營,涉足娛樂業幾乎是黑社會組織的共同特點。



比如福建福州的陳凱的凱旋集團,在福州號稱“娛樂王國”,其最初發跡就是從娛樂業起步。在當地官員的支持下,陳凱以參股或控股形式迅速拿下福州海山賓館、東街口百貨大樓等24家開設老虎機的娛樂場所。1995年福州查禁“老虎機”(壹種賭博用的機器)之後,福州市公安局長徐聰榮給陳凱的遊戲廳獨開綠燈,福州許多地下賭場為了繼續經營,不得不轉讓給陳凱或與其合股經營。正是有了當地公安局長及其他官員的支持,陳凱得以“黑白通吃”地在福州市繁華路段――六壹路、八壹七路這壹區域內構建“黃賭毒王國”。密集分布於此的近300家桑拿店、夜總會和迪吧,幾乎都或明或暗地打上凱氏烙印,成為福州的“百老匯”,其中由陳凱黑社會組織直接經營的就有4家桑拿、24家遊戲機廳、5家迪吧、再加上號稱亞洲最大的“集黃賭毒為壹體”的凱歌音樂廣場。而陳凱的被捕讓福州娛樂業萎縮了近半。陳凱還涉嫌走私、販毒、組織偷渡等非法產業。101正因為這些行業容易獲利,且資金周轉快,從陳凱經營企業起步到其被捕短短十余年間,已經積累3億元巨額資產。



浙江溫嶺張畏黑社會集團的“第壹桶金”的來路就不正。張畏在保安公司任職期間,曾糾集壹批亡命之徒在外地化裝成警察搶劫高檔轎車,並綁架敲詐獲得巨款。其後,張畏以本人、親屬和同夥的名義註冊成立了溫嶺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溫嶺市明珠珠寶金行、臺州新世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東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恒資稀金屬有限公司、上海虹基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但這些企業做的幾乎全是非法生意,其手段被當地人概括為“走私並吃黑”,其主要“業務”是:1、參與走私香煙,靠黑吃黑(侵吞同夥的資金)暴發;2、做白粉生意,加工走私冰毒並生產提煉毒品之化學物;3、在廣東生產盜版光碟; 4、巨額賄賂政府官員,審批成立十多家大公司、小規模不等的公司,靠獲取貸款興家立業。102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張執新、張執文兄弟黑社會組織,從1993年成立以來,前後存續時間共達十多年,涉足行業極廣,如承攬工程、經營賓館、浴池、強迫婦女賣淫、開設賭場、倒賣車輛等等,前三類是用非法手段經營合法行業,而賣淫與開設賭場多在他們自己開設的賓館、浴池之內。而在承攬工程時,經常采用暴力手段作後盾,迫使其他競爭者退出。張氏兄弟用這種以商養黑,以黑促商的手法,積累資產1.05億元。103



與世界各國相比,中國的黃色產業有壹個特點,那就是由黑白兩道共同控制,所謂“白道”即政府官員。政府官員所起的作用是為經營黃色產業的黑社會組織提供保護,政治權力即他們入股的資本。而他們對黃色產業的控制與分利,基本上是通過“黑道”實現。

近20多年來,中國的“黃色”行業發展得很快,其原因主要有兩點:壹是娼妓供給呈源源不斷之勢,許多年輕且無法就業的女性走入這壹行業;二是中國社會價值倫理觀忥發生了巨大變遷,“笑貧不笑娼”的風氣已經被社會公眾接受。104至於賣淫婦女的數據,官方從未向國內公眾正式公布過,據世界衛生組織2003年8月18日在壹次會議上指出,按照中國官方提供的數據,中國娼妓已經超過600萬人。105 如果將黃色產業的上、下遊產業計算進去,中國至少有兩千萬人依靠娼妓業維生。

在20世紀80年代,在中國黃色行業中從業的女性,大多處於自由狀態,沒有黑社會組織涉足其中控制她們。但由於這壹行業利潤豐厚,從業女性處於社會最底層,缺乏任何保護屏障,因而她們的財富很容易成為別人覬覦的對象,導致涉娼兇殺案逐漸增多。106 在這種情況下,她們比較傾向於找“保護人”,這是 “雞頭” (廣東沿海及香港等地對男性老鴇的俗稱)產生的部份原因。後來隨著色情行業的規模日大,黑社會組織逐漸介入這壹行業。到了90年代以後,色情行業逐漸為黑社會勢力所控制。由於中國法律禁止色情業,因而控制色情行業的黑社會組織往往需要有政府官員暗中支持。可以說,如果黑社會組織沒有與當地政府官員建立政治保護關系,根本無法經營黃色產業。

後來,由於許多地方政府財源緊張,於是開始向色情產業征收稅費。壹些政府管理部門對陪侍人員進行統壹管理、培訓上崗;還有壹些地區對陪侍人員征收稅、費,更加使陪侍活動趨於職業化。同時,黑社會勢力已經滲透到這些從事非法活動的歌舞娛樂場所,被稱之“黑道”。但這些黑社會組織要想安全經營,必須在當地警界與政界找到“保護傘”。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1999年底曾對重慶、雲南、海南等地的娛樂場所做了近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實際是隱瞞了調查者身份,如裝成嫖客之類),在調查中,幾乎所有的經營者和陪侍人員都曾表示,“我們這裏絕對安全,如果有檢查的,有人會先通知我們”。當詢問到是否知道當晚有檢查時,大部份“陪侍小姐”都可以講出檢查組的派出單位。據經營者、陪侍人員及其他群眾反映,部份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到娛樂場所的經營之中。107

在黑、白兩道的保護下,陪侍活動由公開轉向隱蔽:(1) 有些地方的娛樂場所陪侍人員統壹著裝,以“服務員”的身份出現,不向客人索取小費,而在經營者的收入(消費者向經營者支付的茶水、糖果、飲料等食品以及場地費用)中提成以掩人耳目;(2) 陪侍人員改變過去在娛樂場所內等待客人挑選的做法,主動到娛樂場所外拉客,避開了與經營者的直接聯系;(3) 大批陪侍人員向城鄉結合部、高檔賓館和飯店等管理薄弱地點轉移,逃避管理部門的檢查;(4) 在雲南等邊境省份,陪侍人員甚至向國外轉移,為出境的中國客人提供陪侍服務;(5) 陪侍人員不斷流動,當某處打擊“三陪”風聲緊時,大批“小姐”就會轉移到相對“安全”的地方,這種流動是全國性的。在北京就可以找到許多在南方坐過“臺”的“小姐”,這種情況還被稱為“南燕北飛”。此外,賣淫嫖娼的地點可能不在歌舞娛樂場所,但歌舞娛樂場所實際上已經成為賣淫嫖娼的中介地。108

  

三、依靠政治保護關系,非法經營“合法產業”



中國地域廣袤,各地經濟經濟結構很不壹樣,因此中國各地黑社會進入的行業也不盡相同。但有壹點卻是共同的,那就是壹個地方的什麽行業、產業興旺,獲利相對豐厚,黑社會組織就壹定要成立相應的公司把持壟斷這些行業、產業。比如廣西省岑西市有三大“支柱產業”:石材、木材、液化氣,這些行業就不可避免地淪入黑社會組織之手:上世紀90年代初期,這三大行業由縣委書記女婿歐傑雄的“共發實業有限公司”把持。等這位縣委書記退位之後,歐傑雄失去了政治保護傘,被迫退出,該產業則由黑社會組織頭目程學滿、程學德兩兄弟把持壟斷。109

這些名為企業、實為黑社會組織的公司,其成立與發展壯大,完全依賴其企業所在地壹些掌握實權的官員們之扶持。比如上文提到的“二程”兄弟之所以能夠壟斷當地三大產業,完全依賴當地縣長程柱德、市委副書記莫以海等13名政府官員的保護。110如果說經營娛樂業(含黃色產業與賭博業)的黑社會組織主要依靠與警察建立政治保護關系,以維持經營,那麽在其他領域從事經濟活動的黑社會組織,則必須與中國政府部門建立更廣泛的政治保護關系。



福州凱旋(中國)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涉案的政府官員共有113名,福州市委、公安局、法院、省安全廳、反貪局、稅務局、銀行,以及主管娛樂行業審批的文化局等黨務官、政務官、以及事務官全部在其關系網內,成為陳凱得力的政治保護傘。111

在陳凱集團發家致富的過程中,主管文化娛樂行業審批與管轄的幾位官員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陳凱建立的既然是“娛樂王國”,福建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福州市文化局就成了陳凱必須要進貢的衙門,因為該政府機構專管公眾娛樂業;福州地盤上的老虎機、遊戲機、夜總會、歌廳等的審批權均屬於福州市文化局,於是福建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副處長錢香進、福州市文化局黨委書記兼文化局長呂贛明就成了陳凱必須賄賂的關鍵人物;而這些行業要想經營下去,負有稽查之權的公安局、派出所以及文化局的文化稽查隊也必須要成為陳凱的“自己人”,於是福州市公安局局長徐聰榮成為陳凱的義父,徐聰榮的兒子徐力就成為陳凱的重要生意合夥人。但是僅僅只有公安局長壹人支起“保護傘”還不夠安全,陳凱必須將所有與之有關的官員全部收買為“自己人”才能夠放心經營,於是福州市文化局市場稽查隊隊長梁晨光、公安局副局長、治安巡警總隊政委都成為陳凱的座上客。112

張畏的政治保護關系與陳凱相比,數量上略微遜色,只有67名,但涉及政府部門同樣廣泛,其中黨政部門官員42人、司法部門官員15人、金融機構官員10人。溫嶺市市長周建國、原溫嶺市公安局局長楊衛中等均成為張的保護傘。

與陳凱在官員的庇護下獲得經營特權經營娛樂王國相比,張畏的經營另具壹格。首先,張畏更樂於利用黑社會手段進行“市場競爭”,以威脅競爭對手逼迫他們退出的方式在房地產經營中競標。比如1999年3月3日下午,溫嶺市政工程中壹項房地產正式開標。張畏率部分黑社會組織成員進入招標大廳“競標”,並留下10余位在招標大廳外助威。場內只要有人舉牌競標,張畏團夥成員就上前“打招呼”。面對這群帶著明晃晃兇器的打招呼的人,無人敢再參與競標。結果,張連續以低價標得5間房地產。經評估,張畏標得的5間臨街房地產,在評估基準日價值為555.8萬元,而張的競標最後僅為419萬元,兩者相差達136.8萬元。

其次,張畏與政府官員合謀壟斷某些行業的生產。當地原有廠家在生產金屬鈀,而且獲利甚豐。張畏先是用黑社會手段威逼原有的生產廠家退出,對於壹位不願意主動退出的生產廠家,張畏通過公安局的“自己人”出面,以無照生產為由,查抄了廠商陶剛正的工廠,所抄沒的價值50多萬的物品以18萬的價格被拍賣,而參與拍賣的買方只有壹家,就是張畏手下的公司。

但張畏的目標不在於生產金屬鈀,黑幫組織對資金周轉慢且需要專業知識的產品生產毫無興趣,這壹點張畏與其他黑社會組織並無什麽差別。張畏的興趣在於用“金屬鈀”的名義到銀行騙貸,最後再將企業包裝上市騙錢。但這壹將子虛烏有的產品說成是現實存在且比黃金還要貴重的產品,還需要政府官員配合。溫嶺市市長周建國應王秀方(張畏黑社會組織的第二號人物)之請求,召集分管工業和金融的副市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壹起聽取了王秀方關於興辦“金屬鈀”企業的匯報會。會上周建國表態說,有關部門對興辦金屬鈀的企業要給予支持,對廠房地址、環保審批、流動資金、稅收優惠等具體問題,盡可能早壹點解決。金屬鈀企業環保問題,周建國同意發壹個《會議紀要》,要求環保部門默許該企業邊生產邊做“環保評估”。會後,周建國還派市政府壹名官員到浙江省主管部門去催促活動,直至環保手續正式批下來。“金屬鈀”企業的環保審批問題解決了,但抵扣稅問題壹直沒有得到解決決。周建國就給王秀方出點子,要麽通過委托外貿公司代理出口,以出口退稅返回給企業;要麽通過兼並外資公司的下屬分公司,以享有出口權。周還表示,上述方案打算在溫嶺市的外貿體制改革方案中“壹並考慮”。

這樣壹個溫嶺市政府高度重視而且被張畏的“溫嶺東海集團有限公司”當作重點項目宣傳的生產項目,從未投入生產,但以生產金屬鈀名義套取的貸款卻有多筆。113

從事企業化經營的黑社會組織在從事經濟活動時往往要借助暴力。從歷年中國各地的“打黑”報告來看,幾乎所有的黑社會組織都有自己的經濟基礎,而這些黑社會組織在打造經濟基礎時,無壹不帶有暴力性質。不少黑社會頭目的財產完全是通過經營非法生意得來,如廣西百色的周壽南,表面上掛的牌子是“百色飯店娛樂總匯”,實際上是通過壟斷廣西百色的賭業經營聚斂財富。114而沈陽嘉陽集團的董事長劉湧,則是非法手段與合法手段並用,而其合法生意壹般也是使用非法手段經營,因此在短短幾年間就聚斂錢財逾7億元人民幣。比這兩者更絕的是用黑社會手段經營合法生意,這方面的典型是河南許昌的梁勝利黑幫。這個黑幫涉足的是合法生意,但其手段卻完全屬於非法。比如他看中了南陽市場的布匹托運生意,就采用暴力手段驅趕原來的經營者,迫使其他人退出市場。憑借這種手段,梁勝利黑幫進入了服裝、鞋帽、建築、建材、運輸、飲食娛樂業等多個行業,並在內部劃分了勢力範圍。但其經營手段卻完全不是合法手段,而是采用暴力手段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掠奪壟斷利潤。最後形成這樣壹種局面:凡屬這壹黑幫組織涉足的行業,所有的人都“自動退出”,不敢與之競爭。但更多的中小黑社會組織是采取收取“保護費”等形式建立經濟基礎。115

幾乎所有的黑社會組織都使用非法手段經營合法產業。2003年初,壹家汽車制造公司在黑龍江省大慶召開代理權招標會,黑龍江省大慶天宇公司和該省齊齊哈爾市張執文黑社會組織的宇龍公司展開激烈競爭,代理權最終被天宇公司獲得。張執文遂動用黑社會手段綁架和威脅天宇公司和汽車制造公司的銷售人員,迫使對方讓出代理權。116號稱“江西省第壹黑幫”的祝氏家族就是在該縣兩任縣委書記塗福生、李再春及縣委組織部長周獻珍的庇護下,壟斷了該地的金礦與銅礦十多年,大發橫財,而該家族的老大祝海全還擔任了該縣五銅鄉黨委書記。117



四、零資本起家



從已經公布的案例來看,這些公司化黑社會組織的頭目多出身寒微,並無起家資本。比如陳凱出身於農民家庭,曾做過跑龍套的小演員,後下海擺地攤做服裝生意,小有資本後再做電器生意,直到1991年依靠老虎(賭博)機發家後,也不過幾十萬元錢資本而已。案發時積累資本共達三億元,大部分依靠在銀行違規借貸。

而陳凱之所以能夠從銀行屢屢借得巨款,是因為其關系網中有壹個相當重要的銀行官員――中國銀行福州分行原行長陳秀竹。正是陳秀竹從資金上給予陳凱以相當大的幫助,才使得陳凱的娛樂王國迅速擴張。陳凱案發後,在清理中國銀行福州分行不良債務時發現,陳凱從陳秀竹手上獲得的借貸資金多達兩億元。而這兩億元貸款中按中國金融法規來說,幾乎都屬於違規借貸,每壹筆都沒有具有經濟實力的企業擔保,或者根本沒有抵押物。不僅這些貸款逾期不還,僅利息拖欠就超過3,000多萬元。118

張畏壹案據說共涉及資金5億余元。而張畏既然不事生產,那麽該組織的資金又從何處得來?除了經營各種非法生意與巧取豪奪之外,從銀行騙貸也是其獲得資金的重要來源。為騙取資信信譽,張畏采用虛增註冊資本、多頭開戶、增加資金進出等手段,制造企業規模擴大、資金實力雄厚的假象。然後,張畏指使手下用謊報產值、利潤,編造貸款用途,提供虛假擔保,偽造財務報表等方法,以這些企業或者個人的名義在建行溫嶺市支行、溫嶺市城市信用社、溫嶺市路橋銀座城市信用社、黃巖區永寧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大量騙取貸款,用於還貸、揮霍、非法經營和支付組織成員的活動經費等。至案發時,還有被騙的8,420多萬元貸款、56萬多元利息無法歸還。 而配合張畏從銀行騙取貸款的則是10位在金融系統工作的銀行內部人。而張畏的13家企業,除溫嶺市明珠賓館實業有限公司、溫嶺市明珠珠寶金行和上海永恒貴稀金屬有限公司外,全部沒有經營納稅,也就是說,全部是“皮包公司”。119

除了從銀行騙貸之外,黑社會組織與政府部門聯手吞並其它公司數億巨額資產的事情也時有發生。2004年3月“北京門事件”的主角、香港美邦集團老板、黑社會頭目國洪起被江蘇省公安廳逮捕以後,他與北京市第二商業局(政府機構)官員聯手侵吞香港嘉利來數億資金案件曝光。不僅如此,國洪起還是涉及北京、山東、江蘇、廣東等地、金額高達數十億元人民幣的系列金融詐騙大案的主謀。

通過“北京門事件”,人們發現這位黑道人物與中國資本市場瓜葛甚深。據已披露的有限信息,國洪起長期在證券和投融資領域活動,並且編織了壹張巨大的關系網,被捕前在香港和內地擁有數十家公司,所掌控的資產在80億元以上,其中不少資產是他與壹些政府官員聯手,巧取豪奪而來。其中最大的手筆是國洪起與北京市二商業局聯手吞並香港嘉利來數億資產的事件,即中國傳媒習稱的“北京門事件”。

該事件梗概如下:1995年,香港嘉利來與北京二商集團、北京恒業公司成立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三方合作開辦的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嘉利來),共同開發建設北京嘉利來世貿中心項目。合作公司投資3,000萬美元,註冊資本1,200萬美元,其中嘉利來占60%,二商集團占32%,恒業公司占8%。此後嘉利來累計出資約4億多元人民幣,全部用於支付拆遷、補償、工程費以及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等開發費用。嘉利來萬萬沒有想到,6年的時間等來的竟是壹紙“驅逐證”。

2001年9月27日,原北京市外經貿委做出《關於北京嘉利來房地產有限公司更換合作方的批復》,在主要出資者嘉利來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取消了嘉利來的股東地位。同時批準北京二商集團單方尋找的新合作夥伴——香港美邦集團(實際控制人是國洪起)和北京安華公司為合作公司新股東。至此,嘉利來的股權由兩家新股東控制。

香港美邦接手後僅壹年,又於2002年7月將股權作價1.66億元賣給了香港兩家投資公司——香港建輝投資公司和香港九九國際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國洪起)。這筆交易,香港美邦凈賺6000萬元。

通觀整個交易,香港美邦以1200萬美元的註冊資金,得到市值6億元(60%)的股權,是嘉利來項目股權轉讓最大的受益人。香港嘉利來多次起訴,但均敗訴,據說國洪起與北京二商集團的支持者當中有高層政治人物。120

隨著中國證券業的發展,黑社會的觸角已經延伸到股票市場。2001年披露出來的蘭州黑幫操縱證券黑市,洗劫股民數億元的事件就是壹個典型。據調查,這些證券黑市幕後操縱者其實就那麽幾個,掠奪來的錢財都被這些人投入合法行業(主要是房地產),借此發財者儼然已經是蘭州乃至西北商界的的名流。他們的各種關系網已經盤根錯節地伸展到了政界各個角落。工商局以涉嫌詐騙罪將這些案子移交公安局,而當地公安局總以證據不足拖著不辦,任其繼續詐騙。就在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節目對此事進行連續報導的同時,蘭州的證券黑市還是屢禁不止。直到全中國輿論群起指責,這壹案件才算是在輿論壓力下受到政府部門懲處。121

種種跡象表明,壹個通過地下經濟活動──其中既有地下工廠、黑市交易、地下金融機構、走私等非法經濟活動,也有毒品買賣、非法賣淫等違法經營活動的黑色犯罪鏈條--正逐漸深入地影響著中國正常的社會生活。勢力較大的黑社會組織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已在壹些地區與社會底層成員中成為壹種“公共權威”,並與當地政府的壹些官員相互勾結,相互利用。從社會後果來看,這種社會權力黑社會化的趨勢對社會安全與人民生活形成了極大威脅。







第五章 政府行為黑社會化對中國人權的嚴重侵犯



中國媒體在分析政府官員(包括壹些地方的政府部門)與黑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時,總傾向於認為是黑社會組織頭目主動腐蝕官員、官員只是被動接受腐蝕的關系。但這壹結論已經不能解釋中國近些年來的新政治現象: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壹政治特點在農村征地與城市拆遷過程當中,表現得非常明顯。

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曾出現過兩次大規模的“圈地運動”,房地產業的興盛就建立在“圈地運動”之上,而第二次“圈地運動”就發生在1999年以後。這次圈地,在城市裏表現為大規模的拆遷,在農村則大規模征用農民耕地,由於中國政府的高度腐敗,拆遷與土地征用因之也成為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的主要領域。

然而不管是農村的耕地還是城市居民的舊房,二者都以褫奪民眾的生存權為特點。盡管中國人習慣於忍受不公平與壓迫,但對生存資源的侵奪已經讓被剝奪者無任何退讓余地,因而引起的維權抗爭特別激烈。而這種反抗事件逐年上升,2003年為58,000起,1222004年為74,000起,123而2005年則高達87,000多起。124其中大部分就是因土地與住房而引發的反抗。在面對失地農民與拆遷戶的韌性反抗時,地方政府已有意借助黑社會勢力介入,迫使反抗者沈默。



壹、九十年代末期以來中國人權受侵害的核心:土地與住房權利



從2001年-2004年,中國房地產業壹直高居中國十大暴利行業榜首,2005年雖然退居第三名,但仍然未從暴利行業中退出。125據房地產業內人士分析,全世界房地產業的利潤壹般都在5%左右,而中國房地產業的平均利潤率則在15%以上。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產商;而中國的大富豪棲身的行業卻集中在房地產領域。在中國福布斯2002年度公布的100名富豪中,竟然有40多人涉足地產業。此後雖然不斷有從事房地業的富豪身陷囹吾,但在福布斯《2003年中國內地富豪榜》上,涉足房地產的仍然高達35名。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業的富豪之多,遙遙領先。僅此壹端, 足可證明中國房地產業“暴利”之說並非空穴來風。

  中國的房地產業仿佛有點金術,在短短20多年內,以超乎常規的速度催生了太多的億萬富翁。其中很多富翁都是從“壹窮二白”狀態起家,而且很多人的年齡與其億萬身家相比,過於年輕。2003年,從《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跌下來的劉曉慶、楊斌都曾從事過和房地產相關的行業,目前正在接受審查的上海富商周正毅、錢永偉、許培新也都是通過房地產業經營積累了巨額財富。126

這就讓人不由得產生疑問:中國房地產業何以能夠維持如此高額利潤?難道中國的房地產業真成了點金術?

但答案無疑讓有良知者沮喪,因為中國的房地產業暴利來源主要依靠地價的便宜,而地價的便宜則完全依賴掠奪,在農村是掠奪農民的土地權利,在城市裏則是掠奪拆遷戶的住房宅基地。

現在需要分析的是:



1、是什麽驅動地方政府成為農村征地與城市拆遷中的主角?



地方政府之所以成為圈地拆遷的主角,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汲取財政的主要渠道。與其他國家的房地產業不壹樣,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角除了房地產開發商與買主兩方之外,還牽涉到土地的原所有者(失去土地的農民與城市拆遷中失去住房的人)與掠奪原所有者利益的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的上級中央政府卻成了幾方利益的最終仲裁者――壹個很不稱職的仲裁者。

毫無疑問,上述幾類角色當中,地方政府的角色最為奇特。壹方面,它是土地的買者,分散在農民手中的土地先由地方政府采用各種手段“征購”上來;另壹方面,它又是賣者,房地產商要取得土地使用權,得從政府手中購買。沒有地方政府居中壹買壹賣,這土地還無法“市場化”。

而地方政府何以這麽熱衷於土地買賣?關鍵在於這壹買壹賣之間的巨大差價,於公來說,這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據統計,2001-2003年間,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達到9,100億元。可供比較的是,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1998-2003年的5年間,中國發行國債也不過9,300億元,這足以說明土地已經變成地方政府名副其實的“第二財政”。壹些市、縣、區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已經占到財政收入的壹半,有的作為預算外收入甚至超過同級同期的財政收入。127於私來說,官員們在土地出讓過程當中中飽私囊,更是中國社會公開的秘密。房地產開發商要想發財致富,其中第壹個重要步驟就是與政府官員合作,這也必然導致土地開發成為貪汙腐敗高發領域。貪官汙吏們到底在房地產中撈了多少錢?有兩個數據可供佐證:壹是房地產業內的賄賂成本。據房地產業內人士透露,僅僅用於批地壹項的賄賂(交易)成本就高達地價的30%左右;二是腐敗案件與土地的相關性。據國家審計署對外透露的說法是:中國的問題高官80%以上與土地有關,128國家審計署每年公布審計結果以來,土地審批壹直是審計署稱之為腐敗黑洞的領域。129

政府在壹買壹賣的過程當中獲利到底多少?上述三年獲利9100億給人的印象還不夠清楚,這裏再舉壹個具體實例:北京市六圈村被征用的土地緊鄰北京市南四環主路,政府征地時,每平方米只付給農民117元,而轉手拍賣,價格即高達6,750元,幾乎等於“零成本征地”,若非政府手中執有權柄,又有誰能做如此強盜買賣?130 而廣東省從化市政府暴力拆遷小海區商鋪,也是出於利潤動機。按照從化市該地段的地價,每平方米建成後可售價13,000元/平方米,而政府補償給業主的價格僅為2,500元/平方米。131

到底有多少拆遷款流入了貪官汙吏與開發商的腰包?

以北京市為例,在各種拆遷中至少有三項巨額資金流失,落入了開發公司和貪官的口袋:第壹,應當交給中央政府的“國有土地出讓金”,因立項“危改”被無償“劃撥”給開發商了;第二,應當給被拆遷人的城鎮拆遷費,被開發商侵吞。比如開發商從政府那裏獲得“劃撥”土地以後自己並不出錢,而是對外招商從另壹投資商手中獲得每戶約40萬的城鎮拆遷費,當然這筆錢不會給被拆遷居民,只需將這些居民統壹“合理安置”到郊外的房子裏,其中大多數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的非法建築或單位的合建樓,壹次性替被拆遷人交三年的房租,大約2萬元,三年以後就不管了。但這筆費用卻被列入商品房成本之中,牟取暴利,並通過做假帳逃稅;第三,私人土地使用權補償。這部分費用法律有明確規定,但開發商往往借口執行《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在拆遷戶面前根本不承認這筆補償費用存在。但是在銷售商品房時這筆費用卻成了房價的主要部分,即銷售廣告中大肆宣傳的“黃金區位”、“升值無限”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如在西城區、東城區這樣的地段,每平米建築面積價格動輒上萬,甚至數萬,再算上容積率,其中建築成本只是很小壹部分,最值錢的部分恰恰是房產所在的地段區位。132

這筆錢共有多少?在全中國,這是筆永遠也算不清的糊塗帳。但北京市卻有個大致估算的數字:1994年至2003年這10年,因拆遷征地被侵吞流入黑洞的國家和民眾財產,專家估算約為1,380億,對此北京市各區政府方面既沒有否認,也沒有回應。133



2、中央政府為何不限制地方政府瘋狂征地?



征地拆遷已經成了中國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原因,而地方政府也從未打算停止此類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中央政府對此亦睜只眼閉只眼。為什麽會如此?原因也很簡單,土地出讓金目前已經成了地方政府維持自身生存與運轉所需,因為自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中央政府將所有堪稱“肥肉”的稅種全留給自己,那些榨不出幾兩油的稅種則分給地方政府。

中國的稅收制度比較特殊,自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建立了中央與地方兩大稅務體系,在稅收征收上,采取比較徹底的劃分稅種辦法,主要稅種歸中央,零星稅源歸地方。政府征稅機構也是兩套:中央稅務系統在省市縣設有國家稅務局,負責中央部分稅收收入及共享稅的收入;地方政府則設有地方稅務系統,負擔地方稅的收入。134

這種稅收體系構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來源。在剛開始實行時,問題還不大,因為那時地方的國有企業尚未大批破產,中國消費市場也還未現疲軟之態。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地方國有企業相繼破產,地方企業所得稅與上交的利潤漸漸枯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至今在中國稅收總額中還處於微不足道的地位。消費市場的萎縮,也使得營業稅越來越少,契稅、遺產稅等則聊勝於無。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剩下的就只有與農民有關的稅收以及土地好做文章了。於是農業稅、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的土特產稅、耕地占用稅、農民偶而殺豬宰羊出賣時的屠宰稅,都不斷加了又加,這還是有名目可言的正稅,而那由地方政府不斷巧立名目加征的各種稅費比這些正稅更重,盡管這些稅種都油水不大,但在地方政府將主意打到農民土地上之前,卻是支持農村基層政權的主要財源。

地方政府事權極大,財權極小的這種不對稱狀態,必然種下禍根。許多縣級以下政府為了生存,催糧要款已經成為主要的日常工作,而所有地方的公共事務,大到教育、修橋築路,小到垃圾處理這類日常事務都基本陷入癱瘓。而催糧要款必須借助於暴力,於是村鎮壹級的政治權力已被地方豪強掌控,流氓化、土匪化、黑社會化的趨向十分明顯。

為了開拓新稅源,地方政府終於將眼光轉向了農民最後壹塊生存資源――土地。20世紀九十年代後期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二輪“圈地運動”,圈占掠奪的目標主要是農民賴以生存的耕地――另壹目標是中國城市的“舊城”。從本世紀初以來,地方政府依靠出賣土地獲取了大量的土地增值稅、 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如前所述,這些收入成為支持地方政府的日常運轉的財政支柱。如果限制土地開發,就等於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財源。

然而不管是農村的耕地還是城市居民的舊房,這次“新圈地運動”涵蓋之處,都導致許多人的生存狀態嚴重惡化。沒有多少農民願意讓出這塊資源,但羊與狼之間哪有什麽理由好講?雖然征地號稱要給農民以經濟補償,但壹來由於補償嚴重偏低,二來大量征地款被地方政府侵吞,農民大都因征地而陷入貧窮。浙江省由於經濟相對發達,對失地農民的補償標準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略高,農民的不滿本應較之其它省份要低。但據浙江省農村調查隊的調查,只有6.8%的農戶對此表示滿意,有22%的農戶認為補償標準嚴重偏低,53.2%的農戶認為偏低。135還有許多地方政府幹脆侵吞補償款,農民分文未得就被趕離家園。

中央政府不能切斷地方政府的財源,否則地方政府就會采取各種方式抵制中央政府,這種情況在削減農業稅時已經發生過了。



3、中國政府意在分肥的2006土地清查運動



由於征地拆遷引起的社會矛盾日多,中國政府每年也公布土地違法事件數目,但查處並不嚴厲。據國土資源部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國共查處包括歷年遺漏案件在內的土地違法案件16.8萬起,有73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4人追究刑事責任(即坐牢)136。按照這次公布的“反腐”政績推算,每壹起土地違法事件就算只有壹位責任人,也該有16.8萬人,如此多的依靠土地獲利者,卻只有不到1%的違法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說明腐敗獲益的違法成本相當低微。官員們只要付出如此低的“違法成本”,就可以獲得相當高的腐敗收益,這種情況下,由中央政府發動幾年壹度的“大清查”,於懲治貪腐自然毫無阻嚇作用。

2006年6月上旬似乎動了真刀真槍,中國國土資源部召開全國土地執法會議,宣示土地腐敗現象非常嚴重,並明確要求: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今年6月份查處3起以上嚴重土地違法案件,年底前要達到8起。與國家審計署每年唱反貪獨角戲不同,這次國土資源部得到了中央撐腰,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均為“土地執法風暴”造勢。由於下達了查處案件指標,而過去數年來日進鬥金的“土地爺”又因其迅速暴富,難免惹來官場同事嫉恨,加之將原有“土地爺”拱下去之後可取而代之等原因,壹些地方政府在完成查處任務時並不手軟,就在下達反貪任務後的6月份,中國因土地問題落馬的官員就有北京市副市長劉誌華、137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金寶,天津市副市長陳質楓,以及福州土地窩案等。138

但如果有人以為中國政府此輪清算的目的意在反腐,並扼制地方政府掠奪民田,那就完全會錯了國土資源部數度告白之意。

中國政府宣示此次整頓土地違法的理由有兩條:第壹是中國的土地數量已經逼近生存底線,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中國大陸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畝降為1.4畝,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40%;第二則是凡屬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幾乎都涉及地方政府或相關領導,壹些本來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往往成了違法的主體。鑒於上述原因,今後要將土地審批權收歸中央。

第壹條倒也堂堂正正。中國至今還是壹個小農階層占總人口將近70%的國度,沒有足夠的耕地,許多農民將無以為生。但讓人頗生疑慮的卻是國土資源部並未承諾從此以後將停止土地開發,而是提出要將土地審批權收歸中央。言下之意是,開發仍將繼續,只是今後得由中央說了算,地方政府出局。這就讓人懷疑中央提出第二條理由的真實動機何在。

好在國土資源部並不隱瞞這次刮“土地執法風暴”的真實目的,那就是“中央要分享土地收益”。壹些專家對此心領神會,指出國務院曾發出《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管理的通知》,“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收入中,40%上交中央財政,60%留歸地方財政。但後來,為了便於地方政府取得城市建設費用,中央財政對地方土地出讓金的分享比例壹再調低,甚至到最後有點不了了之。”139

這當然只是臺面理由,其實還有壹條官場心照不宣的理由,那就是要將地方官員在土地審批中尋租的權力轉移到京官手裏。都是做共產黨的官,憑什麽讓地方官員靠著土地吃香的、喝辣的,撈得盤滿缽滿,而京官只能看著眼饞?

強征土地確實使廣大民眾的生存權被褫奪。面對社會底層的受剝奪,中國政府早已煉就鐵石心腸,從來未給予半點同情。但是強征土地產生的巨額收入卻讓中央怦然心動,如此厚利豈能讓地方政府獨享?先大張旗鼓打擊貪官震懾地方諸侯,再祭出“將土地審批權收歸中央”這壹法寶,目的均是要地方政府乖乖就範,願意與中央分享地方土地出讓金。辦起這事來說難也難,好好商量肯定沒門;說容易也容易,哪路地方諸侯不是中央任命的?哪個官員不是壹大堆汙糟貪腐事情?不聽話,祭出反腐敗的法寶抓壹批,殺壹批,還落個“民眾拍手稱快”,稱頌中央英明 。

問題在於:中央政府無法證明自己壹定比地方政府廉潔,前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的腐敗案就足以證明這點。更何況,中央各部的事權越大,腐敗程度越高,這些年來,中央成立了“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本意是為了看住銀行業、證券業與保險行業的碩鼠,但其結果只不過是將這幾個部門的監察之權變成了官員們尋租索賄的機會與資本,腐敗的食物鏈將貓鼠變成了“壹家親”。

其實,中國的土地之所以成了養肥貪官汙吏的溫床,根由全在於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歸屬國家,這壹點為地方政府介入土地買賣留下了制度空隙。要解決這問題,只要將土地私有化,讓農民擁有土地所有權,也就堵絕了政府隨意掠奪民田、民宅之路。舍此之外,別無其他途徑扼制土地征用所產生的嚴重腐敗。而目前這種意在分肥的“土地執法風暴”,除了讓中央政府在地方土地出讓金中名正言順地分壹杯羹之外,於反腐不起任何實質作用。



二、舊城拆遷:城市拆遷戶的噩夢



1、城市拆遷戶的經濟權利被嚴重褫奪



在中國,所有的城市拆遷過程都有地方政府介入,可以說,沒有地方政府,褫奪千百萬人住房權利的城市拆遷寸步難行。那麽,地方政府是通過何種手段使侵犯民眾生存權利的惡行公然行之於世?

地方政府首先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賦予了拆遷以合法性,其主要手段是假借“公共利益”為名。而假借公共利益主要通過兩種名義:壹是假借城市廣場、道路、綠地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之名;二是假借“舊城改造”之名。不過這壹切中國政府從法律上給了壹個富有“中國特色”的說法:首先將所有的房產定義為只有房產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的物品,並稱“這種沒收公民土地財產的做法是由國家性質所決定的”,再次肯定當年中共建政時沒收壹切私人土地(包括當時未沒收的房地產中地權)全歸國家所有。但與中共建政初期劫富濟貧的行為相反,這次是劫貧濟富。其次就是規定在拆遷時“貴賤有別”的政策,如北京市規定“副部長級以上的公民,特殊公民(指民主黨派中的高層人士、外籍公民、在臺灣原國民黨高層人士)的房地產,在拆遷過程中土地使用權需依法評估、補償”,這等於赤裸裸地宣告,無權無勢的普通中國公民不能享受法律的保護,只有“特殊公民”的合法權益才受到保護。140

在以“公共利益”為旗號的拆遷“政策筐”裏,“舊城改造”是壹個無底洞。在壹些地方,它成為拆遷戶的噩夢。有的不許拆遷戶回遷,大多數居民被安置到城市郊區,生存成本大增,除了購買住房和家庭用品以外,謀生方式往往也被迫改變,交通、購物、子女入學都成為棘手的問題。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高標準住宅或者豪華別墅,這樣的地段雖然允許拆遷戶回遷,但由於補償標準低,新住宅售價太高,拆遷戶承擔不起回遷的住房差價。因此,在失去住所的壓力下,拆遷戶們開始了激烈的反抗。



2、壹個將中國政府釘在恥辱柱上的國際獎項



近十年有多少中國人失去家園?中國政府不會提供這類數據,但綜合各方面信息,還是可以得出大致數據。

2005年11月29日,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國際人權組織“住房權與驅離中心”宣布,中國被列入2005年違反住房權最嚴重的三個國家之壹。該組織敦促中國信守它簽署過的國際人權條約,不要為了經濟發展踐踏人民的居住權。

“住房權與驅離中心”的執行主任萊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們每年都要挑選三個國家,授予他們違反人民居住權最嚴重的國家的頭銜,2005年是中國第壹次入選。他說,中國入選的原因是,該組織每天都收到以北京和上海為首來自中國農村和城市有關強行拆遷問題的報告。與中國同獲該獎項的還有津巴布韋和印度。近幾年津巴布韋持續違反住房權,以實施城市清理計劃為名使70萬人被趕出家園。另外,印度的哈拉施特拉邦為把孟買建設成壹個“世界級”城市,自從2004年12月以來強行讓35萬人拆遷。但與中國相比,這兩國因拆遷而受害的人數較中國少得多。

萊奇說:“我們看到並收到成千上萬失去住房的人給我們的報告,如果他們反抗強行拆遷就會遭受進壹步的騷擾、逮捕、監禁或其他種種問題。從中國傳出有關報導出現急劇上升的趨勢,這令我們感到震驚。僅僅為修建2008年奧運會的建築,北京就有40多萬人被拆遷,其中很多人是被強行拆遷或得不到足夠的補償。” 141

但“住房權與驅離中心”公布的僅僅只是城市拆遷戶的數字,農村被奪去土地的農民不在此列。



3、中國政府近十年拆了多少住房?



中國政府說壹套做壹套的兩面性在人權問題上暴露得最為充分。據萊奇介紹,中國自動簽署了上百項跟人民住房權有關的國際法規和條約,但中國當局在過去10年裏卻拆除了至少125萬所住房,搬遷了370萬人,其中很多人是被強行搬遷的。由於政府與房地產商給予的補償極低,許多人在被強制搬遷後失去了住所。142拆遷已經成了中國民眾不能承受之痛。

必須說明的是,近十年內中國到底拆除了多少房子,由於中國政府將此視為絕密資料,至今仍然沒有壹個完整且令人信服的公開數據。但下列數據可以讓人從中管窺壹些實情:

《瞭望》雜誌提供了這樣的數字:從1992年起,有關北京城建問題的群眾上訪事件驟然增加。以1995年為例,1-7月有163批,3,151人次,占那壹時期上訪批數和人數的46.5%和43.2%。143

北京拆遷的問題較全國各地早發生,因為在陳希同任北京市長時,大規模拆遷已經開始。此後拆遷糾紛蔓延至全國。而且各地政府均模仿北京市政府在拆遷時使用的黑社會手段。

中央政府有兩個部門受理拆遷上訪,壹個是建設部,另壹個是國家信訪局。

建設部:2002年1至8月份,共受理來信共4,820件次,上訪1,730批次,集體上訪123批次,其中反映拆遷的分別占28%、70%、83.7%。144 2003年全年受理拆遷上訪總量為3,929批、18,071人;2004年上半年因征地拆遷上訪的人數有4,026批、18,620人。其中集體上訪905批、13,223人,個體上訪3,121批、5,397人,半年就超過2003年全年總量。145

國家信訪局未公布具體數據,只公布上訪案件增長的百分比:從2000年以來,反映城市建設特別是拆遷安置問題的信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從拆遷投訴信件看,2003年8月底與去年同期比上升50.34%。從拆遷戶上訪人數看,2002年比2001年增長64.86%;到2003年8月底,又較2002年同比增長47.19%。146 2004年的上訪信件和人數較2003年同比上升了50%和47%。147



這些以上訪形式反抗的拆遷戶,只不過是拆遷戶中的極小部分(約2%-5%左右)而已。以上海市為例,2003年5月底,上海富豪周正毅在上海的中心城區靜安區拿下了壹塊總占地面積達17.64萬平方米的地塊,這是上海最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拆遷12,000戶民居。補償普遍不合理,但其中只有500多戶將不滿化為反抗,而采取積極反抗比如上訪與訴訟的僅只有100多人,不到1%。1482000年2月發生於北京的萬人訴訟,即10,357名被拆遷戶聯名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著名事件,由於拆遷戶的忍受底線亦不壹樣,缺乏集體行動的壹致利益訴求,兼之組織成本太高,在全國幾乎僅見壹例。



大部分拆遷戶因為不想讓全家人走上這條沒有終點、也看不到希望的荊棘之途,選擇忍受了事。還有部分人鼓足勇氣上訪,但還未走到北京,就被攔截回來――這種攔截在民間稱之為“截訪”(官方的說法叫做“勸返”)。被勸返者在上訪者中占的比例不少。比如黑龍江省不是全國拆遷糾紛最多的省份,但上訪者也有不少。據該省政府公布的內部數字,僅2004年下半年“勸返進京訪218批861人次,其中9月1日到年底勸返153批534人次,勸返到省訪40批130人次。” 149其他各地方被勸返的亦不在少數。



4、政府指揮、參與或支持縱容暴力拆遷



現在需要回答壹個問題:拆遷過程中的暴力行為何以屢屢發生?地方政府為什麽對這些違犯法律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而各地政府又是如何將成百上千萬的拆遷戶趕出家園,迫使他們接受極不公平的拆遷補償呢?答案是:政府行為徹底黑社會化。

大量事實表明,各地政府的拆遷辦與拆遷公司之間存在緊密的利益關系,在有些地方,地方當局為了掩人耳目,還將拆遷辦與拆遷公司從形式上分為兩家;而有些地方,幹脆就是兩塊牌子,壹套人馬。

這裏以中國的首善之區北京市為例來說明地方政府與拆遷公司的關系。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建設開發公司主管單位就是是西城區,新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主管單位是北京市政府房改辦公室;朝陽區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主管單位是朝陽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幾乎無壹例外每壹家生意紅火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有政府背景,往往總經理就是由政府派出的官員兼任。理解了這層關系,就不難理解政府在房地產公司與拆遷戶發生利益糾紛時,對於居民房屋的估價做出裁決與發出強拆指令時,幾乎毫不掩飾地偏袒開發商。許多開發商經常公開對被拆遷戶說:“我們和政府是壹家的,妳們告也沒用。”150

在民主國家,法院本身是超越於各種利益群體之上的公權力機構,但在中國,法院這壹社會公權力也發生了異化,與房地產商結下了淵源頗深的利益關系。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副院長李立千,經常指揮其屬下法官代表開發商和拆遷戶談判,並親自指揮多起拆遷。而這位法院副院長,本人就兼任北京西城區金融街建設開發公司拆遷公司經理。151

地方政府與拆遷公司為連體共生關系,並非只北京壹地獨有,而是中國各地的普遍現象。如南京在2003年發生拆遷戶翁彪自焚事件後,曾於2004年整頓過拆遷公司,將12家原屬政府的各區縣拆遷安置辦公室撤銷其事業單位建制,轉為企業。152 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暴力拆遷的主力是政府機構西安市碑林區建設局,在面對中央電視臺記者采訪時,西安市碑林區建設局副局長杜波公開承認建設局與拆遷辦是“兩塊牌子,壹套人馬”。153

而政府直接指揮公務員參與拆遷的事情就更多了。湖南省長沙市的拆遷幹脆由長沙市拆遷辦直接出面,遇有居民反抗,直接調用警察與武警出面毆打拒絕搬遷的居民,拆遷辦的公務員還公開對拆遷戶說:“打死壹個人賠幾萬元,我們照樣搞開發”。權力介入拆遷在長沙非常普遍,軍隊也介入了地方拆遷,比如長沙大韻投資置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胡子木,原來是湖南省軍區財務處處長,轉業後打著部隊的牌子搞開發,經常借用武警戰士搞拆遷;長沙天園房屋拆遷公司則是政府機構長沙天心區政府勞動服務公司下屬,拆遷辦的工作人員來自天心區政府。154 廣東省從化市政府拆遷的場面更是“壯觀”:2005年3月7日上午8時,廣東省廣州從化市政府組織了近千人的拆遷隊伍,對該市街口鎮小海橋區進行了暴力拆遷。參與這只拆遷隊伍的有從化市政府公安局(及警犬)、計劃生育辦公室、城市監管部門、國土局、房管局、法制局、信訪局,以及醫護人員近千人,帶隊者是從化市副市長陳加猛與兩位公安局副局長。趕赴該市街口鎮小海區的被拆遷商鋪。當天的拆遷導致了數名老人與婦女被消防高壓水槍射昏在地才告暫停。155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為迫使成都市錦江區內居民搬遷,多年來使用了各種很陰暗的手段。先是於2004年將領頭反抗的李廷惠女士以“違法鬧訪,聚眾滋事”的罪名抓捕判刑,156繼之又派人縱火焚燒民房。政府拆遷辦工作人員更是經常打罵拆遷戶。157

許多拆遷戶在有冤無處訴的情況下,被迫用自焚這種極端方式抗議政府與房地產商對自己財產權的剝奪,如2003年8月22日南京城市鄧府巷同慶裏居民翁彪為了反抗暴力拆遷,被迫在拆遷辦公室用汽油“自焚”,並燒傷了拆遷辦的其他6名人員。此案在通過網路傳播後,引起全國震動。158由於被逼上絕路的上訪者太多,北京市政府竟在《北京市信訪條例(修正草案)》修訂草案中加列以下條款:“信訪人不得在非信訪接待場所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請求;不得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堵塞、阻斷交通,或者以自殺、自傷、自殘相威脅。否則,將負相應的法律責任。”159

“暴力拆遷”這四個字雖然讓人聯想到拆遷過程中的打、罵、羞辱等暴力行為,但還是很難讓人了解暴力的程度。為了讓讀者對中國暴力拆遷的底線有個基本印象,這裏且舉幾例,壹個是拆遷手段當中比較“文明”的事例,該事件發生在遼寧沈陽市的繁華地段和平區,壹位叫董國明的拆遷戶因拒絕搬遷,被沈陽蕪湖拆遷公司困在自己家裏,在將近壹個月的時間裏,拆遷公司斷絕董與外界的壹切來往,也不允許董的家人為其送水送食物。董國明在拆遷公司強行斷水斷電斷煤氣的情況下,依靠家裏原來存放的方便面,生土豆、生胡蘿蔔支持了將近壹個月時間。將這位居民圍困在自己家裏的是沈陽蕪湖拆遷公司,而該公司是受政府機構沈陽市拆遷辦的委托而實施拆遷。160另壹個則是極端暴力的事例,發生於上海: 2005年 1月9日淩晨,上海城市開發住宅安置有限公司為逼上海徐匯區烏魯木齊中路179弄動拆遷基地的原住戶搬遷,竟然縱火焚燒這片住房,導致居住該弄62號住戶朱水康老夫婦被活活燒死。 該公司之所以有恃無恐,乃是因為這些年來該公司威逼拆遷戶搬遷時,壹直使用黑社會手段,如毆打辱罵住戶、斷水斷電、趁住戶不在家時將糞便臟物灑滿住戶門前屋後,用小木棍塞住門鎖孔,或者壹大群人闖進住戶家,將住戶的用物往屋外亂扔。許多住戶被折騰得晝夜不安,只得含悲忍淚,拿上少得可憐的“拆遷補償”後搬走。遇上壹些態度堅決的住戶,拆遷公司幹脆用推土機將住房夷為平地。而上述朱姓老夫婦因不肯搬走,動遷公司曾在他家放過三次火,當地基層政府竟然無人過問此事。161也正因地方政府的縱容支持,才會發生上述慘案。

在有些地區,黑社會勢力直接介入城市拆遷。如深圳的陳毅鋒,遼寧的曲全國等,這些有黑社會組織背景的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大量使用暴力拆遷,使得當地拆遷戶有冤不敢訴。162

許多拆遷公司本身就是黑社會組織,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城鄉建設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這家拆遷公司於1994年成立,隸屬於呼和浩特市城建局勞動服務公司,該公司8年間先後承攬了30余項拆遷業務,采取暴力等手段(包括砍斷拆遷戶的雙腿),獲純利400余萬元。163

全國各地政府的拆遷辦及與政府有各種瓜葛的拆遷公司都通過類似行為,將成千上萬戶城市居民趕出家園,霸占了他們的宅基地,養肥了連續五年高居中國暴利行業榜首的房地產業,也養肥了富豪榜上的中國富豪與眾多貪官。



三、被褫奪土地與家園的農民



被趕出家園的城市拆遷戶只涉及幾百萬人,而失去土地的農民數量更為龐大。

耕地減少與失地農民增多這兩組數據可以讓人看出中國這壹殘酷的現實。



1、耕地的減少與失地農民的增多



房地產業興旺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中國耕地的日益減少。中國農業部報告顯示,中國農用耕地從1996年的19.51億畝減少到2004年的18.37億畝,8年共減少近1.2億畝,平均每年減少1,425萬畝。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中國大陸耕地面積下降至18.31億畝,人均耕地降為1.4畝,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40%,土地數量已經逼近人的生存底線。目前耕地在不斷減少,人口則不斷增加,按目前趨勢分析,到2020年,中國耕地缺口將達到1億畝以上。164

這些冰冷無情的數字後面,是無數失去土地的農民在哀號。中國的失地農民到底有多少?至今還沒有各方認可的權威數據。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總隊曾於2003年頒發《關於緊急開展失地農民現狀調查的通知》,各地政府也相繼做過壹些調查。165按照官方統計,到2005年3月,中國失地農民總數已超過4,000萬人,並仍在以每年約200萬人的速度遞增。166 但據浙江師範大學教授王景新在冀、魯、鄂、桂、浙、滇等11省134個縣所作抽樣調查,分到土地人口只占總人口的84.5%。據此推算,全國至少有13.7%的農民沒有土地,失地農民數量約為5,093~5,525萬。如果加上因超生等原因沒有分到田地的人口,中國沒有土地的農民則超過6,000萬人。167 2006年3月,中國農業部曾公開通報,每年農民耕地被占約200多萬畝,表明每年可能有100多萬農民失去耕地。168農業部在此是按人均兩畝地計算,據此推算,1996年至2004年8年間減少的1.2億畝耕地,意味著約有6,000萬農民失去土地。

中國農民土地被強制征用與中國的土地制度特點極有關系。按照中國現行的土地制度,中國農民只是土地的使用者,但卻沒有所有權。正是這壹點為現在正在農村進行的“新圈地運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使得中國基層官員能夠以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在農民缺席(或受蒙騙)的情況下,使他們失去了土地。

由於中國政府禁止農民與工人在沒有官方控制的情況下組織社團,各地的農民因此並不擁有任何集體行動的組織資源,只能利用地緣與血緣等關系而松散地臨時組織起來。面對擁有壹切組織資源且行為日漸黑社會化的地方政府及其支持的房地產商,底層農民這種反抗幾乎處於絕望狀態。

2、從河北定州事件看地方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



為了讓讀者對地方政府的黑社會化有直觀認識,本節先介紹2005年6月11日發生的河北定州事件。因為這次事件涉及的幾方關系互動,最能夠說明中國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的特征。

壹份有關部門提供的材料顯示,河北國華定洲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火電廠)是2001年動工、2004年投產的大型火電廠,是國家“十五”重點項目。火電廠就建在離繩油村不到兩公裏的地方,繩油村村南的這379畝土地便被相關部門規劃為火電廠的煤灰堆放處理場。

這塊位於繩油村南的土地,由三部分組成:80畝地是屬於村裏的果園(集體擁有),原有近3000棵成年梨樹;200畝是承包給村民個人的林地,所種樹木為樹齡在兩三年以上的楊樹;還有100畝麥田,這是分給繩油村村民家庭的責任田。

這次沖突的癥結問題在於征地補償款。在征地補償款上村民、地方政府、以及付補償金的火電廠說法不壹樣。

政府說法:據定州市解決灰場問題工作組2004年8月27日《致灰場聚集人員的壹封公開信》稱,火電廠“2002年9月7日就依法取得灰場使用權,繩油村的每壹位群眾也已經得到合法的補償。”

國華定州電廠的廠長說法是征地款共為4,600多萬;

村幹部說:鎮裏只給村裏才586萬6,900元。

村民們認為,大量征地款都給“上面”(村民對上級政府的稱呼)貪汙了。至於這“上面”,是指哪壹級政府,是定州市還是鎮裏,或者是層層截留,至事件結束,都未見公開交待。

由於這麽多征地款不知去向,村民們失去土地,又沒得到合理的補償,只有反抗壹途。

定州市政府在這次征地事件中扮演了奇怪的雙重角色:

壹方面,政府直接出面鎮壓,使用以下諸種手段:(1)政府官員帶領人馬為火電廠工地施工隊驅趕守在施工場地的村民,如2004年3月15日,市委副書記趙國軍親自帶領警察、政府公務員與施工人員約200多人,鏟車8輛到灰場強行施工;(2)警察出面抓捕反抗的村民代表,如為村民代表牛才民夫妻、村民牛旭光、牛同順等十余人安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強行抓捕。該村先後被公安局抓捕的村民共有二、三百人次;3、暴力驅趕守護在施工場地的村民。自2004年3月份到7月9日,定州市政府出動警察5000余人次,強行施工10余次。而農民為了阻攔電廠開工,從2004年7月被迫輪班守在工地。每次施工都會引起較大沖突。而定州市政府的冷血,亦可從下列事情略見壹斑:2004年4月7日,定州市委書記和風到繩油村,上千村民跪地訴冤,和風卻對村民說:“這場面我見多了!少來這套”。169

另壹方面,政府公然使用黑社會暴力手段。在政府與村民沖突不斷時,村民代表牛煙平等數人還屢屢遭受到“不明身份的人”的襲擊。 這種“不明身份的人”,實際上就是政府雇傭的黑社會成員。但在沒有來自上級即中央政府的壓力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絕對不會承認這些人是地方政府暗中指使的。直到2005年6月11日淩晨,約三百名身著迷彩服的不明身份暴徒,趁著農民熟睡發動襲擊,造成6人死亡及140多名農民受傷(許多人致殘,喪失工作能力)。當時中國政府對此事並不在意,因為這類事件在中國並非罕見。只是因為美國《華盛頓郵報》從當地農民手中得到襲擊經過的錄影帶,以生動的現場畫面向世界揭露了這次暴力事件,畫面所暴露出來的殘忍血腥,讓許多“中國政府的好朋友”亦無法為之辯護,這才迫使中國政府對定州市市委書記和風等人做出處理。事件發生後7個月後,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2月裁定涉案的二十七名被告策劃和殺害村民罪名成立,其中四人被判死刑,而被判無期徒刑的五個人,包括被指為幕後策劃該宗襲擊事件的原定州市委書記和風。170事發至今當地政府壹直不承認責任,表示事件僅涉及個別官員的違法行為,又強調該次征地是合法的,並拒絕向村民賠償。





3、地方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的幾大特征



之所以選擇定州繩油村事件做本節分析的典型案例,是因為定州事件具備以下三個因素:

第壹,定州事件涉及的利益三方,即政府、企業、村民,也是近年來所有征地事件中涉及的利益三方。這種以村民為壹方,以政府與企業為壹方的利益沖突幾乎成為中國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農村征地沖突的壹種典型模式,而最終這種沖突又往往以政府鎮壓失地農民而告終。如陜西省榆林市18,000失地農民從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間,與榆林市政府之間為征地壹事產生激烈對抗,當地政府在壹年半時間內,四度出動武裝警察(少則數百名,多則3,000多警察),鎮壓農民的激烈反抗,雙方發生激烈沖突。政府最後逮捕了高拉定等27名農民領袖與反抗骨幹,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煽動抗拒法律實施罪”等,將這些維權農民分別處以重刑,投入監獄。171

其他農村地區如四川自貢市從1993年延續至今(2006年)的失地農民反抗、2005年7月至10月的廣東番禺太石村的村民維權、2005年12月發生的廣東汕尾事件,發生利益沖突的均是這三方。更為特殊的是,自貢市、太石村等地的村壹級幹部,在村民與政府的沖突中扮演了另壹類角色:在征用土地的談判中,這些地方的鄉村幹部往往在農民面前以“我也是妳們當中的壹員”這種面目出現,取信於農民;而實際上這些村級幹部卻參與了政府官員群體分享土地出讓金的骯臟分肥。如自貢市紅旗鄉鄉長陳文賢就是這樣壹位角色,陳雖然官不大,但以壹區區鄉長之官位,卻擁有土地、房屋別墅、私人公司、各種汽車等有形資產數千萬元,以及5,000多萬元的金融資產。當地農民編了幾句順口溜形容陳文賢的生活:“住的豪華別墅,行的奔馳代步,穿的高檔衣褲,玩的壹正五副(指六個女人),吃的山珍龍肉。”172



第二,定州市政府、市委在征地中所扮演的身兼買者(向農民強征土地)與賣者(將征來的地轉手高價賣給房地產開發商等)二重角色,幾乎是中國所有征地事件中政府角色的縮影。由於政府部門具有執法權與法律解釋權,所以這些強征土地的行為無壹不假法律之名而行之。

以陜西榆林市三岔灣村征地沖突為例,當地政府就是通過強征土地獲取暴利。三岔灣村地處榆林市榆陽鎮,距市區僅7公裏。1999年榆林市政府決定建立榆林開發區,此後直至2002年,該市壹直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為名,強征農民土地。對三岔灣村附近村民曾經做過的土地治理和管護工作,每畝荒地按500元勞務費的標準給予補償,同時明文招商每畝地的出讓價為35萬元。

該地政府和農民之間矛盾的根源是:榆林市、區、鎮三級政府均認為這些土地是“國有土地”,法律依據是兩條:壹是1951年11月19日的《西北軍政委員會為配合土地改革清理林權作出的幾項規定的命令》,該《命令》第五條指出,“不宜農耕的大荒山和沙漠邊緣,河流兩岸的大荒沙地,面積在500畝以上的,均收歸國有。”二是1995年,原國家土地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第四條,該條文內容是“依據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有關規定,凡當時沒有將土地所有權分配給農民的土地屬國家所有;實施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理例正草案》未劃入農民集體範圍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

農民則認為政府認定該地為“國有土地”於法無據,即使根據上述行政命令也不能確定該地就是“國有土地”,因為西沙的10,800畝土地是該村的集體土地,由村民們的祖先在清朝嘉慶十六年買下,村民有約為證。解放初期,沙塵襲擊榆溪河,我們的先輩就開始治理荒沙保護農田和河流該地1949年10月以前就為該村村民明文所有,解放後為該村所有,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認識明確壹致,界線分明。50多年來,各村為防沙固沙每年都投入了大量勞力,終於把沙漠變為林地,不能由地方政府隨意規定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性質。最重要的是,該開發區成立並無中央、陜西省批準成立的合法文件,實際上只是壹榆林市政府占大部分股份的官辦公司。而且其中許多股份已經明確為政府官員的私人股份。173

四川自貢市政府也在征地中充當了同樣角色。1993年自貢政府征收了15,000畝菜地,收取了土地出讓金50億人民幣。這次征地涉及農民30,000多人,但是政府付給農民的補償標準卻嚴重偏低:18歲至40歲的農民壹次性給予8000元,而40歲以上農民則是每月給予生活費54元;拆毀的住房每平米只補償150元。全部相加只占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費的2%左右。但失地農民依靠這點補償無法生存,也無法重建住房。而與失地農民的困苦同時發生的,卻是自貢市政府權勢集團的暴富。自貢市郊農民劉偉林,由於其兄長劉佑林是自貢市原市委書記,故此得以插手征地。通過此次征地,劉偉林擁有上億元的私人財產。174

而得開放風氣之先的地方政府早就看到了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幹脆利用權力將土地囤積起來。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政府就是這樣做的,早在1992年,佛山市南海區政府就預征了該區三山港大約12平方公裏的土地,包括上萬畝的農田,產權歸屬於南海區國土部門。2005年,當地農民發現協議條文違法,開始向省政府部門申訴,但是沒有得到審理。為抗議當地政府強行征地,從2005年3月開始,南海三山港村民開始了艱難的維權之旅行,數度被政府鎮壓。7月2日下午,二千多名村民包圍三山鎮派出所,要求當局釋放被捕的村民與壹名參與調查此事的研究員,當局再出動六百警員及三十多輛警車,將抗議者驅散。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當局暴力征地,數千村民為保衛家園連續三日與當局發生大規模流血沖突。175



第三,定州市政府指使暴徒襲擊村民,用非政府暴力迫使村民就範,這壹手段在近年來的征地拆遷中屢見不鮮。唯壹的區別在於,《華盛頓郵報》得到了村民提供的現場錄相,在國際輿論的壓力下,中國政府被迫追究定州市委書記和風的刑事責任。而在大多數農民反抗征地的鬥爭中,被懲罰的是農民而非官員。

在2005年廣東地方政府鎮壓太石村維權抗爭中,地方當局除了出動武警之外,還使用黑社會綁架的方式抓走了郭飛雄,直到14天後才通知家屬。其間,番禺地方政府對到當地了解真相的律師與聲援者壹律以“不明身份的暴徒”對付,如2005年9月26日下午,參與太石村維權的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律師唐荊陵、郭艷兩位律師去太石村取證辦案時,卻遭壹幫“不明身份之人”的騷擾和圍攻,這些圍攻者的方式跡近無賴,如向艾等三人潑臟水、辱罵及推打。艾曉明等人三次報警,而且他們當時就站在當地派出所的門口,身邊亦有巡邏隊和警車在值班,但都置之不理。他們打電話報警時,接電話的警察卻在電話中反復問他們什麽時候離開。郭艷騎摩托車沖出重圍去尋找出租車,途經繁華的太石工業區時,被數輛摩托車圍追堵截,“不明身份”的追趕者用木棍將她打翻在公路上,企圖制造車禍。176

用黑社會手法對付維權者已經成為各地方政府普遍使用的手段,近年來各地都陸續發生維權人士遭受“不明身份暴徒”襲擊,而警察旁觀不予置理的事件。就在2006年6月,三峽移民維權人士付先財因為接受德國媒體采訪而受到當地警方傳喚,在傳喚結束後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暴徒”的襲擊,被打成重傷,生命垂危。付先財本人是壹名三峽移民,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壹直上訪,向中央政府反映因為三峽工程而被迫搬遷的100多萬移民,壹直沒有得到政府事前答應付給他們的補償款項。2006年5月19號,德國電視壹臺播出了付先財接受該電視臺駐北京記者采訪的節目。6月8號,付先財因接受德國電視壹臺之事,受到湖北省秭歸公安局的傳喚。就在他離開公安局回家的路上,壹些“身份不明的暴徒”襲擊毆打付先財,將其打成“頸椎骨折”。付被送入醫院之後,既得不到及時救助,秭歸市地方政府還壹直試圖封鎖消息,並且派出警力24小時在付先財所在的醫院和病房外面進行監控。177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鎮萬裏村村民因反對倉山區政府利用權力無償占有村民自辦的工廠,而慘遭鎮壓(2005年8月1日),共有15人被打傷。而參與這次鎮壓行動,除了官員、警察之外,還有政府雇來的十余位打手。178

這類事件不勝枚舉,近年來由政府指使放縱黑社會組織成員頻頻毆打中國的維權活動人士頻頻發生,而警察或者袖手旁觀,或者對受害者的呼救置之不理。可以說,政府雇請黑社會組織或者打手對付維權者,已經成為近些年中國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的壹種模式。

指使“身份不明的暴徒”襲擊異議人士,於中國政府來說至少有如下兩點“方便之處”:

第壹,中國當局除了承諾將追查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之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就算輿論猜疑這些暴徒受到政府指使,證據何在?國際社會就算群情洶洶,總不能逼迫中國政府為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承擔法律責任吧?而且這種承諾只限於在國際社會關註的案例裏,如付先財案例;如果只有本國人士關註的案例,政府連這種承諾也幹脆免了,比如郭飛雄在太石村維權中數度被毆打,政府什麽時候承諾過要“追查兇手”呢?

第二,借助黑社會勢力的介入,可以極大地造成對異議人士的心理壓力。對於異議人士來說,支撐他們奮鬥抗爭的主要動力來自於政治使命感,對於來自政府的壓力,他們知道施暴方是誰,而且也知道政府出於自尊,必須要設置壹道底線,否則就徹底墮落為薩達姆之流。而黑社會勢力的行動卻無需考慮底線,什麽手段能夠增加受害者的恐懼感,就會毫不猶豫地采取什麽手段。異議人士中的勇者可以將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但壹旦牽涉到家人安危,勇者也會躊躕再三。

這種做法較之薩達姆、金正日要高明得多。薩達姆政權動輒對批評者施以割舌之刑,弄得自己在國際社會臭名昭著。而正在標榜自己頗具“大國風範”、日益文明進步的中國政府,至少目前還不想國際社會將其視為薩達姆同類。但只要將政府暴力轉變為“不明身份的暴徒”的私人暴力,中國政府就可以象這次處理付先財事件壹樣,由外交部發言人出面說壹番冠冕堂皇的官式語言,以塞國際輿論悠悠之口。而對於付先財本人的醫治、懲治兇手之類,根本就無須落到實處。而國際社會的人權組織再有能耐,也不會愚癡到道義標準去撻伐另壹個國家的“不明身份的暴徒”。至於用經濟制裁對付黑社會組織,更是聞所未聞。

筆者在2003年發表的“威權統治下的中國現狀及其前景”壹文中曾談到,中國已經出現“公共權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合法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幾大趨勢。在此情形下,用國際通行的人權、民主、自由價值理忥去規範越來越樂於用黑道手法管理社會的中國當局,無異於緣木求魚。













結語 政府行為黑社會化與社會結構的非正義性



本研究報告充分揭示了壹點: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黑社會組織在中國的興起壯大並逐漸向政治領域滲透,中國政府的基層政權也逐漸黑社會化,最後導致中國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而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壹過程與中國公共權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公開化與普遍化同步發展,互為前提。這個過程可以概括為“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

中國政治領域發生的這三大嬗變,其根本原因是從90年代開始,中國的經濟改革已經逐漸墮變為統治精英集團掠奪公共財而自利的藉口,這種財富分配極不公平的格局最終導致社會結構非正義化,中國政府也因此而陷入統治合法性危機之中。這種合法性危機與其說是中國公眾覺悟到社會主義體制的掠奪性與專制性,還不如說是政府行為與官員作為打破了中共為了維系統治曾高度依賴的意識形態神話――中共意識形態神話的主調是:社會主義國家中,人民既是國家的主人,也是國家財富的主人。中國共產黨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做的壹切都是為人民服務。對中國大多數人民來說,他們至今還認為社會主義體制是好的,只是基層官員們貪汙腐敗。可以用來說明中國公眾這種認知的壹句廣為流傳的話是:“中央的經是好的,都被下面(指基層政府)這些歪嘴和尚忥歪了”。

失去了意識形態神話的支撐之後,面對底層民眾日益強烈的反抗,為了維護掠奪民眾的自利需要,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中國政府只能走上壹條不歸路:借助於非正當的統治手段鎮壓壹切反對力量。



這種統治手段的非正當性主要表現在政府日常行政已經越來越依賴於暴力。近幾年來,中國政府行為的暴力化特別引人註目。這種暴力分別體現在幾個層面上:



第壹個層面是警察、稅務、工商、城管、農村計劃生育等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針對弱勢群體的暴力。由於這種暴力針對的施暴對象常常被迫選擇沈默與忍受,即使有反抗也主要是個體行為。這種壹盤散沙式的反抗,不會引致中國政府的統治危機感。中國政府也意識到這種執法行為的非正當性,但歸結於“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忥薄弱”;



第二個層面是政府與黑社會組織勾結濫用暴力、或者政府部門直接使用黑社會手段大規模掠奪民眾的生存資源,如農民的土地與城市居民的住房。這種暴力借助的是統治權力,滿足的是地方政府與精英集團的利益,而且往往有當地政府頒布的行政性法規做為依據,以合法的形式公然行之於世,是統治者憑仗權力濫用暴力對被統治者進行傷害,其暴虐程度已經遠遠超過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過程的公務化暴力,而是壹種典型的國家非正義行為。

這種國家非正義行為傷害的人群數量也遠遠大於公務化暴力。盡管城市拆遷戶的反抗仍然是零散的,他們最高的反抗形式也不過是那種希望激起政府當局良心的自殘與自傷。但農村因為地緣血緣等關系,能夠集結起來反抗,特別是在多年反抗地方政府的公務化暴力當中,各地已經形成了壹批農民領袖,更有壹部分中國的邊緣化知識人成了專業維權人士,他們集結起來,利用中國現有法律反抗強行征地、暴力拆遷中的國家非正義行為,而中國政府大規模濫用國家暴力鎮壓農民的反抗。在這種強弱對峙中,為了控制局面,增加被統治者的恐怖感,中國政府大量借助於特務統治的恐怖手段。



第三個層面是借助特務統治加強社會控制。自九十年代後期開始,特務部門國安部已經廣泛滲透社會領域,借助於現代科技手段對壹切被當局視為異議者的人士進行跟蹤、監控。而國安部門對權力的濫用較之政府部門更肆無忌憚,屢屢采用國家誣陷手段對付維權人士。這些國家誣陷手段除了濫用罪名,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泄露國家機密罪、陰謀顛覆政府罪等之外,還包括栽贓誣陷(如2006年8月接連發生的北京律師許誌永去山東為陳光誠辯護,結果被地方當局誣以盜竊罪而拘留,郭飛雄在去北京的火車上被誣以假票乘車),而最嚴重的則是政府為了規避行政責任大量指使黑社會組織成員(即“不明身份的暴徒”)出面,對異議人士與維權人士施以肉體淩虐與殘害。在大學裏則實行信息員制度,在學生中培養兼職特務,監控教師的課堂言論。



以公共權力私人化、政治暴力的普遍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為特征的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已經成為中國當代政治生活中壹個不可擺脫的噩夢。盡管在地方當局與民眾屢屢發生的沖突當中,當事態惡化到引起國際輿論同聲譴責時,中國政府偶而也會拋出壹兩只替罪羊,如河北定州事件中的市委書記和風等,但由於這種政府行為的暴力化內植於中國政治體系當中,是中國當今權力秩序運作的必然邏輯結果,絕對不是“部分政府官員素質低、法制意識不強”所致,因此僅僅依靠懲治幾個官吏不可能遏止各地政府統治手段非正當化趨勢。換言之,只有改變了目前中國這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才有可能遏止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而要改變目前這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還得改變制造出這種非正義社會結構的政治體制。



中國社會結構的非正義化是如何形成的?答案很清楚:是中國這種拒絕政治體制改革、拒絕公平正義的經濟改革所造成的。中國三十年的經濟改革以權力市場化為起步,公共權力早就墮落成為精英集團掠奪公共財與民財的手段,這種權貴私有化為起點的財富分配格局,最終使中國形成了壹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83%左右的社會底層處於受掠奪受欺壓狀態。

這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必然形成社會結構性緊張。而中國又由於人口過多,資源稀缺,政府沒有能力通過建立幫助貧困人口的社會福利制度來緩解社會緊張。最終就出現了本研究報告分析的政府行為黑社會化。



政府行為黑社會化也是中國統治精英“末日心態”的壹種反映。統治者口頭宣稱信仰的馬克思主義正好完全否定了他們現階段的掠奪行為,而用權力攫取金錢雖然致富迅速,但由此激起的社會仇恨使得中國如同處在壹個隨時就會噴發的火山口上。中國高、中級官員的普遍心態是撈夠錢之後,全家出國定居(有的早已經將子女家屬送往國外)。這種情緒表現在對國家的管理上,就是出於恐懼而加強了權力支配的力度,並通過濫用政治暴力與借助黑社會手段暴力而表現出來。



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使得中國與民主化越來越遙遠。中共統治迄今已達50多年,其間犯下的國家罪錯很多,但即使是在80年代這壹段中國政府與人民關系前所未有地和諧時期,中國政府也因為出於不自信,從未就任何國家罪錯向人民道歉,而是采取所謂“向前看”的藉口,完全屏蔽了所有的重大歷史罪錯。自九十年代後期以來,由於統治精英的高度掠奪性與自利性而凝聚的社會仇恨越來越濃厚,這壹現實使中國的統治精英集團深知民主化的結果必然是公眾對他們自身實施政治清算,因此,中國政治精英對民主化的排斥,遠比80年代的中共統治集團強烈。



中國的社會結構非正義性使廣大中下層人民尤其是弱勢群體在各種假“改革”之名的掠奪中被洗劫,而且這種洗劫還被政府以法律的名義合法化。弱勢群體不僅被剝奪了今天,還因為無法支付高昂的教育費用使得他們的子女無法通過高等教育而擁有明天。中國的弱勢群體的忍受已經達到臨界點,“活著沒有什麽意思”已經成了許多人的口頭禪。

崇尚暴力的叢林法則深深影響了中國人的行為方式,以掠奪財產為目的的刑事犯罪與極端暴力事件直線上升。社會弱勢群體無力反抗體制性的暴力與黑社會暴力,因此對社會的暴力報復往往成了針對普通社會成員的無目的的暴力犯罪。這種暴力有以掠奪財富為目的,也有為壹些小事而報復殺人的,但更多的是針對社會不公而泄憤的殺人。中國近年針對富人的綁架、殺人案件劇增,就是中國社會暴力蔓延的結果。



中國政府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的要害就是依靠赤裸裸的暴力統治,這既是毛澤東當年“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壹口號的新政治變種,其精神也與黑社會憑借暴力生存壹脈相通。這種暴力肆虐的結果,是使中國民間社會與政府之間的博奕空間日漸逼窄,使中國人權事業的推進面臨更大的困難。